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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7

美国正式退出《巴黎协定》 对光伏有影响吗?

去年11月4日,美国政府正式通知联合国,要求退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根据《巴黎协定》规定,退出过程需要一年时间。这也就是意味着,今年11月4日,也就是今天,美国正式退出《巴黎协定》,成为迄今为止唯一退出《巴黎协定》的缔约方。

《巴黎协定》于2015年12月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之内而努力。

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因此 ,美国的退出影响了全球减排和控温目标的实现,未来世界气候治理布局和规划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第一,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以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不再履行自主减排承诺,将使减排国际行动大打折扣;

第二,美国不再履行资金援助承诺,使得发达国家每年1000亿美元的出资目标难以实现,增大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的缺口,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会迟滞全球低碳技术的革新。

此外,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之后,不再遵守减排约定,对于新能源的支持力度会降低,自然会对光伏等新能源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不过由于美国目前正在大选,候选人拜登曾称:如果自己当选,则会重回《巴黎协定》。因此,在美国大选最终结果出来之前,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之举也未必是定局。


2020-11-06

“新基建”将引爆储能市场

今年以来,储能市场开始回温。从电网侧、用户侧到电源侧,储能应用热点切换频繁。业内人士预计,“新基建”将成为2020年储能行业的一个增量市场。

  “新基建”带动储能爆发

  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孟炜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力作为重要的二次能源,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新基建”中的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均离不开电能。而随着大量“新基建”项目的投运,对电网的负荷调度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储能在“新基建”中将起到缓冲和增强电网协调能力的作用。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蒋世用认为,2020年是我国“新基建”发展的关键一年,接下来的5G时代是万物互联的时代。储能系统的加入显得至关重要。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电池企业涌入储能市场。

  身份问题不影响储能发展

  储能并非新技术,与电力工业和大电网相伴而生的抽水蓄能,已有百余年历史。但与不少国家相比,我国储能“身份”认同却相对滞后。业内呼吁,应赋予储能合理的身份定位。

  “要从全局衡量储能的价值,给予储能独立的主体地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总工程师彭才德曾在此前召开的中国国际储能大会上表示。

  不过,仍有业内人士表示,储能的市场定位虽然尚未明确,但并不影响其发展。

  德国莱茵TüV集团全球电力电子产品服务副总裁兼大中华区太阳能与商业产品服务总经理李卫春表示,无论是储能“身份证”,还是市场准入证,对于储能发展来说,都不是最关键问题。重要的,是储能本身的价值,以及有没有被市场和用户所接受。“现阶段,市场可以通过两个维度去解决储能身份问题,第一是放眼全球,不将储能应用局限在某个单一市场中;第二是从应用场景考虑,储能为什么样的应用场景和客户提供服务,就是以什么身份参与市场。这样一来,身份问题,就不再是困扰储能发展的问题。”

  多种储能形式助力“新基建”

  据了解,现有的通讯基站普遍存在供电容量不足的问题,其90%的存量电源需要扩容改造;对于新建基站而言,也面临选址、电源引入和安装工程等费用高的问题。

  而储能技术的应用,则被视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救命稻草”。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储能事业部总经理姜正茂表示,储能对于“新基建”来说,就好比“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储能式备电系统在基站+储能、数据中心+储能等场景应用广泛。储能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基石,是各细分产业的“粮草”,需要走在前面。

  当前,我国已有超过 20 个省市正式发布 5G 产业规划。2020 年,三大运营商 5G 投资预算约为 1803 亿元,同比增长 337.6%。在姜正茂看来,储能采用最新智能技术,可解决“新基建”供电容量不足等问题,助力5G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2020-11-05

光伏迈入平价前“最后一公里”

我国光伏产业正加速“驶进”平价“车道”。自2018年“5·31”政策发布后,光伏开始从粗犷的规模化发展模式转变为精细、高质量发展模式,行业整合不断提速,光伏正式从补贴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目前,黑龙江、海南、吉林、四川等省份光伏发电项目经济性持续提升,湖南、青海等越来越多的省份实现了光伏平价项目“零”的突破。

  业内预计,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明确光伏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具体时间,但紧追陆上风电,明年光伏也将正式迈入平价时代。一方面,为了尽快达成平价目标,光伏企业正通过技术创新、系统协同等有效手段“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平价并不是光伏产业发展的终点,如何找准下一步发展方向,“赢”在发展新阶段成为了业内关注的重点。


  ■技术推动光伏走向平价

  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的显著下降成为了光伏实现平价的有力支撑。IRENA在2020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成本报告显示,全球主要可再生能源技术成本在2010—2019年下降迅速,其中,光伏发电下降幅度超过82%,成为所有可再生能源品类中降幅最大的能源。

  光伏发电正向最具竞争力电力产品进发,越来越低的中标电价不断创造着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新纪录。2020年8月,位于葡萄牙的光伏项目最低电价达到了创世界纪录的0.0112欧元/千瓦时。今年,我国青海海南州光伏竞价项目以0.2427元/千瓦时的价格中标,打破了内蒙达拉特旗0.26元/千瓦时的纪录。

  随着光伏发电逐步由“奢侈品”走向“平价”,光伏平均初始投资已经由6万元/千瓦降至4000—5000元/千瓦,降幅达92%左右。2011年至今,我国光伏项目的标杆电价由1.15元/千瓦时,降至今年的0.35—0.49元/千瓦时,降幅近70%。

  晶澳产品技术部总监汤坤告诉记者:“光伏技术创新大大加快了度电成本降低的步伐,从根本上支撑了平价时代的来临。2015年以来单晶成为市场主流技术,以此为基础,P型PERC技术、双面发电技术等开始大规模应用,加速了电池组件转换效率的提升和发电能力的进步。”


  ■系统协同成降本新方向

  诚然,随着晶硅组件价格下行空间持续被挤压、转换效率逐渐接近天花板,当前市场主流技术单晶PERC已经不再是助力光伏拥抱平价上网的唯一砝码。业内企业开始将目光瞄向“PERC+”、TOPCON、HJT等多种新型储备技术,期望通过新技术提高产品在平价时代的性价比。

  集邦咨询旗下新能源研究机构EnergyTrend表示,光伏行业从依赖补贴到逐步进入平价时代,背后是成本的不断下降、光伏技术路线的竞争与更迭,新技术将促进性价比的快速提升。

  然而,技术从实验室到市场需要大量的时间,短期内寄希望于通过主要制造环节的进步提升竞争力难度较大,于是系统端优化被看作是行业新“利剑”。

  鉴衡认证中心副主任纪振双认为,光伏降本方式正由“效率独大”逐步向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综合优化转变。

  促进光伏系统端降本增效成为今年企业新产品的必要优势。华为、阳光电源、天合光能等都推出了适用于多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促进设备成本、土地投资成本的降低。

  和大多数企业选择的垂直向发展模式不同,天合光能选择了横向拓展模式。在收购了西班牙跟踪支架企业Nclave后,天合光能致力于电站级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天合跟踪系统解决方案,就是依托系统设计、软件算法,集成高效组件、智能跟踪系统和逆变器三大核心硬件产品,形成的超高功率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天合光能全球跟踪支架产品线负责人段顺伟对记者说:“即使分别选择了最高功率的组件、智能跟踪支架和最可靠的逆变器,如果组件、支架、逆变器等核心产品不能相互适配,也不一定能够建成最优的光伏电站。只有真正实现了系统的优化集成,才能带来1+1>2,甚至是1+1>3的效果。”


  ■平价后价格有望再降20%

  多年来,光伏行业以平价上网为目标,不断促进产业的成熟发展。如今,这一目标渐行渐近。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战略规划部主任何勇健预测,“十四五”光伏将摆脱补贴依赖,迎来市场化建设高峰,市场化将开启中国光伏全新成长周期。

  摆脱补贴、迎来平价并不是光伏行业的终极目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不愿具名专家告诉记者:“光伏发电价格即便在平价基础上再低20%,也是有空间的。光伏的竞争力还会提升,完全可以达到低价,成为未来最有经济竞争力的能源品种。”

  要达到上述目标,何勇健认为:“其发展方向是系统优化+技术进步+供需互动。短期内新能源行业仍需解决存量消纳问题,远期战略是新能源制氢、新能源多元化利用、‘量身定制’以及就近利用。”

  为此,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光储联合发展成为目前以及未来光伏产业攻坚克难的重中之重。

  红太阳光电总经理卫桁对记者说:“光伏产业实现智能制造的最直观优势是,极大节省了人工成本。在机械化和电气化设备的加持下,极大地减少了人工干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以及产品优良率。”

  在业内人士看来,光伏平价上网应该是包含储能的平价上网。如今,天合光能、东方日升、阳光电源等企业不断深入储能市场。今年9月,阳光电源与山西省运城市政府签约投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阳光电源将在“十四五”期间在运城市投资100亿元,打造运城市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示范基地,包括建设2吉瓦光伏电站和储能系统、光伏制氢、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项目。

  IRENA分析认为,随着新能源成本持续下降,经济性不断增强,加上储能支持,光伏将成为最廉价的电能,大规模应用指日可待。


2020-11-04

光伏玻璃紧缺有望缓解 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三项措施

根据有关数据,至2020年9月底,全国共计超白压延玻璃114座熔窑,245条生产线,产能32580t/d,其中在产熔窑48座,164条生产线,产能28320t/d,产能利用率87%。我国光伏玻璃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90%,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玻璃生产国和出口国。目前国内光伏玻璃在建和拟建产能24750吨/日,其中10600吨/日的产能已具备点火投产条件,主要分布在安徽和广西。

近期光伏玻璃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根据有关数据,2013年-2019年,光伏玻璃成品价格在20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之间波动(见下图)。今年6月-10月,光伏玻璃成品(厚度3.2毫米)平均价格由26元/平方米上涨至41元/平方米,最高报价48元/平方米。

因该轮涨价带来的影响,Solarbe索比光伏网等产业媒体已经做了详细报道,但光伏玻璃为什么会出现紧缺,该局面如何破解,2021年是否还会出现新一轮的紧缺和涨价,带着这些问题,Solarbe索比光伏网咨询了业内有关人士。

相关人士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统筹考虑光伏玻璃市场需求、产能现状和发展趋势,秉持保障光伏产业发展的同时防止新一轮的产能过剩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央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下一步将积极重点开展如下三项工作:


NO.1加强光伏玻璃供应保障

目前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有关促进光伏玻璃行业发展文件,拟对光伏玻璃实行有别于传统浮法玻璃的政策,以尽快释放产能,缓解供应偏紧,抑制价格上涨。


NO.2对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实行差别化政策

在正在修订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中,将实行有保有压的置换政策,研究对有资源、有市场的中西部地区光伏玻璃项目产能置换实行差别政策,同时鼓励普通浮法平板玻璃企业转型生产光伏玻璃,有序推动光伏玻璃产能增加。


NO.3防止产生新的产能过剩

在加快光伏玻璃产能供给的同时,按照差异化行业标准的要求,建立光伏玻璃产能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引导地方和企业科学布局产能,有效防范形成新的产能过剩风险,同时严防假借光伏玻璃之名新建普通建筑玻璃生产线。

Solarbe索比光伏网旗下分析机构智新咨询认为,这些举措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于防范过剩产能风险的坚定决心,同时兼顾了灵活机制,将加快一批玻璃企业转投较高附加值的光伏玻璃的进程,同时在置换政策上兼顾实际情况,2021年光伏玻璃供应紧张局面有望舒缓。


化解玻璃过剩产能的五年回顾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就化解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过剩产能,加快建材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建材企业降本增效实现脱困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意见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压减过剩产能。

●严禁新增产能。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

●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推进联合重组。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支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压减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四是推行错峰生产。推行水泥熟料错峰生产,倡导平板玻璃行业通过自律合理限产。

按照该意见中的“新上工业玻璃项目,熔窑能力超过150吨/天的,应依托现有平板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即光伏玻璃项目(光伏玻璃熔窑能力最低在250吨/天以上,普遍为500吨-700吨/天)也应执行产能置换政策。据此工信部印发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和相关操作问答,以及联合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对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做了相应要求。

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开展五年来,光伏玻璃在内的整个玻璃行业运行质量明显改善,由连年亏损转为盈利,既有效遏制了违规新增产能,又有序引导了资源要素合理流动配置,促进了技术进步和布局优化,产能置换政策对促进玻璃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资料显示,今年1-9月,玻璃行业克服疫情影响,行业运行总体平稳,效益稳中向好,全国平板玻璃产量7.0亿重量箱,同比增长0.4%,规模以上平板玻璃企业营业收入626亿元,同比增长7.3%;实现利润82亿元,同比增长25%。由于平板玻璃效益好转,投资回报率提高,目前一些地方新上项目投资冲动比较强烈。

上述数据表明,工信部治理玻璃产业过剩从玻璃产业的角度卓有成效,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还保证了存量有限的高品质的石英砂矿能够用于更高附加值的玻璃产品。

这个说法得到了玻璃企业的验证,此前玻璃企业表示,部分国内高品质石英砂矿已经枯竭,供应紧张,目前玻璃企业一是积极出海找矿,二是通过技术进步使纯度偏低的矿砂也能够满足应用。


光伏玻璃涨价五点原因

2020年是该限令的最后一年。这两年虽然光伏玻璃价格一直上涨,但属于稳中有进,为何到2020三季度开始价格疯涨?


光伏玻璃价格近期上涨的原因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

一、下游需求快速增长且国内装机集中在四季度,全球每年新增光伏装机量从 2010 年的17.5GW连续增至2019 年的115GW,市场规模增长5.6倍,年均增长率23.3%,其中2019年四季度全国新增装机占全年的46.9%,预计2020年四季度全国新增装机占比更高。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纯碱价格约占光伏玻璃成本的15%,随着中东部地区纯碱厂家库存降低,纯碱价格于今年下半年开始上涨,传导刺激了光伏玻璃产品价格上涨。

三、小窑炉玻璃价格较高,近期光伏玻璃需求增长,小窑炉产能利用率提升,但小窑炉的建设及生产成本较高,因此高价多为小窑炉生产的玻璃价格。

四、供应链匹配度偏低,光伏组件的尺寸越来越多样化,玻璃生产企业需要库存多种规格的玻璃,这些玻璃在不同组件厂之间不能通用,资源错配限制了光伏玻璃的供应;据Solarbe索比光伏网调查得知,由于去年光伏组件尺寸升级,导致小尺寸光伏玻璃需求减少且窑炉难以升级,另外各家组件在打孔位置等细微方面的差别,也给玻璃加工带来了许多定制化的困扰,所以玻璃企业最坚定地呼吁组件尺寸保持几个大类,在这个体系下具备一致性。

五、部分玻璃企业受环保政策影响生产受限,随着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开展,多个光伏玻璃产能列入监管范围,生产受限。

总结:业内人士认为,通过5年过剩产能限制措施,玻璃行业步入健康有序发展正规,2021年限令过后,工信部应会制定新的产业引导措施,光伏玻璃等高附加值的产品产能有望合理放开,同时玻璃企业也将完成窑炉新建、升级等措施,资源匹配度更高,这些都将缓解光伏玻璃的紧缺压力。但两点不确定因素是随着国家提出将新能源作为拉长长板的战略以及提出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海外光伏市场又蓬勃发展,光伏组件需求量可能仍然会处于快速增长势头,光伏玻璃产能扩张如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市场可能仍然处于较紧缺状态。同时如同风电行业今年缺少巴沙木出现供应链风险一样,随着高品质石英砂逐渐紧缺,虽然不至于短期出现断供,但生产成本可能会出现上涨。


2020-11-03

光伏组件生产“受制于玻璃” 业界抱怨“产能置换”导致供需失衡

光伏业界承受光伏玻璃价格陡增而积攒的“满腹牢骚”,正因一纸有关“产能置换方可新建光伏玻璃项目”的说明性文件,而得到集中宣泄。

    根据工信部10月26日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72号建议的答复》,光伏玻璃仍被认定为产能过剩的重点行业,严禁新上扩大产能项目。必须实施产能置换,根据不同项目情况开展减量或等量置换。即只有在淘汰旧玻璃产能的情况下,才能上马新产能。

    而对此,光伏业界则认为,产能不足导致的“光伏玻璃供需失衡”,正是光伏玻璃价格陡增的核心原因。

    还不只是价格陡增,日前,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秘书长史利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甚至直言:“近期已有部分光伏组件厂商因买不到光伏玻璃停产”。

    相对于光伏产业链多环节,尤其是组件“受制于玻璃”的窘境,PVinfoLink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3.2mm镀膜玻璃从年初的23元已上涨至目前的35元~40元,累计价格涨幅已达到了52%~74%。

    与此同时,被业界誉为光伏玻璃行业“双寡头”的福莱特和信义光能也迎来股价暴涨。以福莱特为例,公司股价从9月上旬的20元/股左右,一路攀升至近期高点(10月14日)的41.8元/每股,实现逾100%的增长,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


    光伏发展被寄予厚望

    不只是光伏玻璃,一段时间以来,A股光伏板块都一直处在上升通道。《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主要取决于两个原因。

    首先,多年来光伏发电成本的快速下降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各界普遍认为,在部分地区实现低价(发电成本低于火电)未来可期。

    在此基础上,我国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即通过节能减排等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在这一目标驱使下,作为发展势头最好的可再生能源形式之一,以及我国最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中国光伏大概率将被委以重任,具体体现在有关光伏的“十四五”规划可能超出预期,以致于有专家预测,“十四五”期间国内光伏平均年新增装机约为60GW-70GW。而这一数字显著高于我国2017年创出的历史最大新增光伏装机——53.06GW。

    但也正因光伏发电处在成本快速下降的平价进程中,光伏发电需求端对产业链各环节价格的波动格外敏感。此番“光伏玻璃价格陡增,引发的各方激烈反应”,就是光伏发电“价格敏感性”的表征之一。


    “受制于玻璃”被归咎于供需失衡

    《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多方采访获取的数据显示,光伏组件价格从2008年的27元/瓦水平,一路下滑至目前的约1.7元/瓦-1.8元/瓦。而相较光伏组件价格高达94%的巨量降幅,光伏玻璃占组件成本却由最低时的1%,提升到了当下的18%(双玻组件)。

    某券商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确认,“一方面,光伏玻璃这轮涨价,从此前(7月份)约占组件成本12%左右,快速上涨到了现在18%的水平,幅度很大;另一方面,光伏玻璃短缺的局面短期内难以化解。”

    “这确实给整个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上述分析师认为,“国内2020年纳入补贴的25.96GW竞价项目有望于四季度加速开启项目建设,这导致下游装机需求正旺,带动组件等需求激增。但现在,面对已经锁定价格的订单,组件厂商就算甘愿‘亏本’,光伏玻璃还是‘一片难求’。而组件厂商的窘境,还会殃及下游电站投资等环节。”

    当然,“光伏玻璃成本占比高企”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光伏玻璃价格上涨。近年来,一种双面组件主要凭借着发电量增益(降低度电成本、提升电站投资回报率),迅速蹿红业界。而伴随着双面组件(主要因其中部分双面双玻组件对玻璃需求翻倍)行业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光伏组件对光伏玻璃的需求亦日渐增大。

    智汇光伏创始人王淑娟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今年以来,双面双玻组件应用比例提高,已接近40%。

    但双面双玻组件的畅销并不是光伏玻璃价格陡增的直接推动力,业界仍普遍认为,“光伏玻璃供需失衡”才是光伏玻璃价格陡增的核心原因。


    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光伏产能结构问题”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光伏玻璃因主要采用超白压花工艺,故被称为超白玻璃。由于超白玻璃要满足光伏组件的特殊应用要求(透光、耐候等),所以在可见光透射比、耐高温性、耐腐蚀性、抗冲击性等方面,其都要显著优于普通平板玻璃。

    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行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表示,“光伏玻璃的生产工艺难点主要体现在窑炉、压延机、退火炉等设备的性能与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把控,这是造成行业‘良品率’差异的最主要原因。”

    “光伏玻璃2013年才开始逐渐实现国产替代。”该人士介绍,“良品率就是目前主要厂商们通过工艺积累形成的核心壁垒之一。而良品率直接影响毛利率。比如,主要厂商的生产成本比二三线企业低约20%到30%,毛利率相较其他竞争对手高出15%-20%,而当龙头毛利率降至30%以下时,行业内众多小厂商便无法实现盈利。”

    除了“良品率”外,玻璃产能新建、扩张也是一项天然的壁垒。上述不能具名的某券商首席分析师向记者表示,“从规划产线建设到窑炉点火后稳定生产一般需要两年到两年半时间,且点火后即需进行连续生产,停复产周期长。可以说,玻璃供给呈现刚性。”

    “因为良品率,本来就很少有玻璃厂商具备实力转型生产光伏玻璃。”在上述光伏行业人士看来,“加之玻璃行业扩产周期长、停产成本高,特别是光伏玻璃被严禁新上扩大产能项目(必须实施产能置换),抑制了其他资本涉足光伏玻璃生产的热情,也就打破了供需平衡,催生了‘寡头’。”

    事实上,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包括福莱特、信义光能,以及亚玛顿、南玻A等目前都已跻身光伏玻璃赛道,并且相继宣布了扩产规划。

    但即便如此,业界普遍认为,“超白玻璃产能无法满足需求,制约光伏组件产量”的局面仍很难短期扭转。

    一方面,今年1月份工信部发布《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回答》,将平板玻璃(含光伏玻璃、汽车玻璃等工业玻璃原片)项目均列入需要进行产能置换的类别。

    另一方面,根据国盛证券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2020年至2021年,光伏玻璃将保持供需紧张的格局。2022开始,随着信义光能、福莱特产能陆续投放,供给紧张格局才有望缓解。

    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秘书长吕芳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光伏产能结构问题,2025年全年新增装机有可能突破300GW,2025年底全球组件产能有可能超过400GW,供应链安全尤其重要,原辅材料和设备供应链均要协同起来,不能有短板。光伏用的超白玻璃应该与普通建材玻璃区分出来,作为光伏产业的辅材鼓励发展。”


2020-10-29

各地密集布局 风电将迎“加速跑”

我国要完成“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还需要多少风电?近日,在2020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上,该问题引发了各方热议。

  大会发布的《风能北京宣言》提出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国需保证风电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2025年以后则不低于6000万千瓦,到2030年至少达到8亿千瓦,到2060年至少达到30亿千瓦。但对比之下,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仅为2.36亿千瓦,距宣言倡议的2030年目标完成率仅约30%,距2060年目标更仅不足8%。

  如今,风电刚刚到达平价的历史节点,明年将全部取消补贴,处在这样一个极具划时代意义的时刻,我国风电发展无疑将迎来新的转折。对各地而言,今后应将如何大力发展风电?


  兑现碳中和目标

  风电作用不容小觑

  多位专家在会上表示,风电产业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兑现中国碳中和承诺过程中,必将承担更多责任,也必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中国风电和光伏技术开发量没有天花板。”国家气候中心高级工程师王阳认为。根据国家气候中心联合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北京大学、国网能源研究院等几家机构的共同研究,到2050年,如果风电装机达到25亿千瓦(只占目前技术水平,120米高度计算,全国陆地风资源总量的50%)、光伏装机26.7亿千瓦,按照全国小时级的电量互动平衡,不需要储能和需求侧响应,仅靠风光就可以提供全国67%的电力电量需求。同时,弃风弃光率比率不到8%。

  中国风电可开发资源潜力巨大。据测算,我国“三北”地区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就超过40亿千瓦、中东南地区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近10亿千瓦。

  在王阳看来,风电对于实现碳中和的作用不容忽视。他援引数据分析称,2050年风光发电将达11.1万亿千瓦时,其中风电7.6万亿千瓦时,光伏3.5万亿千瓦时。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亦表示,未来风电和光伏在新增电力装机中将占据主导地位。


  度电成本降至1毛可期

  大发展基础具备

  如此宏伟的装机目标能否按期达成,无疑会引发一些质疑。目前,中国风电行业正处于“抢装”期,据市场预计,今年全年风电新增装机有望超过30GW(超过2015年的历史最高新增装机水平),但距宣言预期的“十四五”期间“5000万千瓦”年均新增装机量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但原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理事长石定寰笃定认为,风电、光伏每年新增1亿千瓦装机完全有可能做到。

  事实上,业内普遍认为,综合考虑资源潜力、技术进步趋势、并网消纳条件等现实可行性,风电已具备了更大规模化发展的市场基础。

  “从技术角度看,风电效率还可以大幅度提升,成本还可以显著降低。”据远景科技集团CEO张雷预测,整个“三北”地区风电场的建设成本还可以降低30%左右。同时,基于智能操作系统,风机寿命也能延长至30年以上。2023年,风电在中国“三北”高风速地区的度电成本将实现0.1元/千瓦时,发电侧储能的度电成本也将达到0.1元/千瓦时。

  在度电成本大幅下调后,风电大规模发展还需要解决储能波动性问题。“根据产品储能技术路线,在电芯技术水平提升的情况下,我们有信心到2023年实现每千瓦时电0.1元的储能成本。”张雷表示,未来风电价格将比火电价格更低,并成为更稳定、可预测、可控制的能源。


  “加速跑”苗头渐起

  仍待多方联动协同创新

  那么,今后我国如何推动落实上述宣言目标,实现风电“加速跑”?

  “我国要大力发展风电,必须将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本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积极推进‘三北’地区陆上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和规模化外送,加快推动近海规模化发展、深远海示范化发展,大力推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生态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发展。”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副司长任育之建议,同时要更大力度健全完善风电产业政策、推动规划政策协同以及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俊峰指出,2060年碳中和的冲锋号已吹响,各地政府与风电企业都要制定自己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广西、河北等地均已相继发布推动风电项目建设的文件,加速布局占领风电市场。

  如广东省发布《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表示未来5年要通过配套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推动形成集海上风电研发、制造、运维一体的海上风电全产业体系,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广西则提出,到2022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初步构建,力争年产风电装备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初步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区风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

  新疆哈密在风电装备制造业方面也正迎“加速跑”。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8月,哈密高新区风电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产值29.07亿元,同比增长2.8倍。“随着风电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不断完善,目前哈密形成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新格局,更好地实现了上下衔接、协同发展。”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蒋忠良介绍。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看来,“每年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是一个非常强烈的市场信号,所有开发企业、制造企业都将按照这个目标制定其发展、投资规划,各地政策、金融机构、股市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亦提出,全社会普及使用“绿电”的倡议。“企业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从消费端革命做起,配合供给侧革命,努力兑现全国碳排放目标。”他建议。


2020-10-28

存量可再生能源补贴“账本”来了

核心阅读:细则出台后,几家欢喜几家愁。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核定小时数的区域最“受伤”。同时,有观点指出,政策对光伏与风电未能“一碗水端平”,不少业内人士对“厚”光伏“薄”风电颇有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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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规则进行了明确。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意见》仅针对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增量的平价项目并不在《意见》范围之内。

  从今年6月明确2020年923.55亿元的补贴预算,到“以收定支、优先级明确”的发放原则,再到当前“合理利用小时数”的确定,多部委连发文件,旨在“治愈”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之痛。

  “合理利用小时数”首次出现在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的财建4号文《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财建5号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是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多种情况,计算出来的地区合理的满发小时数,与补贴发放金额直接挂钩。《意见》出台将对可再生能源行业产生什么影响?


  “游戏规则变了”

  明确补贴数额和时间

  《意见》对风电、光伏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都进行了合理利用小时数的划定。相关项目的实际利用小时数,只有在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部分,才能获得中央财政的补贴资金。

  以陆上风电为例,I至IV类资源区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经折算,年合理利用小时数约为2400、2200、2000和1800小时。

  同时,补贴发放机制有了明显变化。《意见》要求在时间轴上,并网之日起20年、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两者取其一,以首先到达的时间节点计算核定发电量补贴,此后不再享受补贴。同时明确,选取核准容量和实际容量中的低值为补贴容量,如在核查中发现申报容量与实际容量不符,将按不符容量的2倍核减补贴资金。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表示:“这意味着,此前逐批进补贴目录的发放机制不再继续,国家批复的项目相当于‘确权’了,国家认拖欠补贴的账,利好光伏行业,可大大减少光伏企业不确定性。”

  易渡(武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宋燕华表示,《意见》对补贴电价公式存在歧义的部分进行了修正。“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末补贴计算公式中的‘电网企业收购价格’引起激烈讨论。本次《通知》对此表述进行了修改,正本清源,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几家欢喜几家愁”

  配额、绿证交易大势所趋

  几家欢喜几家愁。有观点指出,《通知》对光伏与风电未能“一碗水端平”,光伏发电政策倾斜明显,不少业内人士对“厚”光伏“薄”风电颇有微词。

  “光伏组件存在明显衰减,这一点在行业内已是共识,但是本次政策对‘衰减’二字只字未提。按合理利用小时数反算,光伏项目首年发电小时数可达1200-1800,高于目前光伏实际平均发电小时。发一度电有一度电的补贴,基本没有起到像风电一样‘砍’补贴的效果。”宋燕华表示。

  “对于海上风电而言,新政对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的确定,以及2021年以后国家补贴的退出,无疑会加剧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风险。”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作为风电行业代表,远景能源高级副总裁田庆军表示:“这个政策主要针对已经获取补贴电价的项目,明年开始陆上风电全面平价,不再享受补贴,后年开始海上项目全面平价。行业应该正确看待此政策的出台,不必过度解读,政策更多导向可再生能源积极参与市场化绿证交易,减少对补贴的依赖。”

  田庆军所说的绿证交易,也是《通知》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再享受国家补贴后可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刘译阳表示,未来在发展机制上,绿证、可再生能源配额要发挥更大作用。“绿证、配额制均是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要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就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原机制大部分成本由电力企业承担,现在是‘谁付出、谁受益’,全社会所有电力用户共同承担。”


  “避免出现反激励”

  积极拥抱变革谋得生存空间

  部分企业向记者透露,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核定小时数的区域最“受伤”,政策应避免对技术提升形成反激励。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记者,同一个资源区更优质项目补贴额会变少。“以青海海南州为例,在不使用任何先进技术手段的前提下,Ⅱ类资源区的海南州某光伏电站的实际发电小时数可以达到1400小时,如果加上双面、跟踪等技术手段,实际发电小时在1600-1700小时左右。《通知》中,光伏Ⅱ类资源区合理利用小时数为1300小时,这意味着,这些光伏电站要提前两至三年退出补贴。”

  兴业证券研报分析认为,本次《意见》充分说明,今年国家补贴收尾关门,低成本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发电形式将迎来更广阔的空间。平价之后,利用小时数无上限,产能利用率大幅度提升,而高成本的没有竞争力的发电形式,在成本降低至平价之前,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的条件。

  对存量项目来说,企业如何创新发展?宋燕华表示,在合理利用小时的激励下,未来业主进行技改提效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动力将会增强,如风资源和消纳条件允许,实际发电小时低于合理利用小时的项目应该成为技改服务商和售电主体的主攻方向,由于回报提升显著,还可采用收益分成模式。

  “由于提升发电量的增收效果边际效益递减,对于正在抢装的项目,如建设方案仍可调整,业主应更关注即期造价降本而非发电量提升;对于已并网项目来说,由于折旧、利息费用等因素已经确定,运维服务应成为降本突破口,业主可以考虑放弃对运维人员数量的执念、接受和推广集控模式,以运行指标而非管理人数作为考核运维主体的标准。”宋燕华说。


2020-10-27

山东现货峰谷倒挂再现:不合理峰谷电价与电源结构矛盾暴露无遗

10月20日至22日,山东开展了现货市场调电试运行。在5月现货结算试运行中出现的峰谷电价倒挂问题再度出现。山东省峰谷电价设置不合理与电源结构之间的矛盾凸显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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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清电价最高值出现在22日(周四),为785.68元/MW, 日前出清电价最低值出现在21日(周三),为80元/MW,三日平均日前出清电价为385.04元/MW。低于标杆电价9.86元/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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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价格最高值出现在22日(周四),为950.27元/MW, 日前出清电价最低值出现在21日(周三),为80元/MW,三日平均实时出清电价为413.27元/MW。高于标杆电价18.37元/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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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价峰段是8:30—11:30、16:00—21:00,电价谷段为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价时段。

上图中很明显看得出来,电价最高峰出现在了7:00左右,属于峰谷电价的谷段和平段。另一个高峰倒是出现在了常规峰段电价的18:00左右。

但原本应该是峰段电价时段的上午时段正是现货电价的最低谷;而原本应该是谷段电价时段的晚间,电价却出现了另一个高峰。

在11月山东现货整月试结算的通知中,规定了“低谷用电量超过35%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从目前的现货电价来看,加上输配电价和政府附加基金,谷段电量超过35%的用户还不如直接选择更划算的目录电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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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一般光伏发电出力的曲线,与山东10月22日现货节点电价相对比,很容易就可以发现光伏出力最大的时间段与现货价格最低时间段几乎重合。

作为国内光伏装机第一大省,山东省的光伏发电已经对现货市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由于集中式光伏的补贴逐年减少且不到位,分布式光伏的收益反而比较明显。

以山东的峰段电价看,其峰段销售电价,是燃煤标杆电价的2.3倍,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替代峰段的情况下,目前的收益是非常可观的。

分布式光伏装机的大量接入,甚至出现了不要补贴也愿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与销售电价的价格没有随着技术进步带来的电源变化而调整,有一定关系。

由于大量光伏接入后,还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晚高峰电价的合理性问题。大量光伏在16时至17时断崖式降低输出能量,叠加负荷需求上升,极其考验火电机组的爬坡能力,导致电网的调节能力不足。

山东的低谷销售电价,是低于燃煤机组的标杆电价的,也就是说,夜里销售谷电,电网是个赔本买卖,需要峰电补贴谷电。

低谷销售电价低于燃煤机组上网标杆电价,也是谷电在现货中退市的重要原因。基于与现货政策接轨的考虑,在峰谷电价政策取消之前,提升低谷电价是必然。另外,随着早高峰的电价调整,必然会有一批避峰用户,要回到白天生产,这也让谷段设置的作用下降了。


2020-10-26

“最低价中标”不能让光伏“伏”利打折扣

光伏扶贫见效快、收益稳、帮扶准,既能改善落后地区的能源结构,更能推动地方产业扶贫,光伏项目往往还享受国家补贴,是不少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法宝。但近期《瞭望》记者走访发现,由于各种原因,部分设备遭遇到了“晒太阳”的尴尬,光伏“伏”利大打折扣。

这样的“民愿工程”沦为“民怨工程”。原因固然有很多,除前期建设分散无序、后期运维不力外,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最低价中标”倾向也是光伏产业后期效益降低的重要原因,它容易导致低价劣质组件隐患较多等问题。

在实际竞标过程中,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过程存在轻重不一的“最低价中标”导向,它能最大程度节约建设资金,又合乎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还能避免“明招暗定”等乱象,一定程度上挤压腐败滋生的空间,但负面后果也很明显,容易造搞成唯最低价中标现象,最低价格中标的同时也带来最低质量、最低服务。

早在前年,财政部就出台了《财政部酝酿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新举措》,称将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研究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规定,推进优质优价采购。这说明,有关部委也已意识到了低价采购背后所集聚的质量风险。最低价中标的导向不仅不利于产品的转型升级,还严重影响企业研发积极性,低价挤压企业的盈利空间的同时也压缩了产品创新空间。

实际上,“最低价中标”的适用是有前置条件的,《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但在实践中,却容易遇到梗阻、流于形式。有的干部存在思想误区,认为最低价是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对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缺乏认识;有的干部则怕麻烦,认为光伏产品性能不宜量化、成本核算难,而价格高下立判,因此更倾向于最低价;有的干部则缺乏政治担当,高压反腐之下,担心非最低价中标遭到审计,说不清、道不明。

摒弃唯最低价是举是行业共识,但遭遇落实难,也是有着现实根源的。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行,必须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企业的高度诚信为基础,更重要的时,要有相对规范、严格的评估和验收机制。针对近期光伏扶贫工程“晒太阳”现象,就有专家建议加快建立行业标准,强化技术评审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制度,切实扭转“最低价中标”倾向。


开展光伏扶贫是一项民心工程、民愿工程,利用光伏产业开展扶贫,“第三只眼”监管不能缺位。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制度,在履约验收方面提出更多的刚性约束,并强化事后终身追责制度尤为重要。最低采购价往往伴随着采购人履约验收不到位等现象。要知道,有时低质与低价并无必然关联,即便是摒除最低价中标,只要不把好验收端、不明确责任主体,即便不是最低价中标,以次充好、滥竽充数等还是会出现在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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