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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光伏产业2020年仍应延续补贴退坡政策

制定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时,不仅不能急刹车,还要考虑到交叉补贴的现实情况,以有限的补贴重点支持产业发展。

在市场需求引导下,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764吉瓦,光伏累计装机190吉瓦,光伏年底累计200吉瓦。以2018年“5·31政策”为契机,中国光伏产业正式步入“自我优化”阶段,也拉开了光伏平价甚至低价的序幕。

中国光伏行业总体发展如何?光伏民营企业时代是否开始落幕?2020年,光伏行业应如何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周健奇。


用“调整”来形容2019年最为恰当

中国经济时报:2019年马上就要过去,你如何看待2019年光伏行业整体的发展?

周健奇:2019年的我国光伏市场,一言难尽,用“调整”来形容2019年最为恰当。

第一,政府部门调整了光伏政策。以控指标、降补贴为重点的2018年光伏5·31新政转变了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虽然国家支持光伏行业发展的主基调未变,一些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支持政策,但全行业在之后近1年的时间内基本处于“观望”之中。直至2019年4月底《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后,全年指标和补贴明确,政策环境明朗,行业发展从“寒冬”一步踏入“盛夏”。2018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约为44吉瓦,同比下降17%左右。2019年1-6月份,光伏新增装机11.4吉瓦,同比降幅进一步扩大到50%以上。《通知》出台后被市场以最快速度执行,形成了“抢装潮”。预计,2019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会超过40吉瓦,同比增幅很可能转负为正。

第二,光伏行业全面调整。新政出台虽然有不利影响,但也促进了全行业的有序发展。一方面,光伏企业加速技术创新,带来光伏成本的大幅下降。最新数据显示,目前的光伏组件价格可低至每瓦2元以下,光伏系统造价成本从2018年的每瓦4元以上降低到每瓦4元以下,最低可达到3.14元/瓦。所谓的“光伏平价时代”开始了。成本下降,也意味着光伏收益在提升。另一方面,产业结构优化。体现光伏发电生产消费者优势的分布式光伏、利用闲置资源的屋顶光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国资以地面电站为主要切入点,加速对光伏行业的资本布局,有利于形成国有电站与民营制造相互融合的产业格局;光伏服务业较快发展,带动光伏从业人数增长,并不断完善产业生态。

调整还在继续,目前的光伏政策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例如对分布式光伏经济的认知度不足,相应的光伏支持政策仍有偏差。


应鼓励民营和国企合作

中国经济时报:有观点认为,光伏电站投资,民营企业时代开始落幕,对这种观点,你如何看待?

周健奇:此观点并不准确。我国绝大多数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由民营光伏企业建设并运营。为减轻电站负担,运营电站的民营光伏企业开始尝试通过股权出让的形式与国有电力企业合作。这种尝试具有现实意义。电站运营属于具有公益性的服务行业,民营制造企业不具备运营电站的核心能力。在光伏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专业化分工尚未形成,制造企业纵向一体化进入了电站运营领域。但电站具有公益性,不能完全以盈利为目的,最适合由国有电力企业接手。政府补贴不是解决之道。可鼓励运营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民企与国有电力企业开展新能源发电领域的跨所有制合作,一方面可以根本解决电站运营难题,另一方面也可让光伏发电更好融入我国电力格局。


以有限补贴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对于大家比较关注的补贴问题,你认为,2020年我国光伏行业的补贴将是何种情况?为使2020年光伏业继续健康稳定发展,你有哪些建议?

周健奇:应该说政策整体会延续补贴退坡的大方向不会变。

建议从光伏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发挥光伏发电的生产消费者优势,优化补贴结构,在制定分布式光伏补贴时考虑我国居民与工商业电价交叉补贴情况。

太阳能是新兴电源,是我国未来继续保持低成本电价和实现能源绿色转型的主要驱动力。我国已形成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的交叉补贴,将居民电价长期稳定在低水平;新电改后,不断提升大客户直接交易量,确保大工业电价保持在较低水平;同时,连续两年每年降低工商业电价10%,进一步整体降低了全社会电价水平。

随着电力技术不断进步和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的综合成本还可下降,会较快实现全面“平价”,并走向未来“低价”。这就为我国步入再电气化发展阶段后,保持全球低电价竞争力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因此,在制定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时,不仅不能急刹车,还要考虑到交叉补贴的现实情况,以有限的补贴重点支持产业发展。


2019-12-13

平价上网迷雾:走到十字路口的光伏产业

“2013年至去年‘531新政’前,国内政策主要是围绕大力拓展国内市场。而新政之后,政策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今后的政策可能要瞄准加速平价和强化消纳。”

  12月5日,在2019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暨创新发展论坛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下简写为“CPIA”)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勃华发表上述观点。

  “531新政”被外界视为“光伏断奶”之举。国内光伏产业全面开启了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型。到2021年,行业将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而今年则被视作“平价元年”。

  平价风暴下,行业深陷寒冬。据CPIA统计,今年1-10月份,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约为17.5GW,相比去年同期的38.2GW,下降54%。而对全年的装机量,业内给出25GW的预期。

  光伏装机降速,一方面是行业因补贴资金缺口持续扩大,资金链紧张;而另一重因素是,电价、规模、竞价等政策市场启动晚,有效施工时间短,部分项目延期到明年。

  “2019年,光伏产业进入到成年期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对《能源》杂志表示。他指出,相较于光伏行业以往忽冷忽热的情况,今年是行业比较正常的一年,不管是产品结构和企业市场定位的调整。

  然而,即便步入成年,但面对日益逼近的平价脚步,行业依然充满焦虑。多重不确定性迷雾笼罩下,平价落地存疑。

  首先是平价标准问题。现有的电力体制下,标杆上网电价以脱硫煤标杆电价为准,而现有的标杆上网电价机制也将于2020年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届时,光伏平价的标准是什么,又将有怎样的电力机制保证平价收益?

  二是消纳问题。光伏等新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及旧有电力体制长期处在博弈状态,而在“十四五”时期,国家能否在顶层设计层面推动双方的正和共荣?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人士寄希望于国内电力机制的改革,希望国家在顶层设计及配套环节上做一个合理规划。

  同时,产业格局也因为平价风暴而被重新改写,竞争赛道由旧有的价格战转向价值创造。


  迷雾重重

  2019年,国内首次推出竞价机制,旨在推动光伏发电补贴退坡,助力平价上网。

  根据CPIA统计,国内竞价项目地面电站已经接近平价,甚至低于脱硫煤标杆电价。如达拉特旗脱硫煤标杆电价为0.2829元,而其一、二、三期项目中标电价分别为0.26/KWh、0.27/KWh和0.28元//KWh。

  但是,现有的平价项目大多是带着保护性质的示范项目,与真正市场化的平价还存在相当距离。

  “每千瓦系统成本控制在4000元之内,基本可实现光伏平价上网,且年发电利用小时数不能少于1500小时。”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新能源工程院设计所所长惠星分析称。

  然而,平价上网落地面临着土地属性与成本、发电量、接入消纳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的困扰。在行业人士看来,更加根本性的问题还在于现有的电力体制能否适应光伏平价的发展。

  根据最新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国内将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到“十四五”期间,平价以后的电价依据如何确定,还是全面转向竞价。完全竞价之后,用什么样的体制机制去保障价格实施。

  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裁陆川介绍,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在电力自由交易的国家,基本上光伏电价是以PPA的方式签署确定,协议长达10-15年,更长的则有20年。但国内电网与光伏电站签订的PPA,大多是一年为期。

  电能消纳是平价落地的另一重考验。2018年12月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先后发布《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高压推进清洁能源消纳。

  “但是,目前还是没有讲清楚,保障性收购是不是直接送上网,还是需要参加交易。保障性收购在政策范围内是一个模糊地带。发电商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电源被消耗掉,交易电价多少。”陆川表示。

  制约消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电能质量。目前,电能质量平衡的责任主要由电网承担。随着新能源接入量的增加,电网的平衡压力持续增加。

  “世界范围内,光伏项目配套的储能平台,都是由发电商规划投资,中国大的方向也是在这方面走。在未来的可再生能源接入机制的顶层设计上,储能等都要明确规定。”陆川指出。


  竞争升维

  自“531新政”以来,光伏行业一片黯淡,行业开始了新一轮洗牌。一些不具竞争力的企业黯然退出光伏市场,过去曾以规模著称的企业则卖身国企自救。

   如今,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作用下,光伏产业从低收益、低风险走向低收益、高风险的边缘。竞争赛道由拼规模、速度和价格,转向质量和收益。

  “规模上,我不认为平价时代会有爆发性增长。”高纪凡说。他测算,“十四五”期间,大概以50GW起步,每年能够保持10%左右的增长。

  同时,他指出,光伏产业即将走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技术引领,跨界合作,协同发展,从价格竞争走向价值创造。

  2019年光伏总建制造成本和投资成本下降到10年前的十分之一。背后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产业不断创新带来的降本增效。同时伴随始终的,还有价格战阴影。

  “我跑了几个海外的客户,大家投标的时候,大家把价格压得很低,其实,客户对我们的降价没有太大感知,反而搞得我们自己很难受。”高纪凡对本刊介绍。

  事实上,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降本增效的空间已经逼近极限。

  “现在降本增效的潜力越来越小,未来,增效在产业发展中将占到更高比重。”王勃华指出,应该寻找更多的光伏增长点,拓展更多的应用场景。

  此外,他指出,分布式光伏在成本和用电成本上,还有很好的下降预期。

  在整体装机不太乐观的情况下,今年前三季度,分布式装机以8.26G,第一次同比超过了集中式7.73GW。

  在增效上,光伏产业已经做出越来越多的探索,呈现出“光伏+”的发展趋势。如光伏+农业、牧业和渔业,光伏+制氢,光伏+旅游等。一些电站也在探索风光同场布置。

  陆川甚至大胆畅想,“电有一天是不值钱的,(竞争力)取决于你的服务,给他(客户)一个好的服务就可以了。”

  2016年,我国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要求,2021-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光伏与风能一道,被视作加速能源转型的主要推动力。在这之前,光伏行业将要经历平价落地的考验和洗礼。


2019-12-13

590MW!“自备电厂之王”魏桥集团、煤企露天煤业跨界投资光伏电站

近日,光伏們获悉,魏桥创业集团、露天煤业纷纷加码光伏项目,共计建设590MW光伏项目,总投资26亿元。其中,魏桥创业集团3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正按节点有序推进,预计将于2020年元旦前并网发电,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露天煤业宣布建设三项光伏项目,共计290MW,总投资14亿元。


魏桥创业集团3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

魏桥创业集团300MW分布式项目由魏桥创业集团联合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项目利用魏桥创业集团各区域工业园区闲置的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力由魏桥集团全额收购,规划总装机容量约300MW。项目主要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共包含25个子项目,分别位于邹平经济开发区、魏桥镇、滨城区、博兴县、惠民县等7个区域,厂房总面积451.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施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含4个子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0MWp,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第二批含21个子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40MWp,计划于2020年6月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年均节约标煤约10.34万吨。

据介绍,该项目设计包括利用彩钢瓦屋顶光伏支架结合魏桥项目屋面板,以卡扣式支架安装模式,既不破坏原有屋面板,又便捷化施工。组件安装采用单、双侧压块贴紧光伏组件,并用螺栓固定紧模式安装;混凝土屋面支架采用配重结构可调支架,既不破坏屋顶防水系统,又能保证支架不被吹起,又可根据太阳的位置调整安装角度,外观美观大方,结构牢固可靠。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鲁北平原南端,是一家拥有11个生产基地,集纺织、染整、服装、家纺、热电等产业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自2012年连续8年入选世界500强,“魏桥”品牌连续16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

资料显示,魏桥创业集团创始人为山东首富张士平(1946.11-2019.5),魏桥创业集团发家始于纺织,2005年便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棉纺织企业;因为电费太贵,魏桥创业于1999年成立第一个自备热电厂,至今为止自备电厂大规模装机、“孤网”运行、且能卖“余电”的企业只有魏桥集团一家;再后来由于自备电厂电能过剩而上马电解铝项目,一跃成为全国第一大铝制品生产商。

魏桥集团曾因其自备电厂平均电价水平比国家电网低三成以上,引发关于供电体系大讨论。据媒体报道,当时电厂建成后,魏桥方面就接到淄博电网通知,要求其从大电网中解列,这意味着一旦出现断电事故,将没有任何后备措施。最终魏桥还是决定解列,开始孤网运行,张士平也因此有了“电力斗士”的外号。

但由于与现有电力体制有所冲突,魏桥模式至今仍备受外界争议。现在,魏桥创业集团又开始涉足新能源行业,除了投建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魏桥创业集团还计划转移部分原铝产能至云南,利用云南水电资源优势建设水电铝材产业园,从而扩大清洁能源占比,优化企业能源消费结构。

魏桥创业集团董事长张波在10月19日举办的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上发言时提及,“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投入,通过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的应用以及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各项能耗指标和排放指标都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水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从而降低煤炭消耗和碳排放。”

该项目的另一投资方浙江精功能源科技集团是专业从事新型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维护新能源营运商。总部位于杭州,集新能源发电、清洁能源供暖、节能环保、电能服务、能源金融、能源互联网产业于一体,下辖新能源EPC的上海绿筑、节能服务的立思股份(股票代码831080)、电能服务的绿能售电、区域能源的瑞亚新能源等六十余家遍布全国各地的企业。此次魏桥项目是精工能源集团设立以来投资建设最大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还将负责该项目的运维工作。


露天煤业290MW光伏项目

露天煤业宣布建设的三项光伏项目包括通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150MWp、阿拉善左旗40MWp光伏发电项目、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100MWp项目。其中通辽项目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通辽发电总厂贮灰场内,规划建设规模为 150MWp,实际布置容量为 169.46592MWp,项目计划总投资7.44亿元;阿拉善项目位于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东侧,拟建场址整个区域为未利用沙地,规划建设规模为 40MWp,实际布置容量为40.51944MWp,项目计划总投资1.85 亿元;达拉特项目场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库布其沙漠腹地,规划建设100MWp,实际布置容量111.1968MWp,项目投资4.73亿元。

露天煤业主要业务为煤炭产品生产和销售、火力发电,公司产品包括褐煤、火电等。2019年上半年,露天煤业实现利润总额166,78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8%。露天煤业表示,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增加及本年新增太阳能、风力发电收入所致。投建上述项目有利于加快调整公司能源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事实上,2019年下半年以来,煤炭企业的亏损、破产正成为常态,包括国投电力、大唐、国电电力、华能集团等央企相继出售转让煤电资产。

与此同时,随着光伏系统成本的降低,已有越来越多不同行业的企业跨界光伏。此前全球最大的工业及物流地产运营商普洛斯宣布强势进入分布式光伏领域,并计划三年内投资开发运营1GW以上分布式能源项目;法国石油巨头道达尔集团与远景集团各出资50%成立了道达尔远景合资公司,目标在三年内成为中国最大的分布式光伏的服务商。

在当下全球主要消费的各类能源中,太阳能已成为增长势头最旺盛的能源。由业主自投的分布式光伏模式已经成为一种非常可观的投资模式,既可以降低投资企业的用电成本,也为我国能源转型贡献一份力量,也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入。


2019-12-12

“隔墙售电”破局?

每次“隔墙售电”政策的变化都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总能在行业中激起圈圈“涟漪”。

12月9日,江苏能监办发布的《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不仅让“隔墙售电”再次成为电力市场关注的焦点,也标志着国内首个省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范性文件的正式诞生。


实际上,这是自2019年以来,“隔墙售电”第三次取得可喜的突破。

早在2017年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中就已明确的“隔墙售电”政策,但在正式推进过程中却遭遇重重阻碍,而作为先行军的分布式市场化试点交易亦迟迟无法推开。

所幸,2019年终于迎来转折。今年5月,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批复了26个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园区试点,充分肯定了“隔墙售电”的发展潜力。


9月,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即使文件并非终版,但仍被“翘首以盼”。

而此次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再次完成升级的《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的正式出台,更是被部分业内人士视为“拐点已至”甚至乐观的认为“隔墙售电”终于迎来“破局”。

那么,被寄予厚望的“隔墙售电”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分布式市场化试点交易迟迟无法落地?此次发布的文件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又有何不同之处?能否打破行业壁垒?


“隔墙售电”众望所归

所谓“隔墙售电”,就是允许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周边的能源消费者,而不是必须先低价卖给电网,再由用户从电网高价买回。这一模式可以让能源消费者成为“生产投资型消费者”,赋予他们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同时还可以促进电网企业向平台化服务的战略转型,可谓意义重大。

“相比自发自用项目,隔墙售电用户选择灵活,解决了自发自用项目用户用电不稳定这一痛点;相比全额上网项目,隔墙售电可以获得一个相对较高的交易电价;而与常规电力交易相比,隔墙售电是买卖双方都可得利的模式,免交最高电压等级输配费用和交叉补贴减免带来的空间,使得买卖双方都能从中获益”,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如数家珍地告诉能见。

为推动“隔墙售电”长足发展,自2017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2017年3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意见的函,提出: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可以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电网企业承担分布式发电的电力输送和组织电力交易的公共服务,按政府核定的标准收取输配电费用(过网费)。

同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就分布式发电遇到的市场化交易程度低、公共服务滞后、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改革方案。

随后仅一月有余,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能源局综合司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的有关事项。

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将分布式能源隔墙售电作为落实能源革命,推动电力改革、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应用能源新技术的重要突破口。

国家电网新任董事长寇伟也曾在职代会上表示,要把国家电网建设成为枢纽型、平台型和共享性企业。不仅是各种发电与用户之间的枢纽,也是各种能源互换的枢纽,让消费者成为生产者。

至此,身兼重任又得到各方认可和支持的“隔墙售电”仿佛近在迟尺。


“隔墙售电”难以落地

然而,理想很美满,现实很打脸。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文件在2017年10月发布以来,两年过去了,试点却迟迟无法落地。

“细究下来,其难点主要在于两大方面:1.申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所需材料中诸多文件都需要电网公司出具,电网公司又怎会给与自己争利的项目出具支持文件呢,而文件不全便成为限制试点项目申报的掣肘;2.电网公司对物价主管部门施加影响,使得过网费‘难产’,即便是启动过网费起草研究的地区,电网公司也游说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极高的过网费标准,降低分布式发电项目盈利水平。”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能见。

所幸,一直难以落地的“隔墙售电”在2019年迎来了转折。

今年5月,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批复了26个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园区试点,终于为停滞不前的“隔墙售电”带来了一丝曙光。同时也再次让业内看到了“隔墙售电”的发展潜力。

4个月后,再次传来喜讯。今年9月,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文件:35kV以下电压等级、规模≤20MWp的分布式项目,可以与配电网内就近与符合要求的电力用户进行交易;交易电量需要缴纳:过网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这意味着,分布式项目的发电量可以较大范围交易,项目不必再局限于绑定一个用户,而是有多种选择,可以很好的解决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分布式光伏业主的稳定性和电费难收两大顽疾。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江苏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文件明确只有纳入试点的项目才允许实行此交易规则,并且其对过网费的表述依然不清晰。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虽然国网总部在众多公开会议上明确表示支持国家各项电改政策,但尴尬的“过网费”依然让部分地区电网公司不认可完全放开隔墙售电计划。该人士还透露,作为这次省级文件首发的江苏省,也是中国主要电力市场省份,其个别地市不少新上的售电项目均未获得批复。

诸多的不确定性,让仿佛触手可及的“隔墙售电”又一次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隔墙售电”新政“破局”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近4个月之际,被千呼万唤的《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正式出台。

针对业内讨论最激烈的“过网费”定义不清,有可能成为“隔墙售电”的阻碍这一观点,此次正式稿中也有了相关变动。

相比意见稿,正式稿中删除了用户“自主交易,自主决定进入或退出交易市场”的规定。

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中,由意见稿的“按规定收取输配电费”等改为“按规定收取‘过网费’”等。

删除了“省发改委可根据用户侧峰谷分时电价损益情况统筹考虑峰谷电价调整”的内容;

分布式发电项目当月上网电量超出当月市场化交易实际结算电量部分,由电网企业按“当年对应标杆电价收购”改为按“当年对应基准价收购”。

当月分布式交易结算电量低于交易约定的分月电量计划时,用户实际用电量或分布式交易分月电量计划的取小值超出结算电量部分,“由用户以保底供电的价格向电网企业购买”改为“由用户按照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买。”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电量执行偏差,“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改为“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同意后”,由所有市场主体共同分摊相关费用。

如今,尽管政策已经打破了“隔墙售电”这堵墙,但是“跨越”这堵“墙”还需电力体制改革提供“攀登”的“梯子”。我们相信,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交易更加市场化,来自电力用户降成本的需求也会倒逼电网公司适应更为灵活的交易机制。


2019-12-11

国家统计局:太阳能发电量年均增长57.2%

12月9日,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电建设规模持续扩大,风电、太阳能发电迅猛增长,其中太阳能发电量年均增长达57.2%。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发电量平稳增长,清洁能源发电比重上升。随着电能替代快速推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持续调整优化,高新技术迅猛发展新增用电需求,清洁能源发电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全国电力生产平稳增长。2018年,全国发电7.1万亿千瓦时,比2013年增长31.3%;日均发电高达195.4亿千瓦时,比2013年增加46.6亿千瓦时。

西部地区发电增速高于中东部地区。与2013年比,2018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发电量分别增长28.5%、22.2%、42.3%和21.6%,西部地区发电增速较高主要得益于清洁能源开发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稳步推进,其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不断增强。

火电比重下降。2018年,火力发电量50963亿千瓦时,比2013年增长20%,远低于清洁能源发电71.8%的增速。火力发电占比71.5%,比2013年下降6.7个百分点,电力生产清洁低碳化趋势明显。

水电稳步增长,水能资源富集地占比继续提高。2018年,水力发电12318亿千瓦时,比2013年增加3115亿千瓦时,5年间年均增长6.0%。

风电高速增长,西电东送保障风电消纳。2018年,风力发电量3553亿千瓦时,比2013年增长151.6%,年均增长20.3%,占全部发电比重为5.0%,比2013年提高2.4个百分点。


太阳能发电迅猛增长。2018年,太阳能发电量1536亿千瓦时,比2014年增加1284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7.2%。


2019-12-11

风光”由高速转向高质发展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将迎“质变”

“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将全面迎来平价上网时代,真正成为具有竞争力的能源品种,高质量、多元化将是可再生能源的关键词。与此同时,非电领域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如中浅层地热供暖、光能的中低温工业领域热利用以及生物质热利用等或将提速。

站在“十三五”即将收官的节点,“十四五”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蓝图正越来越清晰。

业内普遍认为,“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将全面迎来平价上网时代,真正成为具有竞争力的能源品种,高质量、多元化将是可再生能源的关键词。


高质量和多元化是趋势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谢宏文日前表示,回顾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历史,“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步入规模化;“十三五”期间逐步接近平价,“十三五”末风电太阳能基本实现平价。展望“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健词将是高质量和多元化。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院长汤广福预测,到2020年,新能源(风+光)装机占比约19%,新能源(风+光)发电量占比约9%。“目前世界范围内开始了新一轮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成为世界能源体系不可逆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3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达52%,约为14.9亿千瓦。”

“风能、太阳能将是增长最快的能源品类,预计分别在2030年、2040年前后超过水能,成为主要的非化石能源品种。”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兼国网能源互联网经济研究院院长王耀华说,“风电、光伏发电将逐步由电源增量主体演进为存量主体。”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郑声安也认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我国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主体,并为后期逐步实现增量全替代、存量替代做好过渡。据介绍,“十三五”前三年,可再生能源增量在全国能源、电力消费增量中分别占40%、38%,可再生能源在能源转型中尚处于增量补充阶段。


“十四五”需高度关注生态制约问题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1.98亿千瓦,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1.9019亿千瓦。业内预计,到今年底,风电和光伏累计装机均有望双双突破2亿千瓦。

王耀华认为,“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实现“双4亿千瓦”发展规模,布局向中东部地区倾斜。中长期来看,风电布局仍将以“三北”地区集中式开发为主,光伏发电装机宜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十四五”期间,决定风电、光伏能否持续稳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是,能否解决好项目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业内专家认为,“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发电将改变过去主要依靠高强度补贴来推动的发展模式。绿色交易机制也将在“十四五”期间完善。保证“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必须把生态环境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十四五’期间,必须解决好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维、使用、退役等生命周期的无害化、绿色化问题;必须做到效益与生态兼顾,产业发展与自然保护协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任东明指出。

郑声安也表示:“未来需要做好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在严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前提下,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预留空间。”


推动非电领域可再生能源发展

2020年后,伴随平价时代全面开启,我国将迎来光伏与风电大规模建设高峰。那么,如何真正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发展?

对此,郑声安认为,目前需要在满足相关规划、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梳理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可开发量。国土空间、生态红线、征地移民、环境保护、林业草原、海洋海事等政策要求日益严格,需要在严守生态土地政策的情况下,加强多规合一及行业管理衔接。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庆波建议,“十四五”期间,按照新能源利用率管理目标不低于95%的目标,提出新能源合理开发规模和布局。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并举,西部北部建设新能源基地,东中部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和海上风电。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项目主管陈勇对记者表示,在平价上网的热潮下,也应冷静思考大规模波动型可再生能源并网所带来的电力系统综合成本上升。在“十四五”期间,同样应积极支持对电网冲击较小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规模化发展,如光热发电系统(带储能)和地热能发电等。虽然其单位发电成本目前比光伏、风电要高,但由于不会增加系统成本,有利于达到未来电力系统成本的最优化。而且,光热与地热也可以同时提供可再生能源供热。“未来的能源系统将是电力与非电力能源以及与用户终端高度智能耦合的综合能源体系。”

“要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只靠发电远远不够,可再生能源要多元化发展,和其他相关产业融合,把更多产业变成相关产业。”谢宏文认为,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水平明显滞后。目前,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仅占北方地区供暖面积的2%。

陈勇也认为,“在非电领域,尤其是建筑供热及工业用热方面,可再生能源发展较为滞后。我国在‘十四五’期间,应进一步重视非电领域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如中浅层地热供暖、光能的中低温工业领域热利用以及生物质热利用等。”


2019-12-10

2019惨淡经营 2020路在何方

一、2019期望太高:期待、失望和意外

  在千呼万唤的煎熬中,2019年5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俗称“530新政”)。相比2018年的“531政策”,“530新政”应该是革命性的变化,其发展方针是:财政部定补贴盘子、发改委定价格上限、能源局定竞争规则、企业定补贴强度、市场定建设规模、电网定消纳上限。其革命性表现在:一是改变计划经济模式,不再限制新增规模,而是确定补贴总额;二是制定竞补规则,由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不再依靠关系资源竞争项目;三是全国范围内企业一起竞争,不再计划分配规模指标。


  (一)期待

  没有装机规模限制,仅有补贴总额限制,对中国的光伏行业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市场化竞争配置项目操练。行业期待更多的项目报名并参与竞补,符合要求的项目规模应该远超过50GW。毕竟在2018年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全年新增光伏装机都超过了44GW。


  (二)失望

  然而,期望越大,失望越大。7月11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总装机容量约22.78GW。其中,普通光伏电站366个、装机容量18.12.G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555个、装机容量4.67GW;同期发布的平价项目14.78GW,共计37.57GW。考虑到不确定因素,乐观预计2019年年内光伏项目新建成规模在30~40GW。

  事实上,2019年前三季度统计的结果是国内新增装机仅仅16GW,同比下降54%。2019年国内市场惨淡经营已经毋庸置疑,好的政策执行的结果竟然不如2018年“531政策”的结果,令人唏嘘。


  (三)意外

  意外之一是总额如此之少的补贴竟然出现富余。偌大中国,2019年新增的光伏电站补贴预算区区30亿元。其中,7.5亿元专门用于不参与竞价的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留给补贴竞价项目的只有22.5亿元(不含光伏扶贫),最后竞补的结果竟然只用了17.5亿元,多出了5.5亿元,与往年欠补现象形成强烈反差。

  意外之二是竞补项目分布失衡。贵州、山西、浙江位列前三,都突破200万千瓦,累计超过总补贴容量的40%。而河北、山东等光伏适用大省申报项目较少,有些省市甚至颗粒无收。


  我们积极支持并主张平价上网及竞补规则,但为什么结果南辕北辙,以至于今不如昔呢?


  二、2019惨淡经营:总结、追究和反思

  2019年还未到年底,总结似乎尚早,但大局已定,国内市场失望大于希望,国外市场阳光大于阴霾,行业洗牌加速。


  (一)总结

  终端市场一方面新建规模大幅下滑,另一方面变成国有企业的天下,大型民营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中小民企从“531政策”起已基本离场。一是看今年地面电站的竞补项目,国企进场力度加大,占比接近40%;二是即使是民营企业上报的项目,建成后很大比例也将由国有企业收购;三是民营企业存量电站大比例转让给国有企业,案例常见诸于媒体,反方向案例尚未发现;四是终端市场欠补严重,民营企业难以为继,必须卖电站以求生存,少数企业甚至进入失信名单,个别企业家甚至被刑事通缉。

  EPC板块上国有建设企业牵头总承包,民营企业分包施工。一定规模以上的项目,一般由中央或地方国有建设性企业总承包,他们有经验、有实力兼具资金优势;民营建设企业大体分包施工责任,两者分工合作,国有企业赚取相对高利润,民营企业赚取劳动报酬。

  上游制造业,由于技术迭代加快,全球竞争加剧,国有企业几乎全部退出,民营企业独占鳌头。但受“531政策”及2019年国内市场趋冷影响,上游制造业马太效应加快,强者越大,逆势扩张,并在全球布局,规模成本下降明显,竞争力加强;弱者越衰,二三线制造企业产能急剧萎缩,很多处于停产与半停产状态。

  由于国内需求急剧萎缩,上游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轮番降价,反而推升了国际市场的大需求。虽然受中美贸易摩擦严重影响,出口美国完全受阻,但挡不住发达国家能源转型和发展中国家能源普及的强大需求,一线制造企业转向以开发海外市场为主,海外销售产品数量大增。由于单价下滑,虽然总体收入增加,但利润率降低。二三线制造企业在海外市场起步较晚,大多难以承担前期投入,加快了马太效应节奏。


  (二)追究

  2019年光伏行业为何会如此令人失望,出乎意外?

  一是时间紧张。5月28日出台竞价规则文件,竞价节点截止到7月1日,真正申报竞价项目时间大致为一个月。电站企业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开发、评估和选择项目。项目源很多,但开发和评估项目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月确实太匆忙。

  二是电网接入受限。电站企业报送的项目,地方电网无法签批接入文件,或是因为时间太紧,无法走完流程;或是没有足够容量空间,开发商未及与地方电网沟通等。

  三是地方主管不作为。一些地方主管部门态度消极,一方面没有积极配合落实“530新政”,不宣传、不推动、不鼓励;另一方面,对一些具备条件的项目不收件、不备案、不统计,甚至给予刁难。

  原因还有很多,诸如融资问题、拖欠问题、资金链问题等等,不一一列举。

  转眼又到了2019年年底,2020年征求意见稿尚未出台,很快就是元旦和春节,是否又要拖到下一个“530”?


  (三)反思

  一是时间。2020年的新规则可否在2019年年底前出台,3月底前公布竞补结果?元旦后,光伏开发商可加紧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走完2019年开发的项目,完成评估、接入审批和前期工作。

  二是接入。国家主管部门可否安排电网企业年底前公布下年度各地区(甚至到各台区)用于光伏的可新增并网消纳的容量空间?如果国家主管部门无法做出这样的安排,地方主管部门能否安排地方电网细化并公布各台区可新增的容量空间?在2019年年底前公布出各台区的容量空间,将大大有利于电站企业项目选择和决策,降低前期开发成本。

  三是分工。国家与地方主管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给予地方政府和地方主管部门更大的积极性和责任。例如,财政预算由国家主管部门“切块”分给地方主管部门,由地方主管部门“切条”,分给光伏和风电等,进一步“切条”分给分布式、地面电站等。鼓励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加大投入,由地方主管部门统筹。国家主管部门统计各省补贴强度和深度,表现优秀的下一年给予增加,表现较差的甚至于没用完补贴额度的,下一年给予减少。显然,这会刺激并发挥地方政府和地方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并完成相应的职责;国家主管部门也可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完善规则、推动执行、事后检查等。


  三、2020路在何方:并网、补贴和机制

  举头望远,发达国家能源转型如火如荼,新能源发展势如破竹;欠发达国家能源供应不足,电力普及任重道远,新能源事业(尤其是光伏)作为解决电力普及的最佳途径,前景光明。反观国内光伏行业步履艰难,前途暗淡,路在何方?

  顺着“530新政”,若政策机制不变,可以预见,2020年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应有所增加,但增幅有限,其他依然故我。

  一是经过“530”后的竞补操作,开发商对规则更为熟悉,2019年后期开发的项目有了更多的时间评估和报告,报送地方主管部门的项目应大有增加,但补贴总额若仍为22.5亿元甚至减少,获得补贴的规模则难以超出30GW。考虑平价上网、户用与扶贫等项目,或能达到40-50GW。

  二是电网接入愈发困难,一方面,各地光伏项目开发与电网容量比配置的信息、时间和空间都可能不对称,供求难以平衡;另一方面,电网更新升级及投资并不以新增新能源并网容量作为主要考量,供不应求将长期存在,电网接入始终是稀缺资源。

  三是地方主管部门依然缺乏积极性,也不承担相关责任。

  我们坚持认为“530新政”是好的政策方向,但若执行机制存在缺陷,其未必能收获好的结果。我们期待在以下方面作出调整,2020年光伏行业将可期可待。


  (一)并网


  在我们近期发表的《目标冲突下的新能源并网消纳问题何解》一文中,我们认为在电网企业追求收入最大化的目标导向下,仅靠传统的行政手段予以协调,新能源并网消纳问题将时好时坏。


  1.最优方案

  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8月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重新定义电网企业的公益性质,改变电网企业的目标导向和约束机制。电网企业的目标不应以业务收入作为导向,而是应该调整为:降低输配成本、提高营运效率、增加新能源消纳总量和比例(包括直接并网、“自发自用”及“隔墙售电”等)、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等。

  同时,国家主管部门将新能源消纳额度和比例指标直接下达给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根据各地电源及负荷布局,全国一盘棋最优化设计,规划未来的投资,提前公布各地区(甚至细化到各台区)下年度乃至往后五年的可新增并网消纳额度。

  可以预见的是,电网企业将更加重视在内部降本增效,一方面采购供应将追求更经济更节约,而不太可能高成本内部采购;另一方面倾向于主辅分离,愿意将低效的辅业资产和企业剥离;此外,低成本的“自发自用”和“隔墙售电”等方式将备受鼓励。在外部则大力提升服务品质,积极推广并普及高效型的新能源并网消纳技术等。可以预见,该执行方案的结果是:电网效率和服务提升、寻租和利益交换减少、新能源消纳大幅改善等。


  2.次优方案

  不改变电网企业的企业属性,依然追求收入最大化。国家主管部门将新能源发展目标兑换为约束性的消纳指标,直接下达给电网企业并进行考核。由电网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优化布局,做好输配接入升级的更新改造和投资,并提前发布各台区范围内新增新能源消纳容量,实现网源双方信息、时间和空间的对称,为新能源投资企业投资决策指航,各地电网需为符合接入标准的项目无条件并网消纳。这样安排的弊端主要是电网企业倾向于要求多增加输配电及接入的投资,间接推高未来的输配电成本,未来输配电降价空间或将收窄。


  3.再次优方案

  不改变电网企业目标函数,不改变国家主管部门下达指标途径,地方主管部门安排地方电网细化投资计划,并在年底前公布各台区可新增的容量空间,指导电站企业项目选择和决策,降低前期开发成本。虽然地方主管部门没有多少可利用的“抓手”,但考虑地方政府与地方电网责权存在交集,多沟通多协调,地方电网应能倾向配合。


  (二)补贴

  目前来看,新能源行业还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一是考虑到传统能源的负外部效应,即污染及碳排放等,在没有对传统能源征收环境费用之前,为示公平,新能源发展应该得到额外照顾,财政补贴只是其中之一,除了财政补贴,要求优先消纳、税收抵扣等都合情合理。二是站在能源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化石能源终将枯竭,人类未来的依仗必将是可再生能源,而可再生能源才刚刚起步,补贴是各国通行的规则和习惯做法。就新增补贴总额,我们建议增加到60亿-100亿元,也体现出中央政府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决心。


  1.最优方案

  根据光伏发展的规模、潜力、并网消纳、能源转型等因素,将补贴总额“切块”分给省级主管部门,鼓励各省配套增加补贴金额,各省主管部门根据各地自然禀赋、转型目标等各种条件和约束,再“切条”切给光伏和风电,光伏可进一步“切成”地面、分布式、户用、扶贫和光储等;风电可进一步“切成”集中式、分散式、海上和风储等。由省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竞补规则制定各省竞补办法和措施,通过竞争排序优选出可享受补贴的各类项目,各省主管部门将省内中标项目汇总报给国家主管部门。其好处是:其一,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多方筹措地方补贴资金,扩大新能源投资规模;其二,有利于各省因地制宜,根据地方特色和发展需要在新能源各板块进行调剂分配;其三,有利于地方竞补模式的创新,增加竞补模式的多样性,例如省内扶贫和户用竞补规则创新;其四,有利于减轻国家主管部门统筹的压力。


  2.次优方案

  由国家主管部门根据新能源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将补贴总额先“切条”,即进行风电、光伏甚至更细的划分,再“切块”给地方主管部门,鼓励各省配套增加各“条条”的补贴金额。


  3.再次优方案

  现有模式下,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竞补规则,并根据各地的自然禀赋和上网电价等差异,进行了一定的系数调整。各项目业主在成本收益测算和评估后,进行补贴报价,在全国范围内排序。最后进入国家补贴名单的项目,项目业主前期测算应有正常利润,显然地方政府不会再二次补贴;没有进入国家名单的项目,地方政府也无从补贴,也无法再行订立省内竞补规则。在全国大一统的竞补规则下,地方政府无法形成补贴机制,同时,地方主管部门只是起一个传递作用,即收集材料汇总报给国家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无权无责,也没有积极性,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上报项目总体偏少,一些省份在2019年竞补项目上几乎全省覆没。

  新增电站的补贴问题可以解决得更好,存量电站的补贴问题依然困扰整个行业,导致大比例的民营电站企业变卖家产,少数破产倒闭,个别企业家甚至失信成为刑事通缉对象,这一由来已久的问题是否有解,财政部相关官员基本无法给出满意的答案。


  (三)机制

  就新增光伏项目而言,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因素很多,包括土地租金税费、建设运维成本、资金使用成本等,关键还是并网消纳和补贴问题。这两个关键问题解决好,光伏电站收益稳定,电站本身即可变成准金融产品,资金和融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1.最优机制

  最优并网方案+最优补贴方案。核心点是国务院国资委能否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电网企业进行划分和定位。中央文件出台四年多了,迄今为止,国资委在划分中央企业类别上无所作为,这间接影响了中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这些负面的直接影响,包括历年来的“弃风、弃电、弃水、甚至弃核”、输配电成本偏高、新能源并网消纳比例偏低等;间接影响包括由此引起的终端电力成本偏高导致国家经济竞争力不足、污染和高碳排放高居不下,及群众的身体健康状况下滑等。


  2.次优机制

  次优并网方案+最优补贴方案。核心点是国家主管部门能否将国家新能源发展的目标兑换为消纳指标直接下达给电网企业,将新能源补贴总额“切块”分给各省主管部门,鼓励各省配套增加补贴金额。其结果是,新能源发展得到更多的补贴资金,并网消纳问题得以解决,新能源发展的规模将大大扩大,有助于加快能源转型的步伐。


  3.再次优机制

  再次优并网方案+最优补贴机制。核心点是权力和责任都交给地方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安排地方电网细化,并提前公布各台区可新增的容量空间,同时地方主管部门可争取更多的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用于本地的新能源发展。国家主管部门对各地竞补规则、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并网消纳等进行指导、考核和奖励。


  四、2020寄语

  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起步较早,行业发展比较健康,经验表明,新能源公共政策的设计、路径和执行至关重要。中国新能源政策有其特殊性,一是涉及到多个中央政府部门,各自追求的目标不一,协调兼容目标有难度;二是中国地域广阔,各地资源禀赋有差异,需因地制宜;三是政府管理层级较多,中央、省级、地市、县级、乡镇及村委,虽然是四级政府,但有六级管理,政策传导和执行极有可能各有解释,甚至会南辕北辙;四是涉及企业主体复杂,有独占型的电网企业、国家级的电力集团、地方国有电力集团、各类规模不一的民营企业,各自追求目标利益最大化而互相制约和限制,国家能源转型目标就会在各种纠缠中打折。鉴于中国国情的特点和政策环境的复杂性,公共政策需要简单,才有利于贯彻执行;需要统一规则,更需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责权利才能在各级归位。


2019-12-09

未来20年 太阳能发电将成为最大发电装机容量来源

太阳能发电成为可再生能源中的“黑马”。与2018年的《世界能源展望》最大的不同是,2019年的《世界能源展望》认为,太阳能发电将迎来爆发式的增长,但也表示这将是基于全球相关政策上的变化得出的相对乐观的预测。在既定政策情景下,未来20年,太阳能发电将超过煤炭和天然气,成为最大的发电装机容量来源。在既定政策情景模式下,204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将从现在的26%增至44%,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占比将从现在的7%增至24%。

亚洲国家,尤其是中国、印度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动作具有重大意义。《世界能源展望》提到,中国已制定了相关政策,撤销了部分大幅削减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决定;印度也计划,到2030年实现非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50吉瓦。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规定也将被进一步强化。与2018年《世界能源展望》另一个较大的不同是,今年的《世界能源展望》将储能容量预测调高了近50%,其中部分与太阳能发电相关,还基于既定政策和技术进展大幅调高了海上风电装机容量预测。

水电仍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占最大比重,2040年将占总发电量的15%。与此同时,核电占比将出现下降,从当前的10%降至8%,但其发电量将出现绝对增长,主要源于中国和其他20几个国家的核电增长抵消了发达国家核电量的下降。

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化石能源发电此消彼长。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升的同时,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下降明显,尤其是在既定政策预测模式下,2040年时,其占比将从持续了相当长时间的60%以下降至50%以下。煤炭发电占比1970~2013年猛增了5倍,也将从当今的38%降至2040年的25%。现有数据显示,2018年做出最终投资决定的新煤矿项目数量已降至一个世纪以来的最低值。如果没有更先进的碳捕集和存储技术,煤电的未来发展将一直受到限制。

天然气的地位难以替代。作为最现实的发电替代品,天然气过去22年的发电量翻了3番。到2040年,天然气发电占比仍占总量的1/5,但在欧洲和日本的用量将出现下降。天然气发电曲线的走向取决于其是否被选择,而通常是否采用天然气发电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是否靠近气源地,二是是否能承担相对高昂的运输成本。但总体来看,天然气在发电领域的地位不断提升,而其所具备的灵活性将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最好补充,这或许是解决那些无法获得电力的居民用电困难的方案之一。

发电弹性需求受重视。发电的弹性需求是今年《世界能源展望》关注的又一主题。其认为,在既定政策情景下,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的增加和电动汽车需求的上升,全球对发电的弹性需求将超过对用电的需求。发电厂和电网将是弹性供电系统的基石,需求端的反馈可能产生极大影响。出于这个考虑,《世界能源展望》预测,2040年的储电能力将增长40倍,主要推动力来自相关成本的下降、建设周期的缩短、广泛的可获得性和规模化等。以印度为例,廉价电池为印度提供了低成本的弹性选择,可能在2030年后减少人类对煤电的需求。预测显示,2040年时,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增加,电力系统将面临更频繁也更广泛的发电波峰波谷变化;如果电力需求增速比能源需求增速快两倍,那么电力弹性需求增速也将比电力需求增速快两倍,对于一些特殊地区,如印度,可能不止快4倍。

《世界能源展望》关于电力的其他预测也发人深省:未来20年,电力是为数不多的消费量呈增长态势的能源之一,但不同地区的增长驱动力有所不同。在发达地区,由于数字化和电气化,电力需求有轻微增长,但都将被能效提高技术的效应所抵消;而在欠发达地区,增长驱动主要来自收入增加、工业产出加大和服务业的增长。

在既定政策情景下,全球交通板块的电力需求将从当下的2%增至2040年的10%,主要源于政策驱动下电动汽车的大力投放。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当前的政策进行预测显示,2040年前,全球电力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将保持稳定;由于污染防止手段的广泛使用,排放量将有所下降。这或许是今年出台的《世界能源展望》中为数不多有安慰价值的预测。

从国际能源署2019年《世界能源展望》可以看出,天然气被视为解决全球能源市场深度失衡的最佳方案,可再生能源虽然也具有巨大增长潜力,但相对全球的能源需求增幅,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风能发电,都有间断性特点,在可见的将来仍需要大量化石能源予以补充。


过去100年,人类对舒适生活的追求主要源于化石能源的驱动,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依赖也使其退出过程变得异常艰难。如何尽可能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引发的不利气候变化是摆在全球各国政府及所有化石能源从业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在合理利用与最大限度减排之间取得平衡是一项需要耐心和智慧的工作,决策者应以客观事实为基础,认真审视每一项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


2019-12-09

明年行情反转 山东河北户用光伏可能占据半壁江山

经过官方多次明确的放风,我们大概清楚2020年光伏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户用光伏补贴大概为0.07元/度,共有7GW。当前光伏行业存在很多问题,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三部委相继发表谈对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从未改变,坚定了我们继续光伏事业的信心。我们相信遇到的问题都会尽快解决,给光伏发电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序的环境。

明年迎来反转

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从2017年的53GW,2018年的44GW,再到今年可能不到30GW的量,光伏行情经历了两年的低谷期。光伏发电技术革新迅速,光伏系统成本下滑超过50%,带来的是海外光伏市场的大幅增长。国内市场需求虽未激活,从不断变好的政策环境来看,2020年的中国光伏市场将迎来反转。


为什么这么判断?有几个理由:

1、今年竞价和平价项目延期到明年完成安装并网的项目,初步统计达到了15GW以上,加上明年的装机指标,可以预期的项目新增总量有将近50GW,保守估计明年新增装机达到40GW。

2、补贴和并网问题得到重视,政策频发,有望取得较大进展,或解决问题。今年大家抱怨最多的肯定是补贴和并网问题,在年底意见征集过程中,也得到了重视,如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为解决新能源并网问题。相信补贴问题也会得到解决,至少户用光伏的补贴不用太担心。

3、经过一年多的市场停滞(培育),较多的投资者看好低谷过后光伏发电的前景。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光伏,都具有较大的潜力挖掘。特别是户用光伏,在指标较多,补贴稳定状况下,有成为2020年的主要项目类型。


山东河北可能占据半壁江山

如果真按照户用光伏补贴0.07元/度,7GW指标,补贴价格并不高,光照较好的山东河北将占据更大的优势。经过测算,山东河北由于光照条件较好,电网并网也较为友好,在发展户用光伏项目相比全国具有较大优势。

在没有地方补贴的状况下,随着光伏系统价格的下滑,山东河北的户用光伏项目收益率最高,最快收回成本。加上山东河北两省经过今年的市场普及,会有更多的老百姓和经销商加入户用光伏的推广和安装工作,群众基础广泛,对光伏发电认可度高,是预测山东河北在明年能占据户用光伏半壁江山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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