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2020-12-09

落实碳达峰 节能降耗刻不容缓

在过去的发展进程中,我国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都没有将高效节能放在首位,这些领域仍有巨大的节能潜力。“十四五”期间,应该高度重视节能降耗问题。

  日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共同举办的“引领经济低碳高质量转型”会议在北京召开。多位与会专家指出,在未来我国能源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的前提下,不断推动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同时大力提升低碳甚至零碳能源占比,将是未来能源发展重点。

  全球碳排放现状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全球各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4月全球碳排放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7%左右,然而随着各国经济活动逐步恢复,到今年6月全球碳排放水平已恢复至去年同期的95%左右。”会上,世界资源研究执行副主席兼常务董事Manish Bapna指出,“从目前碳排放的情况来看,全球各国仍面临着比较严峻的挑战,去碳化任务仍然艰巨。”

  记者了解到,世界气象组织(WMO)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地球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水平并未出现下降,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影响微乎其微。

  在此情况下,自今年9月我国宣布“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并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以来,“碳中和”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高频词。

  联合国原副秘书长、“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Erik Solheim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此时提出的“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十分鼓舞人心,对于全球来说,这正是一针“强心剂”。“在中国提出碳中和目标后,日本、韩国也踏上了相应的道路,这也正是中国领导力的体现。”

  节能、低碳是未来能源发展重点

  在与会专家看来,碳减排行动已是刻不容缓。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对于我国而言,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挖掘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空间,推动低碳能源发展尤为重要。

  “尽管设立了碳达峰目标,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中国能源需求不再增长。不论是现在还是以后,从长期来看,我国经济总量仍将持续增加。”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四五’期间,节能降耗是一项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过去的发展进程中,我国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都没有将高效节能放在首位,这些领域仍有巨大的节能潜力。”

  周大地同时强调称,在“十四五”期间,我国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需要大幅提高,新增能源装机需要尽可能用非化石能源来解决,新增部分应做到低碳甚至零碳,光伏、风电、水电以及核电等低碳能源不仅需要用于满足需求,更要逐步替代高碳能源。

  同时,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主任徐华清也指出:“我国的碳达峰是建立在最大限度满足老百姓高品质生活需要以及零碳未来的基础之上,但要在未来十年内实现碳达峰,我国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

  倒逼机制、目标导向尤为重要

  在会上,多位与会专家强调,碳排放达峰不应以2030年作为设想规划的目标年,“力争2030年前达峰”更意味着“提前”。

  徐华清在会上指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其中最核心的点就是两个‘前’。这是强烈的国家战略意图和政策导向,也明确提出人类需要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周大地也指出,碳排放达峰不应以2030年作为设想或规划的目标年。“如果仅能在2030年碳达峰,这一目标实现得越晚,风险也越大。要实现碳达峰,理应在达峰年前2、3年甚至更早,就开始大幅降低碳排放速度。”

  对于未来规划,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则建议,对于碳减排工作来讲,政治意愿以及预期将起到全局性、战略性的作用,在“十四五”规划中应建立一个倒逼机制,具体措施可包括建立制定碳减排总量以及人均指标、将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列入宏观经济经常性考核指标等。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能源与气候部主任杨晓亮则建议,应在“十四五”规划中全面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指标,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市场化减排机制,加强自下而上的地方行动,鼓励先进区域、省市率先达峰,加快疫后绿色经济重建。另外,各行业自发的积极推动,以及民间力量的参与,作用同样重大。


2020-12-09

分布式光伏直面“平价”挑战

截至目前,分布式光伏尚未脱离补贴依赖。2018年“5·31”政策发布后,我国光伏补贴开始下调。按照今年的最新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分别为每千瓦时0.05元和0.08元。虽然较上年下降超50%,但仍享受国家补贴。

“光伏发电成本的不断下降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扫清了道路,越来越多的企业看好分布式光伏的投资价值。在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下,分布式光伏将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世江在第四届分布式光伏嘉年华上表示。

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最新数据,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达187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866万千瓦,占比46.31%,不断缩小与地面光伏电站的差距。但截至目前,“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分布式光伏仍享有每千瓦时0.05元和0.08元的补贴。在光伏发电距离平价上网只差临门一脚的情况下,分布式光伏应如何面对平价上网新挑战?


拓展应用场景

在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常务副会长陆川看来,近年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迅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其占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的占比从2015年的不到10%提升至目前的40%以上。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研究员时璟丽表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新目标对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按照行业内的预测,未来5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以7000万千瓦/年的速度增长,那么每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3000万千瓦/年,市场空间较大。

“随着光伏全面实现平价上网,拓展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场景将是扩大规模的关键因素。”时璟丽说,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考虑建筑、铁路、高速公路、水面、农业设施等,光伏的应用潜力超8亿千瓦。

在政策支持下,建筑正在成为光伏企业的新发力点。以北京为例,11月底,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设定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补贴标准。今年以来,正泰新能源、晶科科技、隆基股份等都先后推出了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上马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

王世江直言,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后,各种应用场景将支撑其形成更大的市场规模。


推行市场化交易

一直以来,补贴是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多位光伏企业高管告诉记者,分布式光伏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民众接受程度密不可分。在光伏发电成本尚在高位之时,补贴是吸引用户安装光伏的重要因素,因此前几年的分布式光伏市场以工商业用户为主。随着价格的持续降低,普通民众也开始可以接受光伏电力,市场开始从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为主转向户用分布式光伏。

但截至目前,分布式光伏尚未脱离补贴依赖。2018年“5·31”政策发布后,我国光伏补贴开始下调。按照今年的最新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分别为每千瓦时0.05元和0.08元。虽然较上年下降超50%,但仍享受国家补贴。

随着光伏平价上网逐渐临近,如何持续提升分布式光伏的经济性,建立可行的商业模式是该细分市场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元一能源副总裁陆少聪认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容易造成技术风险、商务风险和法律风险,还可能导致项目融资困难。

为此,一方面光伏企业应加大分布式光伏专业产品研发,不断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业内正在探索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隔墙售电”是目前的试点模式,即允许分布式项目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邻近的能源消费者,电网公司就输配电服务仅收取“过网费”。虽然由于过网费界定问题,项目成果有限,但在政策的推动下正在“破冰”。


适应电网需求

此前,在体量有限的情况下,分布式光伏被看作是产业的配角。“5·31”政策发布后,“调结构”成为现阶段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目标之一,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的装机占比逐渐趋于平衡,分布式光伏开始走上更大的发展舞台。

而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新挑战。国家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副总工程师裴哲义表示,大量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一是降低了电网的抗干扰能力,二是改变了配电网的形态,使其从无源状态发展为有源。

裴哲义认为,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受能力就要增强电网的灵活性。比如进一步对火电进行灵活性改造,或加强储能发展等。

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成为可行性较高的方式。今年以来,多家企业以“光伏+储能”为切入点发布产品,以实现在用电侧对电网形成一定支撑。

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冯凯辉指出,随着分布式光伏对电网的影响不断加大,未来需要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可观、可测、可控,对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模式化管理。

冯凯辉总结,未来分布式光伏有三大发展趋势:一是从规模总量上看,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占比将大幅增加;二是从物理形态看,分布式光伏发展呈现分布广泛化、多元集成化和管理平台化趋势,“光伏+储能”等形式将逐步推进;三是从市场定位看,分布式光伏不再是简单的电源角色,正与市场化改革深入融合、相互促进。


2020-12-08

“碳中和”目标下 发展光伏产业成为未来大趋势

自9月22日到现在以来,碳中和成为了能源圈当之无愧的“网红词汇”。无论是哪种能源类型,都能和碳中和扯上关系。可再生能源行业尤其激动,一时之间似乎可再生能源未来就是发电的主流。

最近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全球清洁能源开发与投资报告的发布。这个报告中,提出了实现全球经济性好的90个光伏基地的投资建议,为全世界各个国家,提供了加速落实碳中和的方案。11月初,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也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这一系列的操作又将碳中和推向了高潮。

两份征求意见稿披露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的主体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以及其他产品。

管理办法提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1单位CCER可抵消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用于抵消的CCER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减排项目,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

这意味着,管理办法确认,CCER抵消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光伏和风电等减排项目可以将其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在全国碳市场出售,获取经济收益。

其实简单的来说就是当企业排放了一定量的二氧化碳,就可以通过安装光伏电站来实现碳中和。这也意味着,发出来的电不但可以自用,多出来的电还可卖给国家赚钱。在补贴领完的情况下,还可以卖碳,实现碳中和。

根据光伏项目开发CCER的经验来看,100MW的光伏项目每年可以开发出11万吨CCER,全生命周期内最多可以开发21年,全生命周期内最多可以开发出231万吨CCER。根据当前北京CCER成交价20元/吨计算,100MW的光伏电站通过碳交易可以额外增加4620万的收益,相当于1.5年的发电量收益,也相当于每度电可额外收益2.3分。这部分收益可以有效降低7%左右的LCOE(按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上网电价0.3元/kWh测算),可保障全国光伏电站实现平价上网,甚至低价上网,其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随着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逐渐成熟,未来CCER价格将远不止于此,其对降低度电成本的贡献也将同步上升。

在中国加速实现碳中和的背景下,绿色能源一直都是备受提倡的。发展光伏产业也将会成为未来“大趋势”,。所以,今天你参与到光伏行业了吗?没有的话抓紧安装哦,为实现规划提出的远景目标做贡献,你也可以!加入能环宝,在实现目标的同时,为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


2020-12-08

“十四五”将进入全民光伏平价时代

11月26日,在苏州市召开的第四届分布式光伏嘉年华会议上,一大批光伏企业、光伏从业者,乃至行业研究者们非常看好光伏产业,尤其是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前景和未来。在此之前的11月21日和11月22日,光伏产业还连上中央电视台《对话》《天下财经》两档栏目。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隆基股份董事长钟宝申以及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四大天团共同出镜,向全国电视观众论道光伏产业。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新发展理念的关键期,也是推动能源变革转型的重要窗口期,应该在发展理念、发展方式上有根本性转变,其核心点就在于加快清洁发展步伐。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诸多能源中,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光伏发电在“十四五”期间的角色必将举足轻重。

当前,光伏发电的设备表现出越来越高的效率,而光伏产业的应用场景也从广袤的土地、雪地、沙地等“爬上”房顶,分布式电站成为了地表建筑不可或缺的点缀。


分布式光伏将迎来大的发展机会

“我个人比较看好‘十四五’时期光伏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投资少、装备灵活,随着成本进一步降低,必将迎来大的发展机会。”古瑞瓦特首席产品经理刘继茂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分布式光伏发电不同于集中式光伏发电,其必须在太阳能资源相对稳定的大面积荒漠地区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发的电接入高压电网远距离输送;而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具有投资小、装配灵活、就近低压并网且电量消纳快的优势。

据了解,最近几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成效非常显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分布式光伏是所有分布式电源中市场发展显现度最高的,目前累计装机将近70000万千瓦;二是分布式光伏在国内光伏市场份额也在不断增加,从2020年前9个月的数据来看,新增装机占比达到了46%,分布式光伏在全部光伏发电量中占比20%。有专家表示,“十四五”时期分布式光伏总装机预期达到100GW以上,相对于“十三五”有40%以上的增长。


据预测,“十四五”时期,随着技术进步,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将实现全面平价。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祁海珅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大型光伏电站尤其是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来说,2020年可以说是平价上网的元年,对于分布式光伏来说,发电成本要稍微高一些,预计明年也会进入平价时代。

在祁海珅看来,“十四五”期间,分布式光伏前景会非常好,主要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受益面会更广。随着千家万户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将会有更多群众享受到光伏带来的收入。第二,随着成本的降低,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会越来越便宜,而随着光伏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平价时代会加速到来,而微利则是平价时代的标志,这就需要规模效应。

“当前,制约光伏的最大因素就是成本,虽然当前成本比以前降低了很多,但还需要进一步降低。”祁海珅进一步强调。

据记者了解,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提升了清洁能源发电的竞争力,以硅片为例,和10年前比,硅片从每片100元左右降到3元左右;光伏组件从每瓦30多元降到1.7元左右。同时,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也在不断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开发利用的经济性。

在刘继茂看来,国家主席习近平于9月22日在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必将带动今后尤其是“十四五”时期的光伏、水、风能等清洁能源的进一步发展。

高速公路或将成为“十四五”期间潜力最大的应用场景

当前,屋顶仍然是分布式光伏的主要安装场所,在“十四五”时期,还有哪些场所会成为新的应用场景呢?

“‘十四五’时期,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扩展的应用领域会更大,像火车站屋顶等都可以安装,只要是闲置的空间都可以安装分布式光伏。”刘继茂表示。


在祁海珅看来,高速公路是“十四五”时期潜力最大的光伏电站。

记者了解到,有些地区已经开始行动,抢占高速公路。在湖北省鄂西北片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所屋顶和隧道出入口中央隔离带空地,太阳能电池板一块块一列列铺装整齐,每个站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旨在为高速公路运营提供更多低碳、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

近两年,随着2018年“531”光伏新政出台,国家对光伏的补贴进一步减少。同时,地方上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对光伏产业的一些支持补贴政策。

“国家补贴虽然逐渐褪去,但地方政府支持光伏正在开始。”刘继茂表示。据刘继茂介绍,11月18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对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继续给予支持。

记者了解到,此次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提出对该市区域内已完成备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年。

一是鼓励市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优先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并按政策享受发电量补贴。

二是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以及个人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三是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四是对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元(含税)。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在补贴退坡到0.08元/千瓦时的前提下,户用光伏装机量不降反升,表明光伏发电、户用光伏的市场价值已获市场认可,正开始全面走向千家万户,全民光伏新时代正在到来。


2020-12-07

5.4GW 167亿元 国企、资本大鳄争当光伏电站接盘侠

2018年“531”新政出台之后,民营企业为“回血”开始大规模出售光伏电站。《2019中国光伏电站资产交易白皮书》数据显示,国内电站交易市场在531政策后的交易容量、金额超过了前三年总和,共计完成11起交易,交易量达1295MW,交易金额近90亿。2020年光伏电站交易更为活跃,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截至目前国内外共进行了约31起电站交易,总规模高达5.48GW,涉及金额约167.56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光伏电站交易23起,总规模约3.5GW。国外电站收购共有9起,交易规模约2GW左右。

细分来看,光伏电站交易的卖方多为民营企业,其中包含单纯的电站开发企业如协鑫新能源、晶科科技、江山控股等,还包含诸如天合、晶澳、阿特斯等集光伏制造与电站开发于一体的企业。

这其中,电站交易大户当属协鑫新能源。今年以来,协鑫新能源共出售光伏电站1.608GW。其中,华能和协鑫新能源共有三批电站收购计划落地,总量约为1.13GW,交易金额约44.6亿元。11月,徐州国投环保又先后收购了协鑫新能源391MW官方电站,交易金额14.47亿元。12月4日,北京联合荣邦收购了协鑫新能源50MW电站,交易金额2.02亿元。

此外,国投电力分别收购江山控股、北控清洁能源共170MW电站。近期国家电投收购晶澳科技140MW电站,作价4.76亿元。12月1日,晶澳科技称完成了敦煌晶澳100%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由中电投东北公司代敦煌晶澳偿还的借款4亿元。

与“卖卖卖”画风不一致,正泰新能源是为数不多接盘电站的民营企业,今年3月正泰收购了顺风清洁能源140MW电站,交易金额1.81亿元。再来看海外市场,今年清源股份、天合光能、昱辉阳光(瑞能新能源)、阿特斯、东方日升等共卖出超1GW的海外光伏电站。交易方除了传统电力企业外,金融公司、基金公司也参与其中。其中规模最大的交易为天合光能向资产管理公司TPG旗下的睿思基金(The Rise Fund)售出近1GW的光伏项目,项目分布西班牙、智利、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等地,包括在建、已运营以及到达开发后期近待建状态(RTB)等不同阶段的项目,计划在2022年底前陆续完成全部交割。昱辉阳光(瑞能新能源)截至目前共出售了26.1MW光伏电站,根据此前发布的财报,该公司三季度净营收974.9万美元,同比下降85%。净利润为242.4万美元,较去年同期182.2万美元增长33%。前不久,晶科科技全资孙公司晶科香港与Sweihan香港签署了股份及债权买卖协议,晶科香港拟以2228万美元的交易对价收购Sweihan香港持有的Sweihan控股50%股权。据悉,交易完成后晶科科技可持有阿布扎比1.2GW光伏电站20%的股权。无论是从电站规模还是交易金额来看,2020年称得上是光伏电站交易大年。另一个利好消息是,11月 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明确2006年后建设的所有合规光伏项目都可申请进入补贴清单,可以预见后期光伏电站交易将更为顺畅。而从电站开发主体来看,近两年国企成为竞平价项目开发主力,对于这类项目国企更乐于持有,因此未来的光伏电站交易仍将以存量项目为主。


2020-12-07

光伏发电迎来新爬坡 光伏停车棚受称赞

前段时间,光伏建筑火了,原因是微博头部大V“一条”发了一条关于英利集团打造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王国背后的故事的视频,这条视频全网播放量破了2000万。


为什么近年来光伏建筑会受到众多的关注,在小编看来原因在于:


绿色发展大势所趋,建筑也需要节能

这次十九届五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稿”)中,特别提出“发展绿色建筑”,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可以说,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在这一背景下,建筑就显得有点另类,因为建筑能耗占据社会总能耗高达30%。可以说,建筑节能,势在必行。从国家到地方,也出台各种利好政策,鼓励各地发展绿色建筑、光伏建筑。

10月28日,安徽省蚌埠市就发布《蚌埠市薄膜太阳能发电系统产品在建筑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在新建民用建筑、新建工业建筑、在建建筑、既有建筑上,推广应用薄膜太阳能发电系统,并对建筑应用规模作出规定;在工作保障上,采取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发电收益、申请专项资金等措施。

中国的光伏建筑发展到现在,技术已经领先全球,多个美观又实用的光伏建筑征服了业主,也获得了公众的称赞。其中最为代表的为光伏车棚建筑

光伏车棚,不仅发的电能够供给新能源车使用外,多余的电量还可以卖给国家,不仅有非常不错的收益,还能减缓城市的用电压力。

投资光伏停车棚的建设,一改传统停车棚单一的作用,光伏这车棚不仅能够给车辆遮阳避雨,同时还可以发电带来收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就在前段时间,金华市和宁波市陆续建成了当地最大的光伏停车棚。

8月份,零跑汽车金华AI工厂光伏项目正式交付投入使用,作为目前金华市最大规模的光伏车棚,该项目由零跑汽车与国网浙江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合作完成,投入使用后年发电量可达956万千瓦时。相当于可节约标准煤约72800吨,减排二氧化碳194500吨,相当于种植树木170万棵。

据介绍,作为“大型车棚+屋顶”型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车棚顶面采用BIPV光伏一体化结构,以光伏组件代替车棚的顶面,实现发电功能的同时,还能起到遮阳防雨的作用。

8月13日,宁波市最大规模的屋顶光伏停车棚在鄞州区正式投入使用。承建项目公司介绍,投入使用后年发电量可达200万千瓦时。

项目工程师介绍,作为“大型车棚+屋顶”型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车棚顶面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结构,以光伏组件代替车棚的顶面,实现发电功能的同时,还有遮阳防雨的作用,而且能使车棚下的温度降低15℃左右。车棚屋顶占地面积27418平方米,覆盖超1850个标准停车位。

除了国内,在法国巴黎迪士尼乐园也将推出一个全新的17兆瓦太阳能车棚项目,并采用分期施工方式在2023年建成。在建成之后这一光伏阵列预计每年能产生31吉瓦时的电力,为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做出贡献。负责项目开发的是是瑞士Axpo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法国Urbasolar。届时,这个占地17公顷的项目将共有67,500块太阳能电池板。这处设施所发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将足以满足迪士尼乐园目前约17%的电力消耗。竣工后,部分装置还将在夜间亮灯,从高空角度看呈现米老鼠的头像图案。项目按30年寿命设计,一期和二期总装机容量是1.8兆瓦,每年产生的电量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808吨,减排二氧化碳1994吨。屋顶停车场光伏发电,也是土地集约化利用,为实现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相信随着国家对于光伏等新能源建筑的重视程度,在未来中国大地上,必将会矗立起越来越多的堪比光伏车棚的光伏建筑!


2020-12-04

“超强“光伏补贴:广州分布式最高补贴0.3元/千瓦时 连补6年

12月1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及《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推广应用扶持】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按以下规定给予扶持: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方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0.3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以2020年计起,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时间为6年。补贴时间范围为2020-2025年。

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0.2元/瓦。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为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本区企业在厂区、园区、公共场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基础设施项目的,对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按60元/千瓦,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换电设施2000元/千瓦。(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2-04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拉大峰谷差、优先风光发电并放宽要求

12月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电力企业、交易机构要高度重视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做好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含优先发电)合同签订的组织协调,努力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赋予中小用户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合同的权利。对具备条件的、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鼓励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

明确优先发电计划分时段电量。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在制定本地区年度优先发电计划时,鼓励根据本地区中长期交易时段划分,确定优先发电分时段电量,实现优先发电与市场的衔接。对于风电、光伏发电和水电等较难精准预测的电源,可适当放宽要求,但应在分月生产计划安排之前完成时段电量分解。跨省跨区的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化送电,也鼓励通过送受双方协商,确定分时段电量。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20〕1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厅、工信局)、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保障电力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现对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签订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

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电力企业、交易机构要高度重视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做好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含优先发电)合同签订的组织协调,努力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二、保障足量签约

(一)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合同的规避风险作用。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鼓励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特别是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结合实际确定2021年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目标,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未参与市场的经营性电力用户、优先发电企业也需参照中长期合同签约的相关要求,由电网企业与用户或发电企业签订合同。

(二)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对2020年度中长期交易履约比例以及2021年度中长期交易签约比例达到要求的用户侧市场主体,可优先安排合同转让、调整,部分减免偏差考核费用等。

(三)保障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性电力用户用电。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性电力用户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仍执行目录销售电价。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在重新参与市场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执行规则确定的电价。

三、推动分时段签约

(一)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划分时段。鼓励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通过协商,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电网企业应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历史用电数据查询服务,并不断扩大市场主体范围,公布更加详尽的历史用电曲线。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历史发用电曲线,制定并公布时段划分标准。起步阶段,对时段划分数量不做强制要求,区分为峰、平、谷段签订即可,也可以分成六段到十段,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逐步细化时段划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按照季节性差异将一年各月划分高峰月、平段月和低谷月。

(二)提高分时段签约服务水平。各地政府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在本地区2020年典型工作日、节假日电力负荷曲线(见附件)的基础上,积极提供省内更多行业或地区的电力负荷曲线,加快建立电力用户历史用电信息查询机制,供市场主体签约时参考。鼓励电力用户自行提供电力负荷曲线,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鼓励售电公司、综合能源服务机构等提供更细更精准的电力负荷曲线,帮助市场主体更好地参与市场交易。

(三)赋予中小用户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合同的权利。对具备条件的、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鼓励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

(四)明确优先发电计划分时段电量。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在制定本地区年度优先发电计划时,鼓励根据本地区中长期交易时段划分,确定优先发电分时段电量,实现优先发电与市场的衔接。对于风电、光伏发电和水电等较难精准预测的电源,可适当放宽要求,但应在分月生产计划安排之前完成时段电量分解。跨省跨区的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化送电,也鼓励通过送受双方协商,确定分时段电量。

四、拉大峰谷差价

交易双方签订分时段合同时,可约定峰谷时段交易价格,也可参考上一年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平段电价,峰谷电价基于平段电价上下浮动。上下浮动比例由购售电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执行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相关标准。峰谷差价作为购售电双方电力交易合同的约定条款,在发用电两侧共同施行,拉大峰谷差价。市场初期,为保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分时段指导价,指导价的峰谷差价应不低于已有目录电价的峰谷差价。

五、鼓励签订多年电力中长期合同

各地可结合市场规则,对一年期以上长期交易合同予以优先安排、优先组织落实、优先执行。

六、实现信用机构见签和信用信息共享

引入信用机构见签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提高电力市场交易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水平,各地应明确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电力交易机构的电力交易平台见签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供其所见签合同的相关信息,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电力信用监管,促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

七、规范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

各地可参考已有规则签订中长期合同,确保不因交易规则影响12月底前完成2021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已有规则需要修订的,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修订。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合同各方应根据推荐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考虑不同市场主体、不同交易类型,积极推广应用,做到规范签约。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导电力交易机构和有关企业,抓紧完成交易平台的适应性技术改造,保障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实施。

八、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

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完善各地交易平台功能和技术手段支撑,鼓励市场主体利用交易平台签订要素齐全的电子合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

九、建立健全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配套机制

(一)完善电力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各地原则上要按月以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方式组织开展合同转让交易,并逐步缩短交易周期、增加交易频次,为市场主体调整合同电量及负荷曲线提供市场化手段。在合同方事先约定或委托的前提下,可在市场规则范围内对电力中长期合同负荷曲线进行灵活调整,为提升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建立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各地市场规则中,应对合同电量与实际执行的偏差建立偏差结算机制。偏差结算机制应有利于鼓励市场主体按照合同电量安排发用电计划,偏差结算价格机制应在市场规则中予以明确并提前向市场主体发布。对分时段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市场经验不足的实际,适当放宽分时段偏差电量考核要求。

(三)理顺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各地应严格执行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电力交易原则上采用顺价方式,即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价格、输配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明确过渡期,尽快由价差方式转为顺价方式。

十、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落实

(一)建立合同签订进展跟踪机制。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应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反映有关问题,统筹做好中长期合同签订与电力现货衔接工作。电力交易机构要建立中长期交易跟踪机制,按月跟踪并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报送各类市场主体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与履约情况,做好向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

(二)完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机制。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抓紧制定中长期交易方案,做好组织实施;电力交易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和方案组织做好中长期市场运营组织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做好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计划执行和偏差调整说明等工作;信用机构做好合同见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做好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应尊重市场主体意愿,严禁出现指定交易价格、交易规模和市场主体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附件:各省级电网典型电力负荷曲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0年11月25日


2020-12-03

山东、甘肃调整峰谷电价时段 高比例新能源如何影响电价?

进入11月以来,全国各省、区、市开始陆续公布新一轮的输配电价与销售电价。《能源》杂志注意到,甘肃和山东两省除了调整了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外,也对峰平谷电价的时段进行了调整。

山东省的峰谷电价时段变化为: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甘肃省的峰谷电价时段变化为: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低谷时段2:00-4:00、11:00-17:00;平段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时间。


山东:分布式光伏资产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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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1月结算试运行的分时价格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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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光伏发电出力的曲线


截至2020年9月底,山东省光伏发电装机1952.7万千瓦,同比增长26.7%,居全国第一。比较以上两图可以明显看出,山东省的电力现货价格与光伏发电的出力多少直接相关。

按照山东原先的峰谷电价时段(峰段是8:30—11:30、16:00—21:00,电价谷段为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价时段),现货价格最低时为峰段和平段电价,价格爬坡的下午时间为平段电价。

在今年山东省的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中,都出现了峰谷电价倒挂的情况。峰谷电价倒挂的延续很可能给用户带来与“削峰填谷”相反的刺激效果。用户为了更低的价格在高峰时段生产,电网负荷大大增强,调度的难度也加大了。而更严重的问题是谷段用电量大的企业因此会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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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峰谷电价时段的修改,基本贴合了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趋势。但同时,由于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分布式光伏存量资产也产生了贬值的问题。

基于原有峰谷时段和峰谷电价计算出的投资回报模型,显然将不再适用于未来的峰谷电价政策下。“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还好,“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未来的可预见利润直接被削减了。


甘肃:高比例新能源左右现货价格

甘肃的情况比山东更为“极端”。目前甘肃省发电装机容量中,新能源装机占比已经超过了42%,超过火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新能源发电量也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超过21%。是典型的新能源高占比市场。

目前甘肃省电力现货市场是仅发电侧单边全电量竞价市场(自备机组与网留机组除外),用户不参与市场。在实际操作中,实时竞价采用日前报价封存的模式,新能源机组在日内可以修改报价,水电报量不报价。

甘肃现货市场运行模式下,实现了对新能源消纳的最大化。甘肃高比例的新能源结构让新能源对现货市场价格的影响十分明显。

对于零边际成本的新能源而言,其现货市场价格申报反映了以最低价确保绝对多量新能源的优先出清与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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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4月现货试运行情况


甘肃现货市场价格与新能源预测出力密切耦合。相比用电负荷的变化,新能源发电出力大小变化完全左右着的新能源高占比现货市场的价格走势。

煤电在市场中占据绝对多数的情况下,用电负荷高时电价就高,负荷低时电价就低。现货价格曲线与负荷曲线有高度一致性。这也是峰谷电价机制调节需求的基础。

边际成本接近0的新能源在现货市场中是价格接收者。高比例新能源进入市场后,煤电的报价不再随着用电负荷变化,而是随着新能源发电出力波动。

因此在现行市场向现货市场过渡的过程中,继续执行原先的峰谷电价政策不仅不能调节需求,反而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

据《能源》杂志了解,甘肃省内市场主体曾预判在本轮的销售电价调整中,甘肃省有可能取消峰谷电价。虽然最终只是对峰谷电价的时段进行调整,但市场主体依然将其评价为“甘肃电价改革的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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