新闻资讯

2021-04-07

“新能源+储能”如何破局?

全球储能市场处于初期阶段,储能应用领域波动较明显;

行业对标准的迫切需求,将随着在编标准的陆续发布,逐步得到缓解;

配套储能建设的盈亏拐点还没有到来;

只有解决安全性和技术经济性两个问题,我国储能产业才能真正迎来平稳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能源+储能”已成为储能市场未来发展的大趋势,由于风电、光伏的波动性,储能将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关键作用。

虽然配置储能成为新能源并网及核准的前置条件,但业内认为相关政策落地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亟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规则,不断明确储能市场定位。

■应用潜力大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惠东认为,着力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是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的有效方式,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电网需要用高比例灵活资源布局。

“目前储能的刚性期盼并没有转化成刚性市场,储能作为一个跨学科、不断更新的技术,其设备生产需求和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演变。”惠东认为,储能将在电力系统电源、电网、用户侧承担不同的角色,并发挥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等新型负荷导致用电的不确定性增加,再加上极端天气下引发的尖峰负荷问题,将对用户的供电安全、电能质量和配电设施的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惠东表示,源网荷储的协同,将推动各层级储能系统在电网有机聚合,实现储能灵活性应用价值在电力系统跨场景、跨市场共享。规模化储能应用价值的共享,不仅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充裕度,还能释放源网荷各环节灵活性调节的潜力,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标准需完善

“过去十年,储能产业在技术、应用、商业模式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随着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急需完善电化学储能产业相关标准,包括储能系统从设计、运输到安装、投运、验收和后期运维,以及储能系统的灾后处理、电池回收等。”TüV北德集团全球可再生能源高级副总裁、全球光伏运营中心总裁兼大中华区副总裁须婷婷分析称。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龚春景指出,对于储能电站的设计而言,标准尤为重要。“实际设计应用过程中,我们发现与安全有关的标准规范比较少,需要更加科学规范的标准来明确。”

中国电科院新能源研究所主任张军军表示,目前储能系统的相关标准制定,特别是国家标准,制定与颁布的时间周期较长,随着在编标准的陆续发布,行业的迫切需求会逐步得到缓解。

如何明确储能定位,并使其具备独立的市场身份,也是目前行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全球解决方案总经理张跃火表示:“在商业模式方面,储能也没有参与电力市场的合理身份,对大部分企业而言,配套储能建设的盈亏拐点还没有到来,这将导致储能发展受限。”

■桎梏待突破

2020年以来,考虑到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系统调节能力的挑战,新疆、山东、安徽、内蒙古、江西、湖南、河南等20多个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电站加装储能系统。

龚春景认为:“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备,并明确配置容量和时长,看似简化了设计流程,但事实上,根据当地的太阳能、风电资源等进行重点论证,以匹配合适的功率和时长才是更为科学有效的方式。”在龚春景看来,未来配储实际怎么用,应该以利用效果来进行考核而非结果,“一刀切”的做法不太可取。

“对储能而言,安全性是基础,技术经济性是规模化应用的驱动力,只有解决这两个问题,我国储能产业才能真正迎来平稳发展。”张跃火称。

在惠东看来,储能在“十四五”期间还难以成为调节资源的主力,但“十五五”和“十六五”期间,规模化储能的助力作用将开始凸显。 


2021-04-06

双碳目标下必须加快能源技术创新

“国家能源集团宣布将在‘十四五’时期实现清洁可再生能源的跨越式发展,计划新增装机7000-8000万千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国家能源集团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下称“低碳院”)院长卫昶说。

  自2020年9月我国提出“30·60”双碳目标至今,能源企业纷纷加快行动,多家能源央企近期陆续公布了行动计划,卫昶指出,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传统能源的碳减排、能源细分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碳市场的有序发展非常重要。

  ■可再生能源、碳减排双管齐下

  “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中,煤炭仍占很大的比重,对中国来讲,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面临很大挑战,我们必须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卫昶向记者坦言,“但好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已经有了很好的产业基础,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发电成本已出现了大幅下降,前景非常光明。”

  在卫昶看来,由于可再生能源自身天然的不确定性和间歇性,以及电网系统的灵活性和兼容性仍有待提高,基于智慧电网的技术创新以及储能技术的提升和大规模应用不可或缺。

  卫昶认为,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不能忽视化石能源的碳减排,尤其是燃煤发电碳排放的大幅度降低仍然是一个挑战,产能限制和效率提升是短期可能实现的途径,但最终还是要归结到二氧化碳的捕集、封存或者应用(即“CCS”或“CCUS”),这亟待技术突破以实现其规模化和成本降低。

  “二氧化碳的最终去处是关键。”卫昶说,“一方面封存的成本依然偏高,而且要考虑封存后的长期稳定性;另一方面应用的需求与排放量不匹配,而且二氧化碳转化技术距离实际应用依然很远。二氧化碳封存和转化可能是并存的路径”。

  ■成本问题是“相对的”

  在卫昶看来,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应用和化石能源碳排放的大幅度降低以光伏、风电、储能、CCUS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为前提。他说:“在风电领域,海上风电的大规模开发将会成为行业的一大增长亮点。在光伏领域,除组件本身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外,从集中式到分布式、进一步到移动式甚至可穿戴式光伏应用场景的变化也值得期待。在储能方面,成本依然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不论是当前广泛应用的锂电池,还是正在兴起的大规模高安全性能的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在未来都将会有更大的应用前景。”

  卫昶提到,储能不仅仅是储电这一种形式,储热、储氢等领域都是亟待开发的“新星”。“事实上,在太阳能领域,由光转换为热的效率远比光转化为电更高,如何将太阳能以热的形式储存起来,直接用于对高品质热有较大需求的领域,或许是未来值得重视的技术创新领域。

  尽管技术前景颇为乐观,但从目前国内技术研发现状来看,不论是大规模储能,或是“绿氢”和储热等新兴领域,“成本之困”始终是业内关注的一大焦点,企业怎么算“经济账”?

  在卫昶看来,成本问题都是“相对的”,随着全国碳市场的逐步建立成熟,低碳技术的应用也将迎来新动力。“从商业维度来讲,成本应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卫昶指出,“如果二氧化碳减排能够有充分的价值体现,成本的计算方式就有所不同,新技术的发展成本就会是相对的。”

  ■新兴技术产业链有待打通

  卫昶认为,对于氢能、光热等新兴领域而言,打通全产业链将更加利于降本。

  “以氢能为例,目前我国氢能行业还在产业发展初期,未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成本的降低、电解效率的提升、新型制氢办法的推动,都会进一步降低制氢成本,同样加氢站的大规模建设和使用也会有效降低加氢设备的成本。我国目前氢能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全,国内在营加氢站数量还不够多,氢能产业链发展也不完整,这导致了氢能应用的整体成本偏高。此外氢能领域中部分关键零部件尚不能国产化,甚至还存在‘卡脖子’的现象,直接导致了成本居高不下。”卫昶表示。

  “同理,光热领域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事实上,低碳院目前也正研发最新的储热材料,取得了很好的进展,但光热这一领域仍面临着尚未规模化、产业链不成熟的瓶颈,要进行大规模推广尚需时日。”卫昶称。


2021-04-01

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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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

3月30日,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

  第一,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在满足碳达峰碳中和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个地区的新能源资源条件,包括土地等建设条件,特别是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在西部地区、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我们要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全局优化配置。

  第二,要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电力系统一手牵着发电侧,一手牵着用户,过去我们的发电设施随着用户需求在调整发电,发电、输电、用电是同时完成的。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新能源存在一定靠天吃饭的特性,用户用电需要可靠保障,这两方面怎么融合、衔接起来,这就需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使得新能源更好的消纳。在发电侧,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比如电动汽车,我们电力系统要给它充电,看似是一个供电任务,但通过技术的发展包括采取经济性措施,完全可以让电动汽车促进我们系统能力提升。电动汽车在低谷时,系统给它充电;在用电高峰,让电动汽车给我们系统放电。一辆电动汽车就可能成为电力系统的一个储能装置,如果成千上万大规模的电动汽车,那对我们系统是非常有利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非常好的事情。

  第三,要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简单介绍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在电网保障消纳的基础上,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途径,实现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承担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的机制。二是统筹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的资源,完善新能源调度机制,多维度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保障调节能力与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匹配。三是要科学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要形成有利于新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整体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各个地方风光资源不一样、负荷情况不一样、系统电网结构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目标,充分利用系统消纳能力,积极提升新能源发展空间。


2021-03-31

新能源大开发 用地该从哪来?

“由于用地问题,我们很多项目迟迟拿不到备案、上不了网,握在手上成了摆设,想卖也卖不出去。比如在东北某地,电站建设之初,项目所在位置还是一片荒地,为明确土地性质问题,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多次向主管部门提交用地申请,但均未得到答复。结果电站建好后,又说那是一般农业用地,最终只能拆除。”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利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原国内战略发展总裁陈杰大倒苦水,“商业电站遇到的土地问题不计其数,现在公司一步步被拖垮,与此有很大关系。”

上述情况,只是高歌猛进中的可再生能源行业面临土地约束的“冰山一角”。记者了解到,除了“荒地变农田”的问题外,在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以下简称“三线”)等限制下,光伏、风电项目土地供给不足的现象愈发凸显。“除了部分海上风电,未来需要3-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或空间,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的实际发展需求。虽然用地面积看起来只占国土面积的千分之三四,但现在寸土寸金,地从哪儿来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最大问题。”中国工程院院院士江亿称。

特别是在“30·60”双碳目标下,“十四五”期间,我国风、光年均新增装机将不能低于1.2亿千瓦。一边是激增的光伏、风电装机需求,一边是巨大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缺口,棘手矛盾如何化解?

“既要千方百计扩大装机,又要克服种种用地限制,风电、光伏大规模开发土地‘卡脖子’问题越来越突出”

江亿指出,随着光伏发电、风电设备及安装成本大幅降低,土地成本愈发凸显。“1平方米土地,对应约150瓦的光伏安装量,风电最多200瓦。风、光属于低密度能源,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产生效益,土地空间就成了最宝贵的资源。但是,这些空间在哪儿?”

江亿的担忧不无道理。以电力装机大省山西为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发布的报告——《“十四五”期间山西光伏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下称《报告》)明确指出,“土地资源紧缺可能成为光伏项目发展最大拦路虎”。

《报告》显示,受“三线”划定控制的土地面积占山西全省国土面积的一半,其中划入耕地红线的土地虽然仅占25%左右,但山西省内多为黄土覆盖的山地高原,山区面积占比80.1%,少量平原地带几乎全部是基本农田,开发建设光伏项目的机会少之又少。城郊的部分一般农田多数已被规划为各类开发区,利用一般农田建设光伏复合项目的机会同样很少。此外,部分县市为扩大工业、城镇用地,一些原本适合用来建设光伏项目的荒山荒坡被划为基本农田,因土地属性变更而无法作为光伏用地。

约束不止在山西一地。一位不愿具名的风电企业人士称,各地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往往优先分配给城建、交通等领域,很难为风电项目预留空间。风电要想占用农田、荒地,必须先由政府将土地属性调整为建设用地,这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在此背景下,中东部、南部地区的风电开发已出现严重的用地问题。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直言,新能源开发用地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30·60”双碳目标的实现。“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意味着风、光将是未来主力电源。据此预估,到2025年,风、光年均新增装机不能低于1.2亿千瓦。”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称,虽正经历飞速发展,但迄今为止我国风电、光伏装机规模从未达到上述体量,即便是按照近年的正常速度推进,达标也存在一定难度。“既要千方百计扩大装机,又要克服种种用地限制,风电、光伏大规模开发土地‘卡脖子’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长期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土地生态功能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不畅”

记者了解到,在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光伏、风电项目用地的界定、审批更是难上加难。

“我们经常遇到土地政策模糊的情况,电站建设之初,地方上不说能建,也没说不能建,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说法不一。作为开发企业,我们有时只能先行建设。”陈杰说,“同一片地,可以说是荒滩荒地,长几根草、有点植被又被说成林地,全凭办事人员‘一张嘴’,没有见到明确标准。”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李丹也称,尽管国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但各主管部门的业务出发点不同,规划、标准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而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涉及能源、国土、林草、环保等多个部门,“不一致”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程序成本。“比如,同一个项目,能源主管部门同意批复,到了国土资源部门就通不过。再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某个部门一旦调整规划,很可能导致项目陷入停滞状态,或重复提交审批材料。”

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指出,由于针对风电项目环境生态影响的系统研究不足,一些地区在生态保护、草地林地使用等问题上实施“一刀切”政策,既缺乏科学依据,也严重影响了行业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土地生态功能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不畅,相关政策波动也导致部分地区已核准项目建设难、已建设项目并网难。”

武钢进一步举例称,目前,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主要依据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其中对于风电机组用地采用基础底板轮廓尺寸计算,单台机组在180-450平方米之间。“该标准出台时间较早,已不适用当前主流机型,且当前广泛使用的风机基础,对土地表面农作物正常耕种并无影响。建议修订用地指标规定要求,可按风电机组实际占地地表面积进行计算,降低风电机组的建设用地指标占用。”

“不是要求给可再生能源企业开绿灯,而是希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作为硬约束,“三线”是新能源项目开发的必要前提。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法律顾问吴永高告诉记者,早在2015年,原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文件,明确对新能源项目用地作出规范和界定。以光伏为例,自上述政策实施后,部分地方允许光伏项目占用农用地的政策不再实施,部分项目投资因此无法落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申,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第一位的。土地作为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其使用也要兼顾生态承载能力,生态红线又是一条硬约束。绝不能因为风、光建设需要用地,主管部门就开这个口子,项目选址首先必须规避红线。”

另据介绍,在强化“三线”约束、规范项目用地的同时,主管部门其实也出台了多项土地管理政策,支持风、光产业发展。吴永高举例,诸如“林光互补”等项目,虽然占用林地、草地,但基本不破坏原来的土地状态,对土地功能影响较小;部分光伏、风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土地,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对于这些情况,主管部门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均已给予政策优惠及便利。

“我们不是要求放宽耕地、生态等红线限制,更不是要求给可再生能源企业开绿灯,而是希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土地资源,给光伏、风电留足发展空间。从整体出发加强评估,每年1.2亿千瓦以上的新增装机,到底装在哪里合适?当前,推进双碳目标的紧迫性,不允许因用地问题来回扯皮而造成太多时间浪费。”曹仁贤表示,土地利用要算“大账”,要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可考虑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建立光伏、风电项目用地的‘负面清单’”

重重矛盾如何破解?

曹仁贤建议:“可考虑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建立光伏、风电项目用地的‘负面清单’,比如包括基本农田、草原、林地、国家级公益林、重要湿地等,放开清单以外的用地限制,增加土地供给范围,为光伏、风电大规模开发提供用地保障的绿色通道。”

武钢建议,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双碳”目标,采用风电专项规划或规划留白的形式保障项目用地。同时,应开展风电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评估,科学制定生态红线划定标准和办法,避免“一刀切”政策影响行业发展。

“针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问题,各方有过几次激烈交锋,所以才出现诸如农光互补等开发形式。”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告诉记者,表面上看,可再生能源开发面临着用地难的问题,但背后实际涉及非常复杂的因素,需多管齐下推动解决。

王斯成认为,在中东部地区,土地资源已非常紧张,大面积占用土地的新能源项目应该明令禁止,转而鼓励建筑光伏、屋顶分布式光伏等形式。而在土地相对充裕的西部地区,特别是诸如青海、甘肃、新疆等有大量戈壁、荒滩资源的省份,可推进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尤其是集合了风、光、水、火、储的综合能源基地。

李丹也称,中东部地区人口密度大,土地用途更多,在可行范围内,新能源开发应尽量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为主,西部地区则是集中式开发的主战场。“之所以存在土地获取难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土地是地方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因此当地政府在项目审批、实施的过程中会主动提高用地门槛。对此,还需探索更好的商业模式,让各方均能从项目开发中获取合理收益。通过利益绑定的方式,避免当地政府哄抬地价,企业也可减少不必要的土地成本。”

“新能源产业正迎来规模爆发期,而我国建设用地指标长期稀缺,在兼顾各行业用地需求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此外在用地审批时,考虑适当简化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吴永高说。


2021-03-31

新能源渐成“主角”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多题待解

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日前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也特别强调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中东部分布式能源,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

业内专家指出,电力系统新能源的主体地位已明确,“十四五”规划明确了碳中和的具体路径,即西部“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外送通道”,东部建设分布式能源,双头并举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在减碳目标愿景下,各地“十四五”重点布局新能源投资建设,但“风光”基建潮过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还需克服大基地外送、分布式规模化发展等多项难题。

外送通道输电能力有限,跨区输电机制不灵活,省间壁垒仍然突出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去年发布的《新发展理念的中国能源变革转型研究》显示,2018年哈密南-郑州、酒泉-湖南、晋北-江苏等7条特高压直流实际总最大输出功率为4290万千瓦,仅为总设计输送能力的65%,严重制约西部和北部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外送。

这一情况在2019年并未好转。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2019年,“三北”地区10条外送通道规划年输送电量5200亿千瓦时,实际输送新能源电量2079亿千瓦时,仅为设计输送量的40%。

该人士透露,外送通道利用率普遍偏低,煤电电源配置只是一方面,关键取决于市场机制。“当前跨区输电价格机制不灵活,不利于跨区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扩大。跨省区输电通道使用权市场化分配机制尚未建立,绕道输送电力的输电价格机制也有待完善。”

长沙理工大学教授叶泽对此表示赞同:“要通过输配电价机制提高跨省跨区电网的建设效率。目前的输配电价强调政策性、合法性和行业性,基于效率的电网建设机制还未建立起来。在设计效率因素时要考虑前置时间,体现科学性而非经验。”

“此外,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规则有待完善,参与受电地区辅助服务市场有待规范。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实践中,多数市场化交易不支持售电公司、用户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中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省间壁垒,政府对跨省区市场交易存在不合理限制和干预。”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综合能源处于摸索阶段,隔墙售电和增量配网发展分布式能源仍需破冰

随着能源转型推进和双碳目标的提出,中东部地区分布式能源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表示,“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分布式能源无疑是智慧能源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曾鸣指出,分布式发电主要通过综合能源系统增加新能源消纳比重,传统的以单一系统纵向延伸为主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的能源发展模式无法满足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但是综合能源的发展和落地目前仍然在摸索中。

“综合能源各类能源品种在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层面都相互独立,缺少能够协调管理的综合部门。同时,各类能源的特性不同,要在生产、运输和使用环节实现互补协调还存在技术壁垒,特别是清洁能源和传统化石能源之间的互补协调技术发展滞后。而且,各种能源品种在市场上各自独立,难以实现互补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曾鸣直言。

除了综合能源系统,隔墙售电也被寄予厚望。曾鸣认为,只有隔墙售电真正落地,中东部地区分布式的综合能源系统才能真正与市场对接,继而迎来大规模发展。

为推动“隔墙售电”长足发展,自2017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但截至目前,除江苏有所突破外,其余地区隔墙售电暂无实质进展。

作为新兴市场主体的增量配网,也是消纳分布式能源和新能源的平台之一。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展曙光表示,鼓励新能源接入配电网的政策非常明确,过网费核定的标准也已明确。“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在补贴主体问题、调度问题、交易组织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目前没有新能源接入配电网的成功案例。”

电源侧强配电化学储能并非长久之计,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才是正解

据了解,在上述问题未见破局的情况下,各地政府通过“新能源+储能”模式解决大电网新能源消纳问题,各省也将储能作为新能源项目的标配。新能源配储争议不断,但招标规模却不减反增。

“可再生能源+电化学储能方式不具备批量发展的经济性条件,特别是我国还在坚持发展大电网、实现更大区域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更不宜同时大规模发展没有经济比较优势的技术种类。电源侧强配电化学储能并非长久之计,需求侧、电网侧同时发力,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才是正解。”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特聘教授叶春表示,当电力需求持续时间更长时,对储能的容量要求和充放时长、安全性能要求更高,相应的成本也更高。“从系统成本最优的角度看,目前单纯倚重储能提高外送通道利用率,不是最合适的时机和选择。”

叶泽指出,从电量角度理解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电量比例与碳中和目标直接挂钩。“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建设调度能力更强大电网,改变不同电源的运行方式,也需要改变管理体制。”

对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叶泽指出,首先要客观评价电力市场改革的效果,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改革的方向和措施。“目前改革效果不明,与当前政府管理和低碳发展转型的要求不一致有关。因此,需要逐步调整市场改革的范围,在真正需要改革的地方下真功夫。”


2021-03-30

碳中和按下“光伏+”快进键

尽管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突袭对我国光伏产品制造和出口、以及光伏市场需求带来了负面影响,但我国光伏市场仍保持了可观的恢复性增长态势。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年版)》,2020年,我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48.2吉瓦,同比上升了60.1%,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53吉瓦,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与此同时,“光伏+”应用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市场潜力持续释放

“2020年,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整体向好。”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世江表示,从国内光伏市场季度装机情况分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我国光伏市场装机增速为-23%;但由于疫情管控措施见效迅速,第二季度,我国光伏市场装机增速迅速提升至23%;第三季度增速已达57%;第四季度增速显著提升,已突破109%。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11月,户用光伏累计新增装机规模显著提升,达到10.1吉瓦,为‘十三五’时期前4年户用光伏装机规模的总和。”王世江特别强调。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1年,我国光伏市场潜力将进一步释放,预计2021年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超过55吉瓦,累计装机容量有望达到308吉瓦。

平价光伏占据“半壁江山”

“在2020年新增光伏项目中,平价光伏项目已成主力军。”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副主任徐国新在会上表示,2020年,我国新增平价光伏项目装机规模4105万千瓦,占全年新增光伏装机的53%;新增竞价光伏项目装机规模2597万千瓦,占全年新增光伏装机的33%;而新增户用光伏项目装机规模1012万千瓦,仅占全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的14%。

据介绍,平价光伏项目装机规模不断增加的同时,其项目建设范围亦进一步扩大。2020年,国家下达的平价光伏示范项目主要分布在23个省区市,除原有的北京、河北、辽宁等平价光伏示范项目集中地外,2020年新增的平价光伏示范项目还覆盖了新疆、湖南、江西等地,全年累计增加平价光伏示范项目共989个,其中,仅广东省申报的平价光伏示范项目规模就高达到1089万千瓦。

徐国新亦表示,随着平价示范项目消纳条件落实,外加2021年并网时限要求,2021年平价示范项目仍将成为新增光伏项目主力。

碳中和进一步拓宽市场空间

在王世江看来,在2060年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我国光伏市场将进入下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光伏+”产业空间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王世江进一步说,“如‘光伏+5G’即可满足5G基站的用电需求,又可满足光伏电站的日常运维;‘光伏+充电桩’既实现了削峰填谷,又增加了新能源消纳;‘光伏+特高压’的建成,可将其他区域的光伏发电输送到东部地区,促进新能源发电消纳;‘光伏+大数据中心’则可实现数据中心行业用能的清洁低碳化。”

预计2021年,我国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55—65吉瓦,“十四五”期间,国内年均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70—90吉瓦。

但与此同时,光伏行业产业链供需紧张、硅料周期性紧缺、玻璃结构性紧缺、光伏项目地开发选址难度等难题仍待解决。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调研员金磊对此建议,光伏行业下一步应不断加强行业统筹规划,以政策引导光伏产业有序发展;加快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应用、推动相关政策实施;积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继续实施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优化和完善光伏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修订光伏产业标准,支持光伏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服务平台建设。


2021-03-30

政策加码迎利好 未来清洁能源更“风光”

“水电产业方兴未艾,风电产业前程似锦,清洁能源产业风生水起。”清洁能源产业已在全球范围内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由清洁能源引领的全球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之路更为引人瞩目。随着“3060”目标的制定,我国清洁能源得到了广泛关注。

部分央企下属电力上市平台发布的2020年财报显示,清洁能源收入和利润对企业的贡献正在加大,有的甚至超过传统煤电的贡献,发展清洁能源步伐较快的企业已经尝到了甜头。

近期,吉电股份发布的《发展战略纲要》显示,到2025年清洁能源比重超过90%。到2030年将建成吉林西部等多个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到2035年将形成开放共享的智慧能源生态体系,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清洁能源企业。

瑞信中国证券研究部主管黄翔分析指出,未来,清洁能源将成为主要赢家。丰富的风能资源、美好的发展蓝图,吸引了众多国内风电巨头“闻风而动”,清洁能源企业正在迅速成长。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国家电投电力总装机1.76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9888万千瓦,占比56.09%;新能源装机达6049万千瓦,跃居世界首位。

日前,国家电投集团资本市场总监关绮鸿在吉电股份举行的“创新发展,共赢未来”战略合作伙伴论坛暨战略发布会上表示,国家电投集团作为清洁能源领域的头部企业,着力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供给低碳化、系统智能化,制定实施了面向新时代的“2035一流战略”,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的宏伟目标。

“2023年前实现碳达峰,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吉电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才延福也在论坛上表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我国清洁能源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作为央企上市公司,吉电股份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和效率,加快终端用能零碳排放,探索固碳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固碳能力。

吉电股份主要业务涉及火电、供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电站服务等领域。近年来,正在转型成为以清洁能源为主的上市公司,目前新能源电源结构占比过半,已成为国内市场清洁能源的重要供应商。

实际上,近几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尤其是光伏和风电。风电、光伏的装机规模均占全球30%以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在论坛上表示,随着风光储变电成本的快速下降,我国非化石能源(可再生+核能)占比目标预计2035年将达到30%,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光将超预期发展,绿色化、数字化将成为未来能源发展主旋律,风光储氢多能协同发展将成为趋势。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日新分析认为,从能源发展趋势看,未来的风电将作为廉价、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由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转变。

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氢能与储能”被明确列入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国家将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对此,才延福表示,储能、氢能领域是新产业、新业态,也是吉电股份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将依托国家电投在氢能、储能、核能等先发优势,创新发展氢能产业集群、推广储能充换电为主的绿色交通和小堆供热等新业态新产业,建设更大范围清洁能源生态。

值得一提的是,碳中和、碳达峰不仅仅是能源领域的事,它与产业链等方方面面都有关系,将推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引领新技术变革创新,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除了自己的减排,如何调动生态伙伴共同减排,也是实现“3060”目标的一个关键。

国信证券总裁邓舸在论坛上表示,未来,国信证券将继续与吉电股份在清洁能源、氢能、储能等领域在资本市场上的合作,通过资本市场持续助力吉电股份在新兴能源产业上的建设和发展,通过资本市场服务,助力吉电股份由能源生产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二次转型”,同时也为国家的能源变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展清洁能源,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支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未来,清洁能源将迎来无限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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