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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

年中盘点:国家对太阳能发电的鼓励政策竟然这么多

李克强:继续发展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


近日,国务院总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李克强说,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量占全球的30%,新增森林蓄积量已提前完成2030年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李克强说,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一要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推行工业清洁生产、交通节能减排,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行动。二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高节能减排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三要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政策、法规标准等手段,调动各方面节能减排的内在积极性,不搞简单化处理和“一刀切”。

国家的支持与号召,是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的基础。我们相信,有国家的支持,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将取得更大的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统计局:清洁能源消费量比重提高1.6%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报告: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09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3%。

报告显示,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4.6%和20.1%。初步核算,上半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2.7%。

在国家的消纳政策下,以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消费量进一步提升,离国家设定的能源消费目标越来越近,总有一天会取代火电,占据主导地位。

国家统计局:6月太阳能发电增长7.4%

同样在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6月份能源生产情况”报告:电力生产增长加快,清洁电力增长较快。

6月份,发电58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月加快2.6个百分点;日均发电194.5亿千瓦时,比上月增加14.2亿千瓦时。上半年,发电3.4万亿千瓦时,增长3.3%,增速较一季度放缓0.9个百分点。

分品种看,6月份,核电增长17.8%,水电增长6.9%,风电增长11.9%,太阳能发电增长7.4%。

上半年因为政策落地较晚,影响了太阳能发电的装机量,进而影响发电量,但太阳能发电量依旧保持稳定增长。在目前各种政策尘埃落定的情况下,太阳能发电的抢装潮即将来临,相信下半年会交出亮丽的答卷!


国家发改委:上半年太阳能发电同比增长11.2%


7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举行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介绍经济运行情况时,对上半年我国能源发展情况做出总结。

从发电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3.3%,增速较一季度放缓0.9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0.2%、11.8%、23.1%、6.6%和11.2%。

总结分析上半年我国能源行业运行状况,可以用一个“涨”字来形容,各种能源形式的生产都在上涨,太阳能发电的表现很不错。


华创证券:上半年累计出口同比增长86%


据华创证券研究数据统计,6月份,国内光伏组件实现出口5974.36兆瓦,同比大幅增加95.90%,环比增加5.60%;1-6月份累计出口达33.22吉瓦,同比增加86%,较去年有明显提升。

光伏组件出口大增表明,不仅我国在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国外同样在发展,而且需求量很大。这说明,在能源转型方面,国内外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太阳能发电这种形式,以实现清洁发展。由此可见,太阳能发电不仅在现在、而且在未来,都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9-07-12

国家能源局公布光伏补贴竞价结果 年度补贴需求17亿元

国家能源局昨日正式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拟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的项目共3921个覆盖22个省份,总装机容量2278.8642万千瓦,测算年度补贴需求约17亿元。

从项目类型看,普通光伏电站项目366个,装机容量1812万千瓦,占总容量比例为79.5%,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3555个,装机容量466万千瓦,占总容量比例为20.5%(全额上网分布式项目473个,装机容量56万千瓦,占总容量比例为2.5%;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项目3082个,装机容量410万千瓦,占总容量比例为18.0%),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

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士表示,实行光伏发电补贴竞价是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政策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实行这个新机制后,光伏发电发展的市场化导向更明确、补贴退坡信号更清晰、财政补贴和消纳能力落实的要求更强化、“放管服”的改革方向更坚定。2019年是实行新机制的第一年,通过开展竞价,推动了光伏发电补贴退坡,进一步坚定了光伏发电平价信心。

据悉,此次拟纳入国家补贴竞价范围的项目只是今年全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加上此前已安排和结转的户用光伏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平价示范项目、领跑基地项目、特高压配套外送和示范类项目等,今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在5000万千瓦左右,预计年内可建成并网的装机容量在4000万至4500万千瓦左右,能够保障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合理规模。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纳入国家补贴竞价范围项目名单只是取得了补贴资格,项目最终能否享受国家补贴,还要以是否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要求按期全容量建成并网为准。对于逾期未全容量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2019-05-31

史上最市场化新政出炉 光伏步入竞价时代

经历了数十次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后,5月3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实行分类管理,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原则上都采取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这个被誉为史上最具市场化导向政策的出炉,预示着风电光伏步入竞价时代。


“十三五”以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明显提升,成本逐步下降。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89亿千瓦,已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90%。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8亿千瓦,居世界首位。但与此同时,补贴缺口持续扩大、部分地区弃风弃光限电等问题凸显。


上述通知要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不需要国家补贴和需要国家补贴两类,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再开展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根据《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企业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参加竞争配置进入国家补贴范围;第二种方式为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企业。


而光伏发电方面,只有2019年新建的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才可以参与补贴竞价,其中《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


而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补贴规模是财政部按照筹资能力确定,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在这样的总盘子下,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项目,然后上报国家能源局进行全国统一排序,根据修正后的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补贴名单,而由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这体现了国家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电价补贴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以竞争配置和补贴竞价市场手段,引领光伏发电降成本、去补贴和实现平价。”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说。


对于业内备受关注的2019年规模问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2018年基础上保持光伏产业合理的新增规模、合适的发展速度,促进光伏发电及上游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预计2019年光伏新增装机量在40-50GW之间。东吴证券分析师曾朵红表示,维持此前国内45-50GW,全球130GW的装机预期目标。下半年国内市场将正式启动、海外也将进入传统旺季。


据了解,一季度我国一线光伏组件厂商大多数处于满产状态,部分龙头企业2019年上半年订单已经排满,这背后的拉动力主要是海外市场。


2019-05-31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工作机制和竞争配置项目的要求等进行解读。


一、关于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解读


(一)《通知》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平价上网项目。与此同时,完善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竞争配置机制,减少行业发展对国家补贴的依赖。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总的导向就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快技术进步和补贴强度降低,做好项目建设与消纳能力协调,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通知》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通知》对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出四项总体要求。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在组织开展工作的时间顺序上,先开展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再开展需国家补贴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二是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均必须经过严格规范的竞争配置方式选择,而且上网电价是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三是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新增建设项目必须以电网具备消纳能力为前提,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对平价上网项目优先保障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四是优化投资建设营商环境,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申请项目的土地使用等非技术成本降低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要求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二、关于对《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风电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风电工作方案》对风电发展具有什么作用?


“十三五”以来,我国风电有序平稳发展,技术持续进步,成本逐步降低。2019年一季度末,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89亿千瓦,已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90%。为实现风电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工作方案》,突出积极推进平价上网和加大力度竞争配置的主攻方向,强化风电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保障,为提高风电市场竞争力打好基础,推动风电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二)2019年各地区新增风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各地区组织新增风电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依据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对各省(区、市)均提出了2020年风电累计并网目标。本地区可以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分配的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量规模的确定方法为:以本地区并网目标为基准,减去2018年底已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和已核准有效且企业承诺继续建设的项目总规模;其中,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国家能源局专项布置的示范试点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套项目不计入测算。


二是严格将消纳能力作为前提条件。各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作为本年度各省级区域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的前提条件,以确保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均能高效利用,避免出现新的弃风问题。即便是按照上述规划依据本地区还可以有新的竞争配置风电总量规模,但如果没有消纳能力,2019年也不能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而且新的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也必须以具备消纳能力为前提条件,不落实消纳能力也不能建设。


(三)《风电工作方案》对支持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有什么考虑?


总体上鼓励并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项目。一是对2019年度已没有需国家补贴竞争配置项目总量规模的地区,在确保具备消纳条件的前提下,可开展建设与消纳能力相匹配的平价上网风电项目;二是在各地区消纳能力配置方面,在不影响已并网和核准有效项目的电力消纳基础上,测算确认的消纳能力优先向新建平价上网项目配置。三是对已核准在有效期的在建项目,如果消纳能力有限,优先落实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


(四)2019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在工作的组织方式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延续以往方式。各省(区、市)需国家补贴风电项目的总量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划及实施机制和电网消纳能力确定,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制定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自行组织竞争将总量规模配置到具体项目。


在组织开展工作的先后顺序上,2019年度先组织平价上网项目,在国家能源局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名单之后,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再启动需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对竞争配置项目的建设方案,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风电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2019年度风电建设方案,包括新增建设规模及布局、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送出消纳能力意见等内容,其中竞争配置上限电价为国家价格部门发布的指导价,不得采取各种方式设置下限电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将年度风电建设方案抄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根据管理职责对年度风电建设方案进行监督(但并不审批),对不符合规划落实情况和公平竞争原则以及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不落实的年度风电建设方案提出整改意见。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组织需国家补贴风电的竞争配置工作。


(五)对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有什么指导意见和要求?


《风电工作方案》附有《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对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提供了指导,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考虑各地区情况有所差别,不宜制定全国通用的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指导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也更强。


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企业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参加竞争配置进入国家补贴范围;第二种方式为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企业。《指导方案》对两种方式分别提出了竞争要素和参考评分标准,对最核心的竞争要素——申报电价提出明确要求:如果采取综合评分法,电价权重不得低于40%;也可采取先技术评选、再电价比选的方式。另外,在企业能力的业绩项评分要求中,对本省(区、市)业绩分值也作了限制性规定,比例不应超过业绩分值的35%,该项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地方保护。


(六)如何对待存量在建风电项目?


为保障企业合理利益和规范市场竞争,《风电工作方案》明确,对已核准风电项目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台账,进行分类指导。考虑已核准存量风电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且有部分资金投入,为保障企业合理利益,符合国家风电建设管理要求且在项目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不要求重新参与竞争配置。不满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限的风电项目,如项目单位希望继续建设,需重新参与竞争配置或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七)对海上风电项目有什么特殊管理要求?


目前,海上风电项目度电补贴强度高,技术难度大,各方面建设条件协调复杂,应该有序稳妥建设。一是要求各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海上风电有关规划有序推进建设。各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本省级区域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确定2020年底前可并网项目和可开工建设项目。为做好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调整衔接,还要求明确2021年底前可建成并网项目。为防止部分地区盲目推进海上风电建设,要求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管理,对核准前置条件不齐全的海上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由项目核准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二是考虑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差别较大,现阶段有一些特殊要求,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对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制定专门的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


(八)对新增建设风电项目重点强化哪些建设条件?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风电工作方案》提出对各类新建风电项目应落实的建设条件加强监测核实的要求。一是对项目的土地使用可能涉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要求场址选择避开相关土地范围,而且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各种方式增加企业负担和项目不合理成本,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有关政策条件的审核把关。二是对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核实,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指导督促电网企业测算论证消纳能力,并投资建设接网及配套电网工程。


(九)为什么对风电项目信息报送提出严格要求?


现阶段,绝大多数风电项目需要国家补贴,对项目补贴资格的复核是一项重要工作。国家能源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设立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在该平台系统对所有需国家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信息登记、电量监测统计、补贴资金发放核算等管理工作。


2019年度风电项目建设管理,对各省(区、市)新增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量规模有严格的测算条件,对2018年底前并网装机容量和核准有效在建项目均需要严格核实,为此,对各地区和项目单位提出了限期完成存量项目信息填报的要求,逾期未填报、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不能纳入国家补助目录,视为项目单位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同时《风电工作方案》中明确,对新建各类风电项目也要求完善信息填报,特别是土地使用等非技术成本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电力送出和消纳落实情况等重要建设条件。这样做有利于完善风电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放管服”的工作要求,有利于风电项目建设与接网等电网工程的建设进度衔接,有利于全方位加强对风电建设和运行有关政策落实的监测管理。


三、关于对《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光伏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光伏工作方案》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新能源发展。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光伏发电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明显提升,成本下降成效显著。2018年底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74亿千瓦,年发电量1775亿千瓦时,均居世界首位,在推动能源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光伏发电迅猛增长也带来补贴缺口持续扩大、部分地区弃光限电等问题,需要根据发展实际和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发展思路,完善发展政策,既要适应能源转型要求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又要处理好与电网消纳和财政补贴的关系,推动光伏发电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2018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即着手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2019年光伏建设政策思路。2019年2月中下旬,分三次组织召开了有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专家、媒体、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研究完善政策思路。之后又多次召开讨论会反复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光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4月12日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月26日截止),并委托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征求光伏企业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光伏工作方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5月8日国家能源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向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地方反馈征求意见情况,为保障政策科学有效和平稳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光伏工作方案》的政策考虑、总体思路和建设机制是什么?


今年光伏发展政策的基本考虑是“稳、转、改”,稳就是稳市场稳预期,转就是推动光伏发电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改就是改革光伏发电管理机制、完善光伏发电发展政策。


总体思路是市场导向、竞争配置、以收定支、分类管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就是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能交给市场的就交给市场,必须由政府管理的也要采用市场化的办法,国家不再安排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竞争配置就是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原则上都要采取竞争配置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和电价补贴,国家不再给各省下达年度建设规模;以收定支就是根据筹资能力确定补贴规模,按补贴规模由市场确定需要补贴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分类管理就是将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和需要国家补贴项目两类,并根据需要国家补贴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补贴政策,分类组织实施;稳中求进就是要稳市场稳预期,在2018年基础上保持光伏产业合理新增规模,合适发展速度,促进光伏发电及上游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


《光伏工作方案》对今后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在机制上做了调整,具体讲可以概括为“六个定”,即财政部门定补贴额度、价格部门定价格上限、能源部门定竞争规则、企业定补贴强度、市场定建设规模、电网定消纳能力。实行这个新机制后,光伏发电发展的市场化导向更明确、补贴退坡信号更清晰、财政补贴和消纳能力落实的要求更强化、“放管服”的改革方向更坚定。


(三)《光伏工作方案》的政策定位是什么?对未纳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考虑?


《光伏工作方案》是针对2019年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即只有2019年新建的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才可以参与补贴竞价,其中《光伏工作方案》印发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


近年来光伏发电发展迅速,一些省份为了支持地方光伏发电发展、推动能源转型,在国家下达规模之外自行安排了一些项目。从前期统计梳理的情况来看,这类项目总量还不小。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项目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如果允许这类项目参与2019年补贴竞价,势必会挤占今年新建项目规模,进而影响上游制造产能合理释放,同时今年安排的30亿元补贴目的是支持本年度光伏发电新建项目,保障光伏发电及上游制造业保持合理新增规模,合适发展速度。基于上述考虑,《光伏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参与补贴竞价的范围是2019年新建项目。鉴于未纳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且对能源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存在这类项目的省份要根据本省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国家能源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研究相关政策时统筹考虑,通过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绿证交易等措施逐步解决。


(四)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鉴于光伏扶贫项目国家有专门政策规定,户用光伏项目实行切块管理,因此《光伏工作方案》明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由地方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项目、国家通过竞价排序确定补贴名单。具体工作机制为:


1.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竞争配置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光伏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规范操作,及时组织本省拟参与全国补贴竞价项目,按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拟申报补贴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工商业屋顶光伏和企业已开展前期工作且经地方政府确认的项目,根据《光伏工作方案》意见,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置,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直接申报国家补贴竞价。这样做,既体现了对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也保障了已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的合理权益。


2.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对各地申报的补贴竞价项目按《光伏工作方案》确定的规则进行全国竞价排序,确定纳入国家补贴范围项目名单。


3. 为加强对今年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监管,保证公平公正、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光伏工作方案》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需提前介入和参与消纳能力论证、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加强对监管区域电网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落实、项目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


(五)补贴竞价项目申报需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申报竞价补贴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项目必须是2019年新建项目,其中《光伏工作方案》发布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二是项目所在地符合市场环境监测管理要求,项目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普通光伏项目需按单个项目提供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只需提供所在地市或省份的电网企业针对多个分布式项目(或新增分布式项目装机总量)统一出具的接网消纳文件。三是项目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需提供土地(场地)落实的支持文件。此外,由于竞争配置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企业需要按照地方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及信息上报时间、内容要求等,及时准确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上报信息。


(六)为什么把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和普通电站统一竞价?


将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统一竞价,通过市场手段充分竞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一方面近年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和占比持续提高,从成本和竞价能力看,已经具备了和普通电站竞争的实力和条件。另一方面把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和普通电站统一竞价,由市场竞争确定规模份额,避免了对工商业分布式和普通电站人为进行资金切块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七)国家是否出台统一的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具体有何考虑?


为了规范地方竞争配置工作,《光伏工作方案》对地方竞争配置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了主要的竞争要素,即竞争配置工作方案要明确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安全质量、建设条件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充分合理竞争,严禁限价竞争或变相设置中标底线价格,各地在竞争配置中要认真落实。同时考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为使竞争配置方案更加符合各地实际,《光伏工作方案》明确由各省根据各自实际按本通知要求制定适合本省的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国家不出台统一的竞争配置办法。这样既保证了竞争配置总的原则和方向统一,又给各省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各省组织的项目后续还要参加全国统一竞价排序,这对各省做好竞争配置工作也是一种把关和监督,有利于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八)上网电价修正规则是如何考虑的?


《光伏工作方案》明确,国家能源局根据修正后的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其核心是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2019年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下,优先支持电价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以加速补贴退坡,扩大市场规模。对于不同资源区、不同类别项目申报电价进行修正,主要是考虑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等差异,通过电价修正使得各地各类项目具有可比性,具备在全国统一竞价排序的条件,同时也避免了对不同资源区、不同类别项目进行补贴资金切块分配。


按照修正后电价进行排序遴选,机制上与2019年光伏电价政策是衔接的,且电价补贴退坡力度大的项目靠前排序,也符合光伏发电产业发展需求和降成本、去补贴方向。政策制定过程中,也研究过按补贴强度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遴选,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各省燃煤标杆电价不一,甘肃、新疆、内蒙、宁夏等中西部自然资源条件较好的欠发达地区燃煤标杆电价普遍偏低,所以综合考虑与现行电价机制衔接、已形成的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等因素后,没有采用这种办法。


(九)补贴竞价项目电价补贴如何计算?


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先按“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各项目年补贴额,然后逐个项目累加计算总额。对于年利用小时数,有保障小时的按保障小时计算;未规定保障小时的,按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计算。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小时数只是为全国补贴竞价排序时计算补贴总额用,项目实际运营时按照实际上网电量(普通电站和全额上网模式分布式)或全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获得补贴。


(十)户用光伏350万千瓦规模是如何考虑的?文件发布前(含2018年)建成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适用什么政策?


为支持户用光伏发展,综合考虑财政补贴预算总额、户用光伏补贴强度以及2018年结转项目等因素,同时兼顾户用光伏和补贴竞价项目关系,参考近几年户用光伏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2019年安排一个月时间的建设缓冲期,经研究并商有关各方,最终确定2019年纳入国家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光伏350万千瓦,对应补贴预算7.5亿元。


对文件发布前(含2018年)建成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项目,《光伏工作方案》明确可按规定向所在地电网企业申报,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


(十一)如何保障列入补贴范围项目能够落实实施?


列入补贴范围项目按期落实实施是保障今年光伏发电实现“稳中求进”发展目标的重要条件。为保障列入补贴范围项目能够落实实施,《光伏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项目申报前置条件,设定合理申报门槛。一方面,为保证列入补贴范围项目按期建成并网,门槛不能过低;另一方面为保证项目补贴竞价的充分性,门槛也不能太高。据此,《光伏工作方案》规定普通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提供申报项目接网消纳条件、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普通光伏项目需按单个项目提供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只需提供所在地市或省份的电网企业针对多个分布式项目(或新增分布式项目装机总量)统一出具的接网消纳文件。二是明确建设期限。对逾期未建成并网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各省列入国家补贴范围光伏发电项目逾期未建成并网情况作为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此外,各省在制定本地区域统一的竞争性配置资源工作方案时,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具体要求。


2019-05-15

户用光伏电站怎样安装为违章建筑?

光伏太阳能电站作为一种新型清洁可再生能源,其环保、绿色、节能的发展理念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安装。


近年来,不少顾客对在房屋安装光伏电站位置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一些用户自行安装的光伏电站被城管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光伏太阳能电站如何安装才能避免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呢?


什么是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关于违章建筑,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内容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户用光伏电站违法占地、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搭建临时建筑物、对原有建筑造成破坏、构成公共安全隐患或者对辖区建设规划构成变更,则城管部门依法享有行政管辖权,对违章的建筑实行拆除管制。


我们知道了城管部门的执法依据,在建光伏太阳能电站前,应当进行如下针对性准备工作:


首先,户用光伏电站所依托的房屋建筑本身应当是合法的,光伏电站依托的房屋建筑须取得建设工程规范许可证并按照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内容开展建设;


其次,户用光伏电站应当取得合法的批准手续,比如在公共小区楼顶安装光伏电站,应当取得小区业务大会的审核通过及居委会或物业公司的同意,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户用光伏电站应当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的接入系统意见函;


最后,光伏电站的设计不应当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建设规划,光伏电站的体量、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且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


建议在光伏电站正式开工前,应当持设计图纸前往城管部门预沟通,就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整改。


一般在光伏电站正式开建之前,施工方会提醒业主在光伏电站施工企业配合下,持电力部门批准文件、房屋产权证明及电站设计方案前往所在地城管部门先期沟通,双发达成一致后施工方才会开始安装光伏电站。


2019-05-14

存量转平价 光伏市场反应冷淡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如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将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


在政策鼓励之下,大量已备案或已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会否转为平价上网?


“目前只有个别企业申请”


早在3月8日,河北省发改委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虽然没有在《通知》中特别说明,但我们已经明确告知各市和相关企业,已经备案过的项目可以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河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李飞飞表示,虽然明确告知,但目前收到的申报结果中,存量项目主动要求转为平价的并不多。“目前只有个别企业申请,而且项目的规模也比较小。”


不仅仅是河北,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透露,虽然目前全国范围内项目申报平价上网的积极性很高,“超出我们的预期”,但这些项目大多是新建项目,存量项目转平价的申请并不多。“预计今年存量转平价的规模应该不会太大。”


既然政策鼓励,为何申报者似乎并不积极?


在与企业的沟通中,李飞飞也了解到了他们面临的问题。“毕竟这些已经备案的项目大部分前期工作做得都比较扎实,有的项目甚至连采购合同都签了,成本已经比较明确而且相对比较高,现在转做平价项目也不好推进,有些确实干不下来。”


“坦白讲,在一些‘先建先得’地区,我们确实有一些已经备案的项目,而且已经开工建设了。特别是那些规划分多期推进的项目,相应的升压站和外线都已经在建设之中。”通威集团光伏事业部部长张凡坦言,“对于存量项目,还是想优先参与竞价,毕竟竞价的结果无论如何也要比平价项目高一点”。


对此,李飞飞认为,既然平价项目国家不限规模,那么即便竞价不成功,还是可以转做平价上网项目,所以眼下,企业多数抱着“先竞一把,不行再说”的心态。


“电网是享有‘一票否决’权的”


刘译阳指出,目前,鼓励将存量光伏项目转为平价上网项目,也是为了解决部分地区限电严重、消纳堪忧的问题。


但面对“存量转平价”,各地又有多大的消纳空间呢?


在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尚为“绿色”、市场环境较好的辽宁省省发改委新能源处处长孙玉芳介绍,目前省内已备案的未开工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达200万千瓦以上。“辽宁的光伏市场现在正在‘绿色’和‘橙色’的临界点上,如果没控制好,就很可能出现弃光。”


而在已经进入“橙色”预警的河北省承德、唐山、秦皇岛、张家口,李飞飞表示,存量项目能不能顺利转为平价,不仅仅要看企业意愿,更主要的是电网的承受能力。“无论是存量项目还是新建项目,如果要做平价上网,我们都要根据各市报上来的项目名单统一征求省级电网公司的意见,电网公司会根据各项目的具体位置、规模等要素给出综合的研究论证。如果有弃光风险或者电网不具备接收条件、消纳能力,项目将被砍掉。电网是具有‘一票否决’权的。”


“都不要补贴了,国家必须鼓励”


根据当前已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梳理,全国范围内,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在建和待建项目或将远超50吉瓦。


这些曾经的“黑户”项目能否借助此次平价上网试点的东风成功“转正”呢?


对此,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 :“如果是已经备案而且进入到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的项目,主动要求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我们一定是鼓励和欢迎的,当然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少。而对于所谓的‘黑户’项目,只能说目前国家政策的大方向是鼓励平价上网项目。都不要补贴了,国家必须鼓励。具体情况,特别是已经备案、已经建成的项目如何处理,还要各省具体分析。”


同样,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也指出:“虽然平价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但并不等同于可以敞开发展。其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019-04-22

新能源去了补贴该怎么做?

 新一轮能源变革和转型发展正蓬勃兴起,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行动,推动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是我国能源绿色发展的坚定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我国电力系统调节灵活性欠缺、电网调度运行方式较为僵化等现实造成了系统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大型机组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的优势,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和弃水问题,区域用电用热矛盾突出。近日,记者就如何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推进绿色发展等问题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不是去不去补贴,而是去了补贴怎么做

统计表明,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7亿千瓦,其中风电、光伏分别达到1.8亿千瓦、1.7亿千瓦,全年平均弃风率7.1%,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弃光率3%左右,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3%。即便如此,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费总量占比仅为20%左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约18个百分点。“加快开发利用以风、光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保持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跑态势,是我国实现能源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该业内人士指出。

随着《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的相继出台,以及地方扶持风光发展措施的陆续发布,与当初“5·31”新政面世时相比,业界反应积极而又平稳,显示出了市场的成熟与理性。

目前的平价政策,是处在一个从有补贴(或说有补贴与无补贴并存)到无补贴时代的过渡,《通知》中明确平价政策要到2020年才开始全面实施,显然这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在2019和2020年这两年时间,政策给了地方相对比较大的操作空间。“5·31”新政把补贴去了,但无补贴的光伏并不是就要“裸奔”。平价上网政策的出台,既是对“5·31”新政的回应,又为无补贴的光伏如何“奔跑”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促消纳,是平价上网的前提。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消纳能力在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明显提升。截至2018年底,弃风弃光均实现“双降”。2018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上提出,2019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4.6%左右,全国平均弃风率低于10%,弃光率和弃水率均低于5%。会议还强调,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率要进一步提升,弃电量和弃电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到2020年,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以此来看,行业普遍认为2020年将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到来的节点,不无理由。

消纳能力与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规模双提升,将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重不断增加作出积极贡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风电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光伏发电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在政策的引导下,新能源消纳能力与新能源新增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有提升,促使我国能源转型速度加快。

降成本,是平价上网的王道。从2007~2017年,10年间,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累计下降了约90%,这离不开光伏制造上下产业链通过技术升级,不断降低技术成本。目前,行业普遍认为技术成本的下降空间越来越小,非技术成本的降低,被认为是风电、光伏制造业希望突破的新空间。

在风电、光伏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除了设计施工环节明确可控的成本外,常常存在许多不可控的非技术成本,如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土地税费、土地租金、融资成本等。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非技术成本已占到总投资成本的20%以上,算到电价上至少0.1元/千瓦时。这些非技术成本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整体成本下降形成了阻碍,亟需国家出台相应政策调整。

我国的风光行业勃兴于补贴,当前也受限于补贴。业内人士指出,当前,补贴资金缺口已突破千亿元,只有风光“去补”,缺口问题才不会积重难返,最终解决才会成为可能。而今天讨论补贴、思量补贴、围绕补贴制定出台政策,根本上是为了去掉补贴,最终实现风光的平价上网。补贴作为市场与行政两种调节手段相结合的产物,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唯有最终去掉,才会实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火电灵活性改造对新能源消纳作用几何?

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实施火电灵活性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2.2亿千瓦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含燃料灵活性改造),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4600万千瓦。

火电灵活性改造对新能源消纳作用究竟几何?2018年4月3日,中国煤控项目、华北电力大学课题组发布了最新研究报告《持续推进电力改革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简称《报告》)显示,火电灵活性改造可以降低煤电特别是热电机组的最小出力,成为当前解决风电并网消纳的主要措施。

该业内人士认为,探究火电灵活性改造的作用,首先要看火电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关系。与新能源等电源相比,火电具有较好的调节能力。当新能源在电网的比例逐渐扩大时,对调峰电源的需求也逐渐升高。同时,在火电规模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前提下,煤电和新能源之间可形成协作关系。

从国际上新能源的消纳与发展经验来看,不难发现风电光伏的成就背后离不开包括火电机组在内的调峰电源的支撑。不过,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我国火电机组由于以煤电为主,还存在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在调峰深度、爬坡速度、快速启停等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火电灵活性改造,也将提升燃煤电厂的运行灵活性,具体涉及到增强机组调峰能力、改善机组爬坡速度、缩短机组启停时间、增强锅炉燃料灵活可变、实现热电联产机组解耦运行等方面。”该业内人士说。

2016年以来,我国已陆续公布了两批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主要集中在弃风弃光严重的“三北”地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火电灵活性改造,特别是热电解耦改造,可以在供热季保障供热的前提下,降低热电机组的最小出力,而“三北”地区弃风以供暖季为主,因此成为当前解决风电并网消纳的主要措施。从企业层面来看,能否从灵活性改造中获得预期收益,是火电机组参与灵活性改造意愿的关键。

看好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对风电消纳作用的同时,也要认识到灵活性改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弃风问题。究其原因,灵活性改造可以降低火电最小出力,但供热季的供热约束仍为硬约束,当火电最小开机方式已经可以满足系统负荷时,还是会出现弃风;另一方面,为保证电网安全,火电机组须保证一定的最小开机容量。在以煤电为主的电源结构下,即便是在非采暖季,采用启停调峰来接纳风电,无论是从节能还是从污染物排放角度看,往往都是得不偿失的。

对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弃风弃光问题,该业内人士认为,加快电力市场改革、从计划体制向市场机制转型才是解决弃风问题的根本办法。

实际上,火电灵活性改造在国外已有率先尝试和成功经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德国和丹麦在电力市场建设、火电转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成绩显著,优越的电源调峰能力是丹麦、德国实现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精巧设计的电力市场机制和相关政策是充分发挥电源调峰能力的保障。在两国电源调峰能力建设中,提升火电机组灵活性是其重要举措。“开展提升灵活性改造,有利于火电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形势,更好地具备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该业内人士表示。


电力系统调节将从“义务劳动”走向“稀缺商品”

以火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为代表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今后将不再是“义务劳动”或“赔钱的生意”,而将以稀缺商品的身份登上电力市场的舞台。这是2018年3月2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所传递出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三弃”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在绿色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趋势已成定局的当下,清洁能源消纳依然是能源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

作为我国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第一份产业政策性文件,《指导意见》直指清洁能源消纳顽疾。“其意义在于首次赋予了调节能力在电力市场中的商品属性,强调用市场的手段解决我国电力系统调节灵活性欠缺、电网调度运行方式较为僵化等现实问题。”该业内人士指出,通过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民生用热需求,实现我国提出的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目标。

该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新能源未来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方面,《指导意见》将调节能力参与主体扩展至整个电力系统而非单一侧面。从“加快推进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到“科学优化电网建设”,从“提升电力用户侧灵活性”到“加强电网调度的灵活性”,《指导意见》覆盖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另一方面,用市场的手段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是《指导意见》释放出的强烈信号。《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支撑体系,从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建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标准体系等方面予以推进。

激发调节能力将成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所要关注的一个新的角度。由辅助服务过渡到电力现货市场,无疑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一个重要支撑。通过现货交易的方式体现电力灵活调节的价值,这也是发达国家通用的方式。另外,在电改试点先行区,调节能力所激发出的新的业态已经呈现。如广东地区将储能电池用于系统调峰,高峰时电池充电获取调峰收益,其他时段释放电量实现售电收益。未来,新的业态、新的技术还将层出不穷。

业内人士相信,这不是简单的零和游戏,通过调节能力的提升,可以创造更大的社会福利,当调节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提升后,电力系统便可以在更大规模上实现新能源的消纳。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将“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发展与应用”作为推进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的三大方式之一,与“实施火电灵活性提升工程”、“推进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并行”二者并列,给予了储能技术突破与应用的高度重视,并对其发展路径做以具体阐述。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关键还是电源结构的整体优化。”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当前最大的关注点在火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建设方面,但需求侧管理、电动汽车、储能技术的发展都需要加速推进。具有足够强大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才能支撑起我国中长期能源转型的目标。


新能源未来或将成主导能源

国家电网公司曾在2010年举行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协调发展研讨会,创新性提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协调发展协调度指标,并运用该指标体系,分析智能电网适应新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新能源并网发电也被列入课题。“当前,新能源尤其是风电、光伏迅猛发展的情况下,研究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协调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新能源发电并网、消纳以及智能电网建设都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该业内人士认为。

通过我国与发达国家发电装机、发电量、能耗的对比,结合国内各省电价等相关数据,分析当前中国电力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利用接入费价格杠杆调整电源合理布局;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跨大区资源配置能力;发展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降低煤电比例;运用价格弹性,大力促进节能降耗;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使电价正确反映成本、调节市场需求,促进电力工业协调健康发展。

进入“十三五”中后期,能源低碳转型何去何从?业内人士认为,“规模化开发、集中式并网”是我国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主要模式。“十三五”后期是新能源由补充能源上升为替代能源乃至主导能源的过渡期,将以能源体制革命为中心,稳妥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国能源技术创新需要多措并举,破解能源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

可再生能源发电当前处于全面增量替代、部分地区存量替代阶段。2018年1~10月,我国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达0.65亿千瓦、占比73%,可再生能源新增0.61亿千瓦、占比68%,非水可再生能源新增0.54亿千瓦、占比60%。对于更长远的发展趋势,业内人士指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十四五”或“后平价”时代,仍需要考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降低成本还是发展方向。

“十四五”新能源产业将呈现出“源—网—荷—储”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在发电侧,做好各类电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在电网侧,加强输电通道,推进送出工程与项目建设协同规划和推进;在用户侧,做好消纳和市场研究,使各类电源建得成、送得出、用得掉。

目前,我国煤电、核电、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和电网等领域已经形成了从研发、设计、制造、建设、运维到检测认证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众多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已经或正在走向世界前沿。我国能源领域已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相比、与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相比,我国能源技术创新还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一是基础研究薄弱,氢能、燃料电池、碳排放等前沿技术和投入及研究有限,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技术储备不足;二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长期受制于人,燃气轮机及高温材料、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等尖端技术长期被国外垄断;三是原创性成果不足,新能源、页岩气等新兴技术还是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四是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对创新的激励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不够高。

为了有效破解能源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将高效太阳能利用、大型风电、氢能与燃料电池、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先进储能、现代电网、能源互联网、节能与能效提升等领域作为“十三五”乃至中长期中国能源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提出了相关创新目标、重点任务和创新行动。

“未来,需要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快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建设,激励用户开发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节约输配电投资;推进多能互补示范、微电网示范、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完善相关标准和保障机制;开展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结合的试点示范,提升系统运行效率。”该业内人士表示。(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9-04-19

两大新政落地2019年光伏市场趋势如何?

近日,悬在光伏业界人士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一前一后两则重磅政策的发布已经彻底激活国内光伏市场,这两大政策分别对应无补贴项目和有补贴项目。

虽然光伏标杆电价、度电补贴标准尚未下发,但是正在两大工作方案的指导下,今年的光伏市场基本已经定调,情况正如行业人士所期待的那样,有30亿元的补贴资金等着优质的项目去拿。这30亿元的补贴资金足以调动整个光伏市场的积极性;这30亿元的补贴资金也预示着,需要补贴的项目依然将会是2019年的主流。


平价上网项目拉动内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最先出台的政策是大力推进平价上网项目、低价上网项目的政策。假如在30亿元的催动下,企业都去搞“有补贴项目”了,那还怎么推动平价上网项目呢?上周出台的两大工作方案都一致的表达了这一意见:平价上网项目优先,有补贴项目靠后。

无论是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方案还是有补贴项目建设方案,第一条都是重点强调平价上网项目的优先级,由此可见相关部门推行平价上网项目的决心。

而在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方案中,又将严格落实各项利好政策作为推进平价上网项目过程中必须完成的任务。这给平价上网项目的落实和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根据工作方案,各地区需要在4月25日之前将平价上网项目名单进行上报。联系到工作方案中附件的“有实事项及任务分工”中的政策落实时限都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2019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有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开始动工。


在保证平价上网项目在土地利用、接网、融资等各方面都获得最好的待遇之后,相关政策继续保持了对平价上网项目的倾向。

在有补贴项目建设方案中提到:不具备建设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省(区、市)需要经过“充分论证”。潜台词: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各省(区、市)就乖乖的上报平价上网项目,别去有补贴项目那边掺和。

另外,项目建设方案中也有提到,鼓励已备案但尚未动工的存量光伏项目自动转化为平价上网项目。

总体而言,今年的平价上网项目得到了政策上最大的支持,有望为2019年的光伏市场带来新机遇。

而平价上网项目优先对光伏行业也意义重大,因为平价上网项目才是行业的未来。未来几年的时间里,能拿补贴的项目势必会越来越少,而平价上网项目则必然会成为行业的主流。最终国内新增项目全彻底告别补贴,进入无补贴时代。从这个角度来看,平价上网项目的优先建设对行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从平价上网项目的时间线以及近期各省市开始积极启动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工作来看,2019年首批平价上网项目有望迅速拉动市场内需,或许能在上半年给光伏行业带来一波好行情。


有补贴项目或引发抢装潮


有补贴项目一直是光伏业界的心头肉,此次30亿元的补贴资金落实,对行业是一大利好。有补贴项目可以分为特殊项目和普通项目。特殊项目如光伏扶贫项目和户用项目,有专项补贴资金,不需要经过竞价就可以获得补贴。普通项目以工商业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为主,需要经过竞价才能获得补贴。

光伏扶贫项目并不需要分摊30亿元的补贴总量,给普通项目留足了补贴空间,这是容易被忽略的一个利好。

而户用项目占用7.5亿元资金,预计补贴容量为3.5GW。由于去年“531”之后的存量户用项目也将挤占今年的补贴空间,所以今年的新增户用装机肯定不足3.5GW,市场空间不如预期,这也是容易被忽略的一点。

另外,由于不采用竞价,户用项目可能仍然以“先到先得”的模式来获取补贴。这样一来,对于想要布局户用项目的企业来说,已经开始需要与时间赛跑,各项手续及前期工作必须尽早完善,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抢到珍贵的补贴规模。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户用领域的争夺已经开始,市场已经风云再起。


最后,对于普通项目来说,对项目的收益率进行精准的测算成为了业主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低价虽然有更大的可能获得补贴,但太低的价格却有可能亏钱。由于时间已经来到四月中旬,相关项目从竞价到确认名单,最后到建设并网需要时间,需要补贴的普通项目基本需要下半年才能开始动工,有的项目可能会有年底无法完成并网的危险;而且根据此前相关政策,其动工时间越晚,项目所获得的补贴就越低。(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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