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解读

2019-10-09

山东省工信厅发布组织申报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20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上报时间紧张,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到函后,直接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书,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报申报材料。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和初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意见函。请各市于10月12日前,将推荐意见函连同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通过EMS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产业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 琰 0531-86922326 13505416891


林华健 0531-86126224 18366156054


联系邮箱:dzxxc_sjxw@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2019-10-08

2019年财政部866亿可再生能源补贴预算及分配计划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9年中央财政预算》信息:


1、2019年预期收入835亿元

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预算数为83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8.9亿元,增长6.2%。主要根据社会用电量预计增长情况测算。


2、2019年预期可支出866亿元

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支出预算数为866.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7.22亿元,增长3.2%。其中,2018年预算收入835亿元,2018年结转金额31.1亿元。


表:2019年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预算(亿元)

6370611971163773222439876.jpg


3、2019年支出计划


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支出预算数为866.1亿元,其中:(1)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数为780.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1.54亿元,增长1.5%。(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68亿元,增长22.3%。


具体如下表所示。

6370611973147986716809461.jpg



1)对地方的转移支出


中央本级支出的780.1亿元,由财政部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

对地方转移支付的86亿元,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地方财政厅,再转付给地方独立电网公司。


6月5日,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275号),拨付给内蒙古等11个省81亿元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蒙西电网是我国最大的地方独立电网,因此此次转付中的金额占比最大。


2)中央本级支出

中央本级支出的780.1亿元,如果按项目类型分:风电366.65亿元,光伏351.05亿元,生物质62.41亿元;如果按电网公司分:国家电网约723亿元,南方电网约57亿元。


(数据来源参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2019-09-27

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新能源行业或将迎来利好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由来已久,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电煤价格监测工作,稳妥实施煤电价格联动,适当调控电煤价格,加强对电煤价格的监督检查。

统计显示,在煤电联动调节机制建立后,截至2015年,煤电联动共经历20次调整窗口期,其中,全国煤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共进行了11次调整,其中,明确因煤电联动而调整共执行了8次;而在这8次中,包含6次上调及2次下调。

国信证券今日发布研报称,取消煤电标杆电价政策转为浮动式电价政策,一定程度上恢复“煤电联动机制”,或利好新能源发电。

国信证券表示,若后续取消煤电标杆电价,采取浮动式电价政策,其中基准电价大概率续用“国家锁死电价”,而浮动部分或与煤价快速联动,即一定程度上恢复“煤电联动机制”,煤电电价本质上有一定上调空间。


1、利好新能源发电补贴,减轻多方压力。存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预计不会受到影响(20年电价政策地位类似“新能源电价宪法”)。而若采用如上电价形式,则煤电电价不是像大家所说有小幅下调可能,而是存在因煤价而上调可能,即对于未来新增新能源装机,火电电价上提意味着补贴额缺口减少,财政补贴压力减小,产业链现金流压力减小,整体多方受益。

2、利好用户侧平价进程。取消煤电标杆电价政策转为浮动式电价政策,后续可配合配套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隔墙售电)政策,则分布式新能源将在大面积、高效率捅破用户侧平价瓶颈,国内市场化平价新能源装机需求将再次触发(类比海外平价国家双反取消后),国内市场可期。

3、竞价模式为新能源消纳打开空间,竞价模式下发电项目的上网优先权由边际成本决定,新能源边际成本最低;电改总体目标是提高用能效率、降低系统用能成本,实现的路径之一就是多消纳新能源。


2019-09-27

自然资源部推进规划用地 光伏发电项目有望省时减费

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明确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


同时,文件将划拨土地以及出让土地两种取得国土土地使用权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区分: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众所周知,在光伏电站建设中,升压站、开关站以及综合楼等区域必须办理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因光国家补贴政策对光伏电站项目有建设期限的要求,但建设用地手续又较为繁琐,所以一般来说,光伏电站建设用地都是先建设再补办。但在后期手续补办中,不少地区并未将划拨、出让两种取得土地的形式进行明确划分,进而导致手续流程繁琐、周期拉长等问题。此次自然资源部发文明确,有利于简化相关手续,提高用地手续办理效率。

08374183122108.png


需要注意的是,在当前的光伏电站交易中,土地手续缺失已经成为合规性的最大问题,尤其是在与央企/国企的交易中,对于合规性的要求格外严格。其中,又以建设用地的手续最为繁琐。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央企/国企普遍要求取得不动产权登记,也就是房产证跟土地证,这一过程需要通过建设用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等步骤。如果有房子,还要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非常繁琐”。


综上,关于光伏电站用地问题,需要引起投资企业的格外重视。


文件全文如下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


“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现就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见附件1),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的,建设单位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自然资源部通过用地预审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层级和权限。


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2),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四、简化报件审批材料


各地要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核发新版证书。对现有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进行清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除法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外,地方自行设立的各类通知书、审查意见等一律取消。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对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支持各地探索以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和文书下载打印等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各地可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自然资源部


2019年9月17日


2019-09-23

光伏建设用地手续简化!自然资源部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9月17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明确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

同时,文件将划拨土地以及出让土地两种取得国土土地使用权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区分: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众所周知,在光伏电站建设中,升压站、开关站以及综合楼等区域必须办理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因光国家补贴政策对光伏电站项目有建设期限的要求,但建设用地手续又较为繁琐,所以一般来说,光伏电站建设用地都是先建设再补办。但在后期手续补办中,不少地区并未将划拨、出让两种取得土地的形式进行明确划分,进而导致手续流程繁琐、周期拉长等问题。此次自然资源部发文明确,有利于简化相关手续,提高用地手续办理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在当前的光伏电站交易中,土地手续缺失已经成为合规性的最大问题,尤其是在与央企/国企的交易中,对于合规性的要求格外严格。其中,又以建设用地的手续最为繁琐。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央企/国企普遍要求取得不动产权登记,也就是房产证跟土地证,这一过程需要通过建设用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等步骤。如果有房子,还要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非常繁琐”。


综上,关于光伏电站用地问题,需要引起投资企业的格外重视。


文件全文如下: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现就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见附件1),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的,建设单位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自然资源部通过用地预审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层级和权限。


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2),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四、简化报件审批材料


各地要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核发新版证书。对现有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进行清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除法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外,地方自行设立的各类通知书、审查意见等一律取消。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对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支持各地探索以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和文书下载打印等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各地可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自然资源部


2019年9月17日


2019-09-20

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通知》明确:


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光伏“领跑者”基地所在地的企业和项目、光伏储能应用项目、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项目(BIPV)优先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


为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智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扩大应用,按照《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有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能光伏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等,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较强的智能光伏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


3.已提供先进、成熟的市场化应用产品、服务或系统;


4.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5.具备丰富的智能光伏项目建设经验。


(二)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项目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及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能光伏应用或服务体系;


2.在工业园区、建筑及城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光伏电站、光伏扶贫及其他领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应用;


3.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原则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提供)或服务,提供规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务;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0.1MW;


4.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有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有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光伏“领跑者”基地所在地的企业和项目、光伏储能应用项目、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项目(BIPV)优先支持。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意见函。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于2019年10月20日前通过EMS或机要交换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对申报的企业、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对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项目予以正式发布。


四、管理和激励措施


(一)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应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对示范企业、项目开展评估考核并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加大对示范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有关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提升试点示范影响力,扩大示范带动效应。


(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下载),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二)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示范企业不超过5家,示范项目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示范企业不超过3家,示范项目不超过5个。各地要严格控制数量,超过推荐数量的推荐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8208272/8203



附件: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  

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

2019年8月29日


2019-09-19

西北五省光伏电站上半年“两个细则”罚款逾2.6亿 全年或将突破5亿

近日,随着西北能监局对青海、陕西、宁夏光伏电站6月“两个细则”考核结果的公布,西北五省2019半年度罚款额也逐渐清晰,具体结果见下表格。

6370433964283237277978095.jpg


(备注:甘肃电网未公布6月考核结果)


根据国家能源局所公布的2019上半年中国光伏电站建设情况得知,西北五省在集中式地面电站的装机共计为43.87GW,全国占比为33.6%,逾三分之一的地面电站位于与西北五省。


在数据统计过程中,部分光伏电站单月考核罚款缴纳超50万元,绝大部分光伏电站单月罚款额在3~4万元左右,鲜少有光伏电站能在考核中获得正收益。


2009年4月1日,西北电监局在全国率先实施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及并网运行考核试运行工作。2011年底,西北电监局正式印发《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西北电监局的公开资料显示,至少2013年5月份,部分光伏电站已经由于“两个细则”考核被罚款。

随着光伏电站装机体量的上升,为维护电网稳定及平衡煤电企业,“两个细则”考核在2018年底迎来更严版本,其考核额度亦是一严再严,根据过往媒体数据及公开资料查询,2017年西北五省罚款额逾2亿元,2018年罚款额度约3亿元,而2019上半年的罚款额度则已经逼近2.7元,全年统计预计将超过5亿元。 


2019-09-17

如何破局?分布式光伏再出发

自从2012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来,分布式光伏在我国发展已经有7个年头。自从2012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来,分布式光伏在我国发展已经有7个年头。

这7年间,分布式光伏发展经历了起步、爆发式增长、政策性调整、再起步四个阶段。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分布式光伏已经发展成为不可或缺的「可再生能源主力军」。


未来,分布式光伏将有着怎样的发展趋势?行业将面临怎样的困局?下一步该如何走?本文将窥探一二。


1、趋势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通知明确:其一,对包括户用光伏在内的分布式光伏进行「规模管理」,2018年的上限为10GW;其二,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全额上网、余电上网补贴统一下降0.05元/度;其三,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视光伏发电规模优化情况,再行研究启动领跑者基地建设。这一纸毫无预先征兆的政策将中国光伏一把从温床推向了「市场化」。


严控增长 注重质量

截止2018年底,中国全口径发电装机1900GW,同比增长6.5%,增速较上年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光伏发电装机为174.33GW,同比增加33.7%。光伏的发电量为17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幅度达50.2%。而国家能源局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9年6月底,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为11.4GW,装机总量来到了185GW上下,上半年的发电量为106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

在185.59GW的光伏装机总量下,集中式光伏装机量为130.58GW,分布式为55.02GW。在2019上半年11.4GW的增量中,集中式6.82GW,分布式4.58GW。


多种形式 协同发展

数字很清楚的显示,2018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为45GW左右,而2019年上半年,新增装机只有11.4GW,按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专家对2019年全国装机的预测,2019年装机构成为:户用光伏3.5GW、竞价项目22.8GW、扶贫项目4.5GW、光伏平价项目4.5GW、特高压等示范项目9GW、领跑者项目4.5GW。2019年下半年将会是一个市场的爆发期,届时会有超过30GW的项目需要在不到6个月的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招投标、采购施工、并网等一系列工作。

从2018年531新政影响的急刹车,到2019年4月30日国家发改委才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5月30日国家能源局才迟迟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整个光伏行业才明确了未来发展的基调,那就是全面摆脱对补贴的依赖,走「高质量发展、平价发展之路」。

浪潮退去,理智初显,2019年上半年11.4GW的新增项目中,分布式占4.58GW,同往年一样,分布式装机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山东、长三角和广东地区,而值得注意的是,陕西、河南与湖北也加入了分布式主流市场的行列。

6370421924175682516792871.jpg


电能消费依旧保持高增长


现阶段,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据统计,我国全社会用电量2017年全年为6.36万亿千瓦时,2018年达到6.9万亿千瓦时。而2019年仅上半年就突破了3.4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其中,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占比合计为31%,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占比为68%,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用电占比与上年持平。增长点在哪?电量统计数据透露出一个趋势,在2019年上半年,我国电力需求增长集中在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这源于「新旧动能转换」使得用电主体的快速变化,高新技术产业用电保持较快增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同比增长13.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速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全国的「电能替代」持续推广,促进了第三产业用电快速增长,其中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增长126.9%,港口岸用电量增长316.9%,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业用电量增长18.6%。第三产业用电的猛增源于我国发展的大趋势,那就是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更加追求生活品质。在工业节能和高耗能项目逐步退出的背景下,未来几年全社会用电增量会进一步向三产集中,伴随着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的再一次升级换代,大型数据中心与高功率耗电设备、充换电服务与电动交通将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要增长点,也将进一步考验「电网的稳定和供电」的质量。而这些用电主体,绝大多数分布在城市中,并且以公共基础设施、商业楼宇、住房相融合,在严控电源增量、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下,分布式清洁能源供电与能源互联网或将成为未来新增电力需求的重要解决方案。


2、瓶颈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总量大,社会发展离不开能源的驱动。巨大的需求和复杂的环境使得供给侧的压力倍增,矛盾也日益突出。发展最主要的问题是环境,以化石能源为支柱的能源结构与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压力存在突出矛盾,极端天气频发,雾霾带来的空气问题已经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计数的经济损失。火电来到了发展瓶颈,这也是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底层逻辑,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但中国太阳能资源禀赋区域同能源需求区域地理位置倒置,这导致中国光伏装机在理论上更加适合于「三北地区」,在发达国家可以顺利应用的分布式光伏发展路线在中国难以复制。

然而中国没有落后,截止2019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大省装机量相当可观。据统计,分布式“GW俱乐部”全国现有13个省份,其中浙江、江苏、山东三省发展最为迅速,各省累计分布式光伏装机均超过5GW。而这三个地区在2019年上半年,新增分布式装机更是遥遥领先于全国其他省份,其中山东新增720MW,浙江新增670MW,江苏新增520MW,占据全国分布式增量的41.7%。高集中度开发所带来的问题,是成熟市场已经过度开发,而诸如福建、湖南、山西、宁夏等自身资源条件还算不错,经济也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发程度依旧很低。东北三省作为我国光资源非常丰富的地区,2019年上半年开发量加起来仅有110MW,是山东的七分之一,甚至还不及一个上海市120MW的新增装机规模。除市场规模和成熟度之外,另一个最主要的制约因素还是「成本」。分布式电站不同于大型集中式电站,因为容量小,又比较分散的原因,项目一般为企业自投,因此对于价格和收益非常敏感。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造价2019年在4元/W上下,一座1MW的光伏电站的投资需要400万,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小的压力,分布式光伏项目说来说去还是「富人的游戏」,只有兼具规模、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企业才会为之买单。

6370421933212699395910254.jpg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分布式光伏发电本身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难以控制。我国现有分布式发电基本都是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建设的,由于发电的间歇性和不可预测性,数量众多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对整个电网的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电能质量和供电稳定性问题都使得分布式光伏发电长期以来不受电网的欢迎。而当前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电源建设的问题,而是现有电网和光伏电源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地区电网改造进度和调节能力大幅滞后于电源的接入,使得项目开发受阻。


3、破局


一个行业的发展,不仅仅要靠行业本身的力量和智慧,更需要政策制订者、投资人、专家学者、相关行业群体的充分支持和助力。


主航道变了

中国光伏发展到今天,已经成功实现以规模化生产成本优势为切入点,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积累了足够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而今在世界站稳脚跟,建立了全球绝对核心的市场优势。在今天,光伏的高地在中国,中国特有的「集中力量办大事」在中国光伏的发展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而今天,国家补贴已经逐步退坡至几乎没有,集中式电站会在2019年底在我国的绝大多数地区实现发电侧平价上网,而分布式电站目前仍然在「平价上网的最后一公里」挣扎。政府应当开始考虑,如何将补贴的重点转向分布式、储能、电网改造等项目上,逐步引导分布式走向平价。而与分布式关系紧密的微电网、多能互补等项目,也需要有关部门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在全国范围内优先形成示范,逐步完成未来智慧电网基础设施的搭建。

对于现有电网,改造已经是「大势所趋」。输配电线路、控制和继电保护器件的升级需要全面展开,现有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将企业自备电厂并网,扩大整个大电网的调峰能力也需要同步进行。最终形成高比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原有基本火电电源调峰调频,多种能源综合互补的未来智能电网。


更多应用场景被激活


目前来看,我国分布式电站一般为工商业分布式屋顶电站,而优质屋顶、用电需求和高用电电价一直以来是项目开发的基本条件。在经过几年的高强度密集开发后,「优质屋顶资源」和业主已经所剩不多,大量企业在「红海内」拼杀,光伏的应用场景需要进一步的延伸、拓展和发掘。在众多应用场景中,光伏与建筑的结合可以更加深入和多元。除了铺在工业厂房屋顶,直接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构件代替屋顶、商业楼宇幕墙、公共建筑与基础设施都可以结合光伏进行建设,这就是「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的概念。而除了BIPV之外,结合「分布式光伏+储能」的微电网系统也是一项火热的技术,随着储能成本的快速下降,这种更为节能、智能的控制技术将会实现商业化,市场也会进一步打开。另外,光伏+智能家居、光伏+制氢等新的技术与复合解决方案将会使光伏的市场进一步扩大,与社会的连接进一步紧密。朋友圈也要扩大新常态下,经济大环境疲软,在巨大的融资成本和经营压力下,民营光伏电站企业无力支撑,拥有绝对资金成本优势的国企加速入场。在国企中,国电投以16.45GW(数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的光伏装机量笑傲群雄,而华能、华电作为后来者,近期持续动作,收购清洁能源项目,华能甚至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地二级公司,可见其「调整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而国企一般收购的,都是项目容量较大、管理方便的集中式地面电站。对于分布式项目一般兴趣不大。下一阶段,需要分布式项目开发企业进一步引导国企和地方企业了解分布式的「未来价值」,并且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扭转国企对分布式的旧有认知,将高质量项目打包出售至国有发电集团,并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巩固合作关系。

对于资金问题无法解决的优质项目,分布式光伏企业需要进一步拓宽「金融渠道」,寻找一批信用好、可持续的金融合作方,充分激发资本活力,为分布式项目搭建优质的金融解决方案。金融界也应该加大对新能源行业的了解,创新合作模式,为下一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爆发」提前拓宽道路。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个「技术密集型」的行业,中国光伏发展的源动力还是技术的进步,分布式也是如此。在脱离政府补贴、全面导入市场化竞争之后,分布式产品和解决方案要深挖市场需求,研发更加符合需求的产品,不断打磨,体现不同应用场景下产品的可靠性和差异化。产品研发也需要跳出「光伏思维」,更多站在客户和用户角度思考产品细节,同时开动脑筋,进一步开拓更加丰富的「跨界场景」。中国的光伏企业,目前已实现全面领先,现阶段需要聚焦更大的市场需求。通过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拓能源合作项目,在输出中国的光伏建设经验的同时进一步锤炼自身项目开发和工程建设经验。光伏企业也可以充分借助承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建工作的中资企业平台,将中国制造的「用得起的清洁能源」带到各国和各地区,进一步延伸国家影响力。


当然,产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中国光伏需要引进更多国家的投资方,在「全球化项目」中发挥各自的优势,以更大的智慧进行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将更大的愿景落到实处。创新金融合作需要「产业链」所有成员参与,调动资本、装备、市场、人才等各方积极性,以共商、共建、共享、共投为主题,建立起一套融资生态体系,服务于世界各地的能源建设和改造项目。4、后记太阳能产业是一个光明的产业,是人类文明发展不竭的动力。作为「技术驱动型」产业的代表,人类的智慧终将引领太阳能深入人类文明的每一个角落。在下一个五年,中国光伏将会在智能制造、产品、解决方案、成本和应用场景延伸方面继续全面领跑,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这个人类课题提供中国探索的解决之道。


共57 页 页次:50/57 页首页<48495051>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