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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1

北京三大部门力挺工商户用分布式 全国光伏补贴还有新动向

11月18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彰显地方对于光伏分布式业务的力挺态度,并且将落于实处。

该《通知》提出,在全面支持光伏发电发展的基础上,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民生、工商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鼓励实施“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和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对本市区域内已完成备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年。通知中明确指出,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个人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也是在最近,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10月户用光伏项目信息。经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梳理统计,2020年十月新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33.44万千瓦。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661.44万千瓦,已超过2020年度可安排的6GW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北京在11月针对光伏项目新发的政策,或许是就已超额的新增装机量作出的快速反应,目前市场仍有大量户用光伏装机在等待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能源局的《通知》中有,“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发布户用光伏信息时的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的规定,原本在12月底截至的申报期限被提前到了11月底。从纳入补贴的名单中来看,山东省纳入的补贴项目容量最大,得益于山东省的自身资源优势。然而其他省份的纳入补贴的容量寥寥,和山东省的发展明显拉开了差距。

国家补贴提前截止,地方性补贴近来也少有新的补贴政策推出,省市之间的差距也由此拉大。已知的是包括海南三亚市、浙江宁波市、广东广州市、湖南长沙市、陕西西安市在内的五地补贴将在年底结束。

其中,海南三亚市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浙江省宁波市在9万户目标内的光伏项目,按0.15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补贴时长约3年。

广东广州市的相关政策中提到已享受国家金太阳或光电建筑一体化补贴资金的项目,以及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不纳入光伏补贴资金支持范围。广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补贴时间范围为2016-2021年。

湖南省长沙市光伏项目补贴范围限制在分布式光伏项目之中,且仅为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

陕西西安市的补贴同样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主,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给予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对装机规模超过1MW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给予10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上海在六月发布了相关补贴政策,对海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项目的补贴延长至2021年,不过相关补贴有所变换,其中2019年建成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将获得0.3元/千瓦时的补贴,而2020年和2021年建成的电站补贴将分别减少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同时,因为疫情影响,在2019年底前进入建设阶段并在2020年6月底接入电网的太阳能项目仍有资格获得2019年水平的补贴。反过来,2020年提交并在2021年年中完成的项目将获得2020年水平的补贴。

现在,部分地区仍拖欠大量补贴资金。

日前江苏能源局就群众诉求作出回应,回应中提到江苏省自2018年7月1日后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补贴资金无法到位,经过多方商定,江苏省2018年7月1日之后,经国家能源局公示,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光伏项目,在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到位之前,由省电力公司按照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月先行垫付。据统计,截至目前省电力公司已结算补贴资金超过4000余万元,涉及用户3万余户。其他省市在今年陆续下发高额补贴资金,但是接收补贴的项目大多以光伏扶贫等项目优先。


临近年底,除去北京外,其余省市是否会有进一步的政策下发有待观望。


2020-11-20

碳中和”目标倒逼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

业内指出,依靠现有路径实现“碳中和”目标存在很大挑战,需采取更强有力措施推动转型进程。这一过程中将涌现出新产业、新增长点,撬动万亿元市场。

“2019年全球碳排放330亿吨,我国占了100多亿吨,且还没有达峰,单位供电碳排放量也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实现我国提出的2060年‘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在近日召开的“新基建·绿色投资”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坦言,依靠现有路径难以完成“碳中和”任务,亟需寻求新的路径、取得较大突破,才有可能实现目标。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同样表示,“碳中和”愿景不会轻而易举实现,能源产业加速向低碳转型,要付出艰苦努力。


任务艰巨

“应尽早谋划‘碳中和’场景下能源生产、消费转型升级的路径”

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于化石燃料的燃烧,因此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就必须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明确以绿色低碳为主要目标的能源发展方向。

“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史玉波表示,虽然我国初步告别了粗放的生产方式和敞口的消费方式,但离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化石能源占比仍然较大,实现煤电达峰仍需一段时间;其次,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等指标高于发达国家;再次,电力系统灵活性亟待提升,需求侧调节能力受制于体制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可再生能源消纳;最后,在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方面尚未完全独立自主,燃气轮机、DCS(分散控制系统)等一批“卡脖子”装备仍依赖于进口,风电、光伏行业零部件尚未全面国产化。

史玉波指出,要正确认识能源转型的挑战,尽早谋划“碳中和”场景下能源生产、消费转型升级的路径,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统筹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利用方式,力促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持续增长,着力减少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同时,要留有足够的政策调整空间和调整期,实现绿色低碳平稳转型。


提效降耗

“鼓励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构建新形态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也为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时间表。

“分行业来看,电力行业碳排放量最多,占比达41%;其次是建筑和工业,占比31%;交通行业占比28%。降碳的首要措施是提能效、降能耗,把上述领域的总能源消耗降下来,特别是要抑制不合理需求。”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强调,数字化技术、储能技术和调峰技术可以把非化石能源变成稳定输出的优质电源,将在实现能源替代、降低化石能源比例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基于技术的进步,通威集团副总裁胡荣柱对能源转型前景持乐观态度。“光伏发电成本已经降到和传统能源相竞争的区间,而且还在不断降低。”在他看来,如果政策给力,“碳中和”目标可以提前10年实现。

史玉波认为,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离不开政策的驱动和市场的引导。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需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他进一步表示,要鼓励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能源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比如“低碳能源+交通”、“低碳能源+建筑”、“低碳能源+旅游”、“低碳能源+智能制造”等产业共同体,构建新形态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


拉动投资

“‘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行业是挑战,更是机遇”

控总量、低能耗,能源转型是否会影响经济发展?在杜祥琬看来,“碳中和”目标对我国能源事业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能源行业的投资方向更加明确,将带来新产业、新增长点,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原国务院参事石定寰在会上发布了由中国投资协会和落基山研究所共同编制的《零碳中国·绿色投资》蓝皮书,提出到2050年,再生资源利用、能效提升、终端消费电气化、零碳发电技术、储能、氢能和数字化七大领域的市场规模将达到近15万亿元,并为我国实现零碳排放贡献80%的份额。此外,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还将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仅零碳电力、再生资源利用、氢能等新兴行业将带来超过3000万个岗位。

与此同时,未来30年将有70万亿元左右的基础设施投资被直接或间接地撬动,包括光伏、风电装机、跨区输电通道、千万量级的5G 基站建设、加氢站和充电桩的加速布局。

蓝皮书指出,在“碳中和”目标下,我国能源供给和消费方式将发生重大转变。2050年我国绝大部分装机来自零碳电力能源,其中光伏和风电将占到总装机量的70%,是2016年的22倍;电化学储能将由2016年的189兆瓦增长到510吉瓦,年均增长率达26%;氢能将占到我国终端能源需求的12%,年产氢量将从目前的2500万吨/年增加到2050年的8100万吨/年。


2020-11-20

章放:如何抹平光伏与建筑之间的那道鸿沟?

昨日,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联合印发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实施六大阳光工程推动光伏发电应用,为此将提供强力的补贴支持,其中度电补贴最高可达0.4元补五年,以实现到2022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10%以上的目标。


可以预见,如此强力的政策激励,必将推动光伏发电在北京市范围内形成新一轮应用高潮。

从六大阳光工程定位的应用场景来看,几乎都离不开与建筑或其他设施的结合,虽然光伏与建筑的结合并不是个新话题,但其间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却仍是不少,特别是在北京市本次推广光伏应用更多是为冬奥会服务事涉国际形象的背景况下,如何有序且“艺术”地进行项目开发设计,就更是值得开发商思考了。

本文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委员会副主任章放先生近日在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整理,以期带给业界一些借鉴和思考。

几件小事:在BIPV之前,建筑和光伏之间有一道鸿沟

【第1件小事】有一年的上海光伏展期间,我们邀请了几家上海的幕墙企业与一家光伏组件企业座谈。组件企业的人问,你们对我们的组件安装在幕墙上怎么看?

幕墙企业的人说,你那个3.2㎜厚的玻璃我不敢用。

后来,这顿饭就变成了扯闲篇。

【第2件小事】有一年,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委托我们找几家光伏企业,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电气所讨论光电建筑问题。

标准院的人问,光伏系统安装在建筑上,就成为建筑的一个电源了,那么究竟是如何满足建筑电气要求的呢?

双方始终没有说到一个点上,结果不欢而散。

【第3件小事】我们曾经受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的委托,编写《建筑光伏系统技术导则》。开会时,住建部的领导说,建筑光伏是一个新生事物,应用还不成熟,希望你们把导则编成一个信息丰富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结果,我们还是把它编成了一个技术规范。

报批时,主管领导说,你们还是被传统的标准观念束缚了。

豁然开朗:通过编制BIPV标准,可以有效地填平那道鸿沟

2018年,福建一家幕墙企业提出编制光伏幕墙标准,我们对他们讲,2012年就有企业向住建部申报编制光伏幕墙标准,结果没有编出来,原因可能是标准管理部门认为,光伏幕墙并没有改变幕墙的结构和性能,只是增加了发电功能,既然已经发布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那么与幕墙技术规范配合使用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编写重复性的内容。

2019年,该企业继续提出要编制光伏幕墙标准,他们认为,依据现有的玻璃幕墙技术规范和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并不能有效的在实际中应用。我们尊重了他们的意见,同意这个标准立项。

在立项征求专家意见时,有专家问,你们这个标准打算怎么编呀?编什么内容呢?

当时,我们确实也没有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编制思路。对于专家提出的问题,我也陷入了为难的境地。一天早晨,忽然有一句话在我脑海中蹦了出来,它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我:“标准不是写出来的,是研究出来的。”

于是,我就和主编单位商量,我们先不急于确立标准结构,先把光伏应用在幕墙上究竟存在什么问题搞清楚再说。

主编单位同意了我的想法,我便着手设计了一套调查问卷,发给所有的参编单位。意见反馈还比较高,特别是幕墙企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意见回收以后,我进行了统计分析,把光伏适应或不适应幕墙的问题排了个队,基本上看清了哪些问题是需要解决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形成了“标准编制大纲”。根据编制大纲,我们成立了3个课题组,分别研究相应的问题。

第1组的研究课题是“光伏幕墙构件开发试验研究”,主要研究构件尺寸、力学性能、光学性能、热工性能、声学性能、安装要求;

第2组的研究课题是“光伏幕墙布线开发试验研究”,主要研究布线类型、基本构造、金属线槽构件、框支承构件;

第3组的研究课题是“光伏幕墙电气适应性研究”,主要研究保障安全(包括特低电压、继电保护、电击防护)和供电可靠(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发电效率等)。


虽然课题组成立了,研究课题也明确了,但承担课题研发的企业仍然感到无从下手,工作效率不显著,什么原因呢?

经过了解发现,一是他们对课题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二是他们在单位都有很多工作,不可能用全部时间做这件事。

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正是疫情期间,也不能集中开会,我们就在“腾讯会议”召开线上会议,一共开了6次,让幕墙企业的人和组件企业的人展开讨论,我们还把幕墙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整理出来,供组件企业了解,让他们按要求去开发样品。

为了节省企业研发人员的时间,我们还为每个组都设计了表格,通过填表方式,指导他们取得试验数据。

比如说构件尺寸,建筑师在设计时要表达理念,理念通过造型来表现,幕墙是建筑的外表皮,不仅要追求审美效果,还要满足建筑或室内的功能要求,幕墙的分格尺寸就会有许多变化。

而光伏组件呢,一直以来都是以地面电站为主,生产工艺主要考虑在满足地面荷载所要求的强度下,追求经济的最大化,结果组件的尺寸也是多种多样。那么,如何统一两者之间的尺寸差异呢?

我们就提出,选择一定的建筑模数作为解决问题的技术措施,组件企业可根据各自的特点,给出一定的尺寸调节范围,将尺寸的差异最小化。

再比如保障安全,幕墙是由面板和支承体系构成的建筑外围护结构,光伏系统的线缆是通过横梁和立柱敷设的,如果线缆出现漏电,支承体系也绝不能成为导体。按照建筑电气的要求,我们就指导企业提供技术措施和解决方案。

比方说,可以选择特低电压(直流不大于120V),即便横梁立柱导电,电压也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如果不采取特低电压,也可以采用继电保护,线路一旦出现漏电,关断器可迅速动作;当然,也可以选择在布线型腔内进行加强绝缘,使支承体系形成双重防护。

标准草案形成以后,我们高度重视参编企业的意见。为了便于讨论,我们以课题组为单元,召开了三次工作会议。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太阳电池技术越来越多样化,只有让不同的技术用到最合适的地方,才能发挥出它的最大优势。

比方说单晶硅组件,它就比较适合用在幕墙的非透光部位。逆变器也是这样,随着智能化的发展,它的功能越来越多。功能增加,成本也会增加。如果一味地讲求功能全,势必有些功能会闲置。

对于光伏幕墙来讲,保障触电安全和提高发电效率可能更加主要。所以,我们就引导企业针对幕墙和建筑电气的要求,重点提出该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抛砖引玉:BIPV现在是一片蓝海,它终究会成为一片红海

与地面电站相比,光电建筑的应用形式更加丰富,初期BAPV的应用可能多一些,未来BIPV的应用可能会多起来。现在的BIPV还不太成熟,但发展空间巨大,需要有更多的创新企业涌现出来。《光伏幕墙应用指南》希望唤起更多的BIPV创新者。

这个标准计划用1年时间完成,但开发试验研究就用了7个多月。对于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开发而言,7个月时间显然是仓促的,何况参加开发研究的企业只有30多家。所以说,这个标准仅仅是开了一个头,为BIPV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指向。其实,更大的发展还在后面呢。

请大家相信,BIPV是干不完的。中国的房子至少盖了五千年了,还一直在盖,因为总有新型的建筑不断出现。(作者为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委员会副主任)


2020-11-19

打破超高功率组件产业链协同之困

据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今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1—9月,我国光伏新增装机187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00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866万千瓦;截至2020年9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2.23亿千瓦。与此同时,光伏发电利用水平也不断提升,前三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20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9%;全国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916小时,同比增加6小时。

  在业内看来,民众对光伏发电的接受度持续提升是光伏度电成本不断下降的结果,但组件等单一硬件降本空间已经非常有限。在高功率、大尺寸的行业趋势下,系统端对支架、逆变器等产业链主要环节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从电站系统出发,整体考虑、优化配置,成为了现阶段光伏企业发展的新方向。


  高功率 大尺寸 新挑战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指出,过去10年间,在各类可再生能源中,光伏发电平均成本降幅最大,超过80%,预计2021年光伏发电价格将进一步下降,是燃煤发电的1/5。

  产业内部对成本下降也绘制了较为清晰的发展路线。东方日升副总裁黄强指出,度电成本扩大了创新的维度,市场化让竞争更激烈。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围绕度电成本的创新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500W到600W,组件功率大跨步提升的背后是行业对度电成本的突破。“行业从原有的以政府补贴主导的‘每瓦成本’时代,正式迈入以市场价格主导的‘度电成本’时代。平价之后,低度电成本和低电价才是光伏行业‘十四五’的重点课题。”

  但不容忽视的是,组件功率的不断提高、尺寸的不断加大,对支架、逆变器等其他主要产业链环节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晶科能源认为,高功率组件变化的是物理尺寸和电性能的升级。首先,组件物理尺寸与支架设计息息相关,对于支架的强度和长度有相应要求,以实现最优的单串组件匹配数量;其次,组件功率的上升也会带来电性能的变化,其对逆变器的电流适配要求会更高,逆变器也在向适配更高组件电流的方向发展。

  如何使得光伏电站收益最大化一直是光伏行业共同的追求。虽然先进组件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发电量的提高和系统成本的下降,但也给支架、逆变器带来了新的挑战,产业内企业正在为解决这一难题努力。

  阳光电源相关负责人指出,大组件直接导致逆变器的电压和电流增大,组串逆变器每路MPPT电路的最大输入电流,是适配大组件的关键。“公司组串逆变器单路最大输入电流已提升至15A,更大输入电流逆变器新品也已在规划布局中。”


  看整体 促协作 更优配

  说到底,光伏电站是一个系统工程,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产业链主要环节的创新都是为了电站整体的进步。在单一硬件成本降低空间越来越接近天花板的背景下,光伏企业正促使各环节产品提升适配性。

  东方日升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告诉记者:“在新发展趋势下,高效组件、逆变器、支架等主要环节需要坚持信息共享、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竞争优势,开展相应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才能推动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提升行业规范化、标准化。”

  近日,在第十二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上,天合光能、上能电气和东方日升围绕“以600W+为代表的超高功率光伏组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方将从系统端出发开展深度合作,在产品、系统适配等方面加强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不断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降低。同时也将在全球市场推广上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为产业带来更广阔的价值增量空间,扩大超高功率组件的影响力。

  中信博研发中心总工程师杨颖告诉记者:“目前,高效组件、逆变器、支架等主要环节协同的难点在于如何能够将不同产品的特点实现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发挥各自产品的优势,推出最‘优配’的系统设计。”

  杨颖进一步解释:“对于跟踪器来说,如何在‘最优’的结构、驱动、电气的设计范围内,承载更多的组件,提升系统整体能效,是当前跟踪器厂商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也需要和组件、逆变器厂商相互促进、共同协作。”

  天合光能认为,针对目前组件高功率、双面化等趋势,需要支架具备高兼容性和高可靠性以及智能优化发电量等特点,从风洞实验、电气参数匹配、结构设计智能算法等多方面考虑。

  而此次和逆变器企业上能电气的合作将继续扩大协作范围,推动更大功率组件及更优系统方案的规模化应用。


  智能化 AI+ 提价值

  在采访中,多位光伏企业高管向记者表示,“高效组件+跟踪支架+逆变器”是平价上网利器已经成为行业共识。而在智能化、AI+等高科技技术的加持下,高功率组件在与支架、逆变器等其他产业链环节协同还有更多的可能性。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段育鹤认为,目前,光伏制造端企业已经开始向智能制造转型,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但光伏系统智能化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比如以逆变器为中心提高协调、管理程度等。

  华为智能光伏业务全球品牌总监严剑锋表示,近年来AI技术快速发展,若能将AI技术和光伏产业相融合,将带动光伏产业链各主要环节的深度融合。“比如在发电侧,我们融合AI算法,打造的SDS系统(智能直流系统),从数字化的角度出发,通过‘感知’外界的辐照、温度、风速等因素,结合精准的大数据和AI智能学习算法,实时得到跟踪支架的最佳转角,实现了‘双面组件+跟踪支架+多路MPPT智能光伏控制器’的闭环协同融合,使整个直流发电系统达到最佳状态,从而保障电站获取最大发电量。”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认为,未来,在智慧能源和能源物联网的发展趋势下,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将进一步促进光伏系统端的成熟。同时,数字化、智能化将持续与制造端相融合,打通供应链、制造端和客户等各环节,产生更大的价值。


2020-11-19

构建产业新生态 拥抱“无补贴时代”

“5000万千瓦年装机目标听起来十分庞大,但并非不可能。不论是高原还是远海,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如果能够以新能源为基础构建新的产业业态,利用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发展,就能够带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董事长张传卫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今年10月业内提出的《风能北京宣言》充满信心。

  “碳中和”目标利好风电

  一个多月前,我国已向全球宣布碳减排目标,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而在今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国际风能大会上,数百家风电企业宣布将共同努力加快风电发展,并提出在“十四五”期间保证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到2060年至少达到30亿千瓦风电装机。

  “我国新能源产业已经开启了一个新时代。自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经过了15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实现了从补充能源到替代能源的转型,即使从全球产业链来看,我国可再生能源也实现了从跟随到并行的跨越。”张传卫表示,“如今,中国风电和光伏新增装机已持续领跑全球,也已成为了点亮‘一带一路’和展示中国新能源创新创造、高端制造的一张靓丽名片。”

  有数据显示,在当前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我国“三北”地区风能资源可开发量已超过40亿千瓦,通过本地消纳与跨区输送,电力成本竞争力已十分凸显,而在我国中东南部地区,风能资源可开发量也近10亿千瓦,另外,随着我国海上风电逐步向规模化、平价化发展,在“零碳”愿景中,其潜力不可小觑。


  无补贴时代需创新产业思维

  张传卫表示,针对中国风资源特点,经过15年发展,我国风电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已得到了释放和激发,风电度电成本已大幅降低。尽管技术突破已经让风电建到了深山、高原甚至远海,但在未来,风电行业创新更需要转换思路。

  “面向未来,业内一直都在探讨没有补贴了行业应该怎么做。我认为,这是一个发展创新的时代,未来更需要通过创新让风电行业主动拥抱无补贴的新时代。”张传卫表示。

  他表示,放眼未来,构建产业生态将是尤为重要的一环。 “基于消纳新能源,未来应在当地构建有源的、坚强的、智慧的能源局域网,统筹协调各类电源开发、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能力,进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利用数字能源、智慧能源,新能源建设将进一步带动当地产业集群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价值链延伸,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最终让普惠能源低成本地供应到千家万户。”张传卫说。


  打好“能源经济”这张牌

  对于业内提出的5000万千瓦乃至更高的风电新增装机目标,张传卫认为,利用新能源技术创新打造现代化的能源经济体系,是一条重要发展路径。

  在内蒙古通辽市,明阳 “火风光储制一体化”示范项目已于近日开工建设,该项目计划新建17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光伏,同步配套建设32万千瓦/96万千瓦时储能,不仅可缓解通辽市缺电现状,而且成本低于火电上网标杆电价,实现了就地消纳。

  在海上风电领域,张传卫则认为,结合海上渔业、海上牧场等形式,利用更深、更远海域的海上风电资源,将能够有效推动海上经济发展。张传卫表示:“海上风电正在成为可再生能源中最具规模化发展的领域之一,也是改善能源结构,应对环境问题最重要、最成熟的解决方案,让‘环海经济带’与‘环海能源带’重合叠加,将助力中国经济的绿色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张传卫建议称,从长期来看,要完成低碳转型目标,国家应制定合理的阶段性目标和更稳定明确的产业政策。“当前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是安全可靠的优质绿色能源,但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替代能源和主力能源的作用。在‘十四五’期间,有必要制定碳排放控制目标,建立有效的、刚性监督考核机制。同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推进配额制及碳交易中心市场机制的建设工作,以市场机制拉动清洁能源建设。”


2020-11-18

“碳中和”目标倒逼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

业内指出,依靠现有路径实现“碳中和”目标存在很大挑战,需采取更强有力措施推动转型进程。这一过程中将涌现出新产业、新增长点,撬动万亿元市场。

  “2019年全球碳排放330亿吨,我国占了100多亿吨,且还没有达峰,单位供电碳排放量也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实现我国提出的2060年‘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在近日召开的“新基建·绿色投资”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坦言,依靠现有路径难以完成“碳中和”任务,亟需寻求新的路径、取得较大突破,才有可能实现目标。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同样表示,“碳中和”愿景不会轻而易举实现,能源产业加速向低碳转型,要付出艰苦努力。


  任务艰巨 

  “应尽早谋划‘碳中和’场景下能源生产、消费转型升级的路径”

  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于化石燃料的燃烧,因此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就必须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明确以绿色低碳为主要目标的能源发展方向。

  “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史玉波表示,虽然我国初步告别了粗放的生产方式和敞口的消费方式,但离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化石能源占比仍然较大,实现煤电达峰仍需一段时间;其次,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等指标高于发达国家;再次,电力系统灵活性亟待提升,需求侧调节能力受制于体制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可再生能源消纳;最后,在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方面尚未完全独立自主,燃气轮机、DCS(分散控制系统)等一批“卡脖子”装备仍依赖于进口,风电、光伏行业零部件尚未全面国产化。

  史玉波指出,要正确认识能源转型的挑战,尽早谋划“碳中和”场景下能源生产、消费转型升级的路径,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统筹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利用方式,力促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持续增长,着力减少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同时,要留有足够的政策调整空间和调整期,实现绿色低碳平稳转型。


  提效降耗

  “鼓励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构建新形态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也为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时间表。

  “分行业来看,电力行业碳排放量最多,占比达41%;其次是建筑和工业,占比31%;交通行业占比28%。降碳的首要措施是提能效、降能耗,把上述领域的总能源消耗降下来,特别是要抑制不合理需求。”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强调,数字化技术、储能技术和调峰技术可以把非化石能源变成稳定输出的优质电源,将在实现能源替代、降低化石能源比例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基于技术的进步,通威集团副总裁胡荣柱对能源转型前景持乐观态度。“光伏发电成本已经降到和传统能源相竞争的区间,而且还在不断降低。”在他看来,如果政策给力,“碳中和”目标可以提前10年实现。

  史玉波认为,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离不开政策的驱动和市场的引导。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需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他进一步表示,要鼓励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能源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比如“低碳能源+交通”、“低碳能源+建筑”、“低碳能源+旅游”、“低碳能源+智能制造”等产业共同体,构建新形态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


  拉动投资

  “‘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行业是挑战,更是机遇”

  控总量、低能耗,能源转型是否会影响经济发展?在杜祥琬看来,“碳中和”目标对我国能源事业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能源行业的投资方向更加明确,将带来新产业、新增长点,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原国务院参事石定寰在会上发布了由中国投资协会和落基山研究所共同编制的《零碳中国·绿色投资》蓝皮书,提出到2050年,再生资源利用、能效提升、终端消费电气化、零碳发电技术、储能、氢能和数字化七大领域的市场规模将达到近15万亿元,并为我国实现零碳排放贡献80%的份额。此外,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还将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仅零碳电力、再生资源利用、氢能等新兴行业将带来超过3000万个岗位。 

  与此同时,未来30年将有70万亿元左右的基础设施投资被直接或间接地撬动,包括光伏、风电装机、跨区输电通道、千万量级的5G 基站建设、加氢站和充电桩的加速布局。

  蓝皮书指出,在“碳中和”目标下,我国能源供给和消费方式将发生重大转变。2050年我国绝大部分装机来自零碳电力能源,其中光伏和风电将占到总装机量的70%,是2016年的22倍;电化学储能将由2016年的189兆瓦增长到510吉瓦,年均增长率达26%;氢能将占到我国终端能源需求的12%,年产氢量将从目前的2500万吨/年增加到2050年的8100万吨/年。


2020-11-17

可再生能源供暖市场寒意浓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太阳能供热产业规划,将太阳能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作为城乡能源规划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市场,推进完善可再生能源供热市场化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开发运营模式。”近日,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06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中,国家能源局再一次肯定了可再生能源供暖,并称“将指导地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先进的项目运行和管理经验”。

  作为清洁取暖的重要实现方式之一,可再生能源供暖具有环保、安全等优点。在此背景下,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下称《规划》),制定了宏大的可再生能源供暖发展目标——供暖面积将从2016年底的约7亿平方米增至2021年的31.5亿平方米,相当于4年净增3.5倍。但多位业内人士日前向记者证实,距离《规划》收官仅剩1年时间,可再生能源供暖目标实际完成率仅刚刚过半,目标落空已成大概率事件,亟待引起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目前完成率只有51%,从进度来看,到2021年大概率是完不成目标了”

  按照《规划》,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太阳能三种类型。截至2016年底,地热和生物质能在北方地区的供暖面积分别约为5亿、2亿平方米;太阳能主要以辅助供暖的形式存在,供暖面积较小。

    基于摸底数据,《规划》制定了以下目标:地热能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到2021年,供暖面积达到10亿平方米;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布局灵活,适应性强,可用于北方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的县城及农村取暖,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煤炭,到2021年,供暖面积达到21亿平方米;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成熟,已广泛用于生活及工业热水供应,到2021年实现供暖面积5000万平方米。

  “由此计算,可再生能源供暖总目标为31.5亿平方米。去年,国家能源局等4部委组织《规划》中期评估时,我们已经发现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推进情况很不理想。《规划》时间过半,地热、生物质和太阳能供暖各完成2.6亿、1亿、0.1亿平方米,实际面积还不到规划目标的12%。”一位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差距较大,评估小组提出适当降低可再生能源供暖目标值的建议,“当时跟相关部委有过沟通,有关部门也对评估结果做了会签,但后来却没了下文。”

  1年多过去了,最新进展如何?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卫权介绍,当前除地热供暖完成情况较好外,生物质、太阳能供暖均推进缓慢。“生物质供暖面积约4.8亿平方米,完成率为23%;太阳能供暖只有500万平方米,仅为目标的1/10。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面积约16.08亿平方米,目前完成率只有51%,从进度来看,到2021年大概率是完不成规划规定的目标了。”


  “一个采暖季每户的总费用,相比原先烧煤高出40%-50%。若离开财政补贴,用户难以承受”

  可再生能源供暖,到底难在哪儿?清洁取暖行业专家赵文瑛告诉记者,可再生能源供暖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不畅、缺乏标准规范、质量监管有待加强等。如地热开采涉及取水采矿权,需要发改、环保、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共同推动,但现实中部分项目存在缺少许可、没有回灌等违规开采现象,行业在统筹规划、项目报告编制、技术评审和验收以及实施运行等全过程监管和规范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看来,现有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政策多是从大面上给予指引,缺乏具体细化的落地措施,企业投资风险大、效益也不佳。“可再生能源供暖仍处于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市场多在观望。试点推进尚且较慢,大规模铺开就更难了。” 

  除了政策等外部因素,可再生能源供暖自身也存在瓶颈。“大家都觉得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但具体到某一片区,究竟有多少资源可用于供暖,实际并不清晰。”王卫权提出,资源评估不精细是导致可再生能源供暖推进缓慢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时,可再生能源供暖在技术、价格等方面也都存在短板。以太阳能供暖为例,上述行业专家表示,由于受季节、天气等影响较大,太阳能供暖的效果不稳定。“初冬阳光好的时候,供暖效果往往不错。但在寒冬或阴天时,用户对温度要求更高,容易出现热量供应不足等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通常需要加大供暖设备容量或增设一套辅助电采暖系统,这样一来,成本又上去了。相比燃气壁挂炉、电暖器等传统设备,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技术成熟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技术局限进一步带来经济性问题。王卫权称,在现有条件下,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成本依然偏高。“以太阳能供暖为例,一个采暖季每户的总费用,相比原先烧煤高出40%-50%。若离开财政补贴,用户难以承受,由此降低了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接受度。”

  一位不愿具名的可再生能源行业专家也称:“可再生能源供暖与电供暖的原理相同,但前者并不具备明显的价格竞争力。市场的选择就是最合适的选择。目前来看,大面积推广使用不太现实。”

  “若能建立一套合理的机制解决初始投资问题,可再生能源供暖必将迎来快速发展”

  尽管推进不力,可再生能源供暖的价值却不容忽视。国家能源局在2017年4月发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多,应用范围广,既可集中亦可分散利用,在取代散煤供热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热潜力可达30亿吨标准煤以上。”《答复》提出,将“继续加强对太阳能季节性储热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关键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在财政贴息、税费减免、融资优先及建设用地等方面研究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支持政策”。

  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指出,清洁取暖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散煤治理,在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下,发展低碳能源更显战略价值。“‘散煤改清洁煤’‘煤改气’等方式,根本上仍未摆脱二氧化碳排放。而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正是典型的低碳能源。”

  赵文瑛还表示,可再生能源供暖成本偏高,主要高在初始投资部分,但其运行成本相对较低;“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成本相对较低,但后期运行费用高。“很多地区出现返煤现象,主要就是因为‘煤改气’‘煤改电’使用成本高,老百姓不愿多掏钱。从运营角度来说,可再生能源供暖有其独特优势。若能建立一套合理的机制解决初始投资问题,可再生能源供暖必将迎来快速发展。”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常务秘书长李丹指出,要想促进可再生能源供暖产业的发展,就需要从建立健全可行的商业模式入手。“此前我国需要解决的是农村地区散烧煤取暖的问题,而在小散乱污的治理取得一定成果后,未来冬季取暖发展方向将从化石能源转向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取暖项目目前还不具备经济可行性的背景下,还需要政府更为明确的政策支持,比如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在税率方面提供一些补贴等,这是促进产业发展从初期到成熟的一个有效的过渡性做法。”


2020-11-17

国家能源局开始征集“十四五”能源发展意见建议

1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文征集“十四五”能源发展意见,征集时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内容涉及能源安全保障、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智慧能源系统建设、能源区域协调发展、能源科技创新、能源改革、能源国际合作等7大主题。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征集“十四五”能源发展意见建议的公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能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动力,谋划好“十四五”能源发展至关重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对“十四五”能源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二、内容主题

请社会各界主要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就“十四五”能源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举措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多元供给,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能源清洁高效开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等。

(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举措,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节能减排等。

(三)智慧能源系统建设。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智慧能源创新示范等。

(四)能源区域协调发展。能源资源合理配置,能源区域布局优化,城乡能源协调发展,能源民生保障,农村能源变革,边远地区能源供应等。

(五)能源科技创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等。

(六)能源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能源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建设,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等。

(七)能源国际合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生态环保国际合作等。


三、参与方式

(一)平台留言。本次网上意见征求活动,分别在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报、中国电力新闻网等各类媒体平台上开设“十四五”能源规划建言专栏,广大网友可通过平台留言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篇幅较长的建议文稿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gh@nea.gov.cn (主题注明“‘十四五’能源规划建言献策+关键词”)。

(三)来信来函。意见建议纸质材料可邮寄至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新华大厦806室,邮政编码:100824(封面注明“‘十四五’能源规划建言献策”字样)。


四、成果运用

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活动,汇总整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参考吸纳到“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中。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共绘“十四五”能源发展蓝图。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1月16日


2020-11-16

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签署 对光伏行业影响几何?

据央视新闻,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11月15日上午以视频方式举行。

中方表示,今天我们15国领导人共同见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这不仅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

截至2018年的统计数据,协定15个成员国将涵盖全球约23亿人口,占全球人口的30%;GDP总和超过25万亿美元,所包括的区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11月15日,据财政部官网指出,RCEP协定货物贸易自由化成果丰硕。各成员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十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重大阶段性建设成果。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了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协定有利于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

光伏行业在我国历经了多年的规模化发展,已逐渐成长为年产值超过400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并逐步达到了产业规模全球第一、生产制造全球第一、技术水平全球第一和企业实力全球第一的全面领先水平,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在国际上具有主导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光伏代表着我国优秀制造业不断地向世界输出高质量产品,展现可持续发展价值,是我国在全球一体化协同发展进程中的得力支持和有力佐证。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53.06GW,创造历史新高。2018年开始,我国光伏产业开始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8.7GW,其中,光伏电站10.04GW、分布式光伏8.66GW。预计光伏全年发电量有望增长17.1%,成为在各大新能源类别中增长最快的能源形式

随着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不断向好,原辅材料企业在光伏产业链的地位也不断提升,产能扩张有条不紊,经营表现令人惊喜。光伏浆料、背板、封装胶膜、光伏玻璃等已经基本实现国产化供应,并批量出口至国际市场,其中不少产品在技术、质量、成本和服务等方面逐渐显现出领先优势。与此同时,一批国内企业也逐渐发展成为了全球光伏原辅材料领域的翘楚。光伏全产业链配套基础的完善,是中国光伏产业全球化扩张独有的竞争优势与自信,是中国光伏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制造成本不断下降的重要保障。正是大环境下全产业链的协同进步,造就了中国光伏迄今所取得的辉煌业绩。


中国企业正在积极走出去,在东南亚建设光伏制造项目。

2020年11月5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通知公告,宣布对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马来西亚建设年产1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及1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四期项目予以备案,该通知书有效期2年。据悉,晶科能源将拟出资22127万美元,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晶科能源(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建设年产1800兆瓦太阳能组件及1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生产线。

2020年11月7日,晶澳科技越南基地年产3.5GW高功率组件项目举行开工奠基仪式。越南基地组件项目是晶澳加快全球化发展战略、提升海外一体化产能的重要一步。该项目利用越南基地现有土地,投资7亿元,建设年产3.5GW高功率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投产后,将提升晶澳海外组件产能,更好地满足北美市场客户需求,提升晶澳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RCEP协议的达成有助于构建本区域内的供应链和价值链。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曾指出,在区域里形成一个统一的自由贸易区,有助于本地区内根据比较优势形成供应链和价值链,对本区域内的商品流动、技术流动、服务流动、资本流动,包括人员跨境流动都会有非常大的好处,形成“贸易创造”效应。

亚化咨询认为,RCEP的签署,不仅可以降低中国光伏企业在东盟国家的光伏制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而且可以通过降低投资来降低光伏电站的度电成本。

总的来说,亚化咨询认为,涉及23亿人口,25万亿美元GDP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的签署,对中国光伏行业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重大影响:


1. 有利于中国企业进口银粉、银浆、ITO靶材等高价值辅材

2. 有利于中国企业进口封装胶膜和背板用POE/EVA/PET等大宗原料

3. 有利于中国企业进口光伏制造用高端装备及其零部件

4. 有利于中国企业出口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产品

5. 有利于中国企业出口光伏制造用装备和光伏玻璃、封装胶膜、背板等辅材

6. 有利于中国企业在RCEP签约国家范围内光伏制造项目和光伏电站项目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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