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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中国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将拉动投资2200亿

十一期间,国网武汉市黄陂区供电公司50多名员工依然在忙碌着,他们在黄陂刘家山风电场68至79基铁塔间,共架设了3.1公里导线。刘家山风电场110千伏上网线路工程是武汉市黄陂区供电公司建设的清洁能源并网线路工程,该工程是国内首批“一流风电场”试点项目。

国家发改委透露,结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初步测算,拟公布的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将拉动投资总额约2200亿元,并新增大量就业岗位,对于稳投资、稳增长、稳就业具有现实意义。

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2020)》显示,2019年我国新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5610万kW,占全国新增装机容量的58%,连续三年超过火电新增装机。截至2019年底,中国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1亿kW,同比增长16%,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20.6%。


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均保持两位数增长

武汉黄陂刘家山风电场至黄陂长岭变电站110千伏上网线路工程是国内首批“一流风电场”试点项目,工程自2018年开工以来,从武汉最北部、海拔最高的刘家山村作为起点,新建铁塔106基,架设导线33公里,铁塔最低31米,最高处52米。建成后,风能转化为电能,每年将有约1亿度清洁电量传输到武汉黄陂110千伏长岭变电站并入黄陂大电网,进一步优化黄陂能源产业结构,助力地方经济绿色发展。像刘家山风电场这样的清洁能源项目,目前在全国遍地开花。

国家能源局日前公布数据显示,上半年,风电发电量23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光伏发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均保持两位数增长。风电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是云南、四川和广西;光伏利用小时数最高的是东北地区。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能源总体消纳利用水平也在提升,上半年风电和光伏利用率分别为96.1%、97.9%,同比分别提升0.8个、0.3个百分点。同时,风电和光伏开发布局持续优化。中东部及南方地区风电装机占全国风电装机比重30.8%,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占光伏总装机比重31.1%,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人员表示,展望下半年,在竞价、平价、户用等项目的多方驱动下,国内光伏市场将实现恢复性增长,并有望在今年四季度迎来装机高潮。多家分析机构则看好下半年风电市场行情,认为随着产业链复工复产的推进,各地项目开始施工,下半年装机量有望回暖上升。

根据国际能源署《世界能源展望2019》,新能源仍将是未来发电装机增长最快的电源类型。2018—2040年风电、光伏装机增速分别为5.6%、8.8%,发电年均增速分别为6.7%、9.9%,远超燃煤、气电、核电等发电类型。光伏发电在2035年前后成为全球装机规模最大的发电类型。全球新能源继续呈现大国领跑特征,主要集中在中国、欧洲、印度、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保持较大国际竞争优势

拥有可再生、永久性、零排放、绿色清洁、资源充足等特性的太阳能与风能,正成为中国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

《中国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2020)》显示,2019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持续快速增长,装机容量突破4亿kW。新能源发电量和占比持续“双升”,2019年我国新能源发电量达到6302亿kWh,同比增长16%,占全国总发电量的8.6%,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19年我国新增和累计光伏装机容量仍继续保持全球第一。2019年全年光伏发电量2242.6亿千瓦时,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3.1%。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增长了15%,在全球四大光伏风能主要发展地区中,中国的增速最快,达到16%。

中国的风电、光伏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有相当的领先优势。今年5月,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市场—供应侧报告2019》显示,2019年全球风机制造商前十五强中,有八家中国企业。从2019年全球光伏企业的营业收入统计情况来看,中国企业占据前十中的七个席位。

从产业链来看,中国新能源居全球领导地位。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透露,在光伏行业,中国是全球唯一具备从上游材料到中游组件再到下游电站投资能力的国家。中国企业拥有全球60%到70%的光伏产业链资源,是全球发展新能源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此外,中国风电产业具有全球40%的产业链资源。

从技术创新来看,我国也保持着较大的国际竞争优势。2020年上半年,我国光伏行业电池片产量达到59GW,同比增长15.7%。其中,PERC黑硅多晶电池片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0.6%,PERC单晶电池片平均转换效率为22.4%至22.5%,最高量产效率接近23%,皆属于全球领先水平。在风电行业,我国在大容量机组研发,长叶片、高塔架应用等方面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近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9》提到,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为重点,加快能源设施互联互通,抓好重大标志性合作项目,推动能源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


2020-10-10

玻璃产业政策一刀切 光伏产业出现“堰塞湖”

2019年以来光伏玻璃涨势迅猛,推动组件成本一路上扬。根据PVinfoLink最新数据,3.2mm镀膜玻璃从年初的23元上涨到目前的35-40元左右,且一片难求。测算下来,每块组件使用玻璃的成本60元/块,分摊到每瓦约0.15元;如果是双面组件,单瓦的成本就高达0.3元。

万联证券研究所分析师周春林表示,由于上游硅料和硅片价格的降低,近年来电池片生产成本得以大幅下降,单晶perc电池由2018年的1.78元/W降至目前不足0.9元/W的水平,但组件端其他辅材价格的降幅远低于50%,较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来自光伏玻璃价格的坚挺。


价格高企,成光伏度电成本下降最大“拦路虎”

光伏发电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重要形式之一,其利用半导体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后,通过电站供给用户使用。硅料、硅片、电池片和组件是光伏产业链的四大环节,组件在终端电站中成本占比约50%,而光伏玻璃正是组件封装材料的重要元素。

在国内疫情已逐步控制,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光伏装机需求被逐渐释放。平价时代的到来亦打开了行业天花板,需求将大量释放,在竞价项目及出口恢复的双重推动下,光伏玻璃价格持续上涨。

由于光伏玻璃扩产速度远不及组件,券商分析师普遍认为,今年四季度起,光伏玻璃或成为产业链最大的供应短板。

据公开信息,2021年,福莱特越南、嘉兴、凤阳项目共7600T新窑炉点火投产,信义光能芜湖项目共4000T新窑炉点头投产,以及其他玻璃企业等新项目投产,预计光伏玻璃理论产量将能支撑140-150GW左右,而与之相对应的光伏组件2021年产能约为200GW。可见,产能缺口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本改变。

随着全球光伏装机量的不断增长,特别是双面组件应用的不断加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将大幅增长,但“光伏玻璃日产能与需求量之间至少存在4279(t/d)的缺口”,申港证券研究所分析师何朝晖认为,“供不应求将成为未来两年主旋律,助推光伏玻璃价格继续增长”。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秘书长史利民表示:“在光伏平价上网的大趋势下,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均应该协同努力,共同降本,光伏玻璃价格在最近三个月涨幅在50%以上,主要原因还是现有产业政策限制了玻璃产能扩张,把光伏玻璃和普通建材玻璃混在一起了。光伏用玻璃不仅不过剩,而且还是相对短缺的,有很多二三线组件厂商还在为购买玻璃而犯愁。近期已有部分组件商因买不到玻璃停产。国内及海外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均主推双面发电系统,这使得光伏玻璃的需求量在大型电站市场翻了一番,玻璃目前已经成为光伏产业链的主要瓶颈。”


产业政策一刀切,将制约碳排放目标实现

我国光伏产业经过10多年的艰辛探索,已逐步摆脱补贴依赖,进入新的平价时代,清洁能源属性、不断下降的度电成本不断提升光伏在能源供给端的竞争力。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在近期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光伏+创新发展论坛”上指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将越发重要并有望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光伏发电将实现全面平价,部分地区将实现低价。2025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有望降至0.20~0.38元/千瓦时。

在致力于发展清洁能源的大背景下,我国承诺于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体现了大国责任担当。要实现碳排放2030年乃至2060年目标,需要加快能源转型的进程。有专家测算,可再生能源消费每提高1个百分点,碳排放可降低0.651个百分点。新的碳排放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十四五”将承担更重的能源转型任务,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上容不得半点疏忽。

而具有技术与产能国际“双领先”优势的光伏产业,正受到玻璃大类产业的“去产能”及“产能置换”的政策制约。近年来,为落实中央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对产能过剩的平板玻璃进行限制,并明确将光伏玻璃纳入其中。政策规定,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

上述政策直接推动光伏玻璃价格上扬。今年9月22日,辽宁省本溪市举行了日产能800吨的平板玻璃产能指标拍卖,经过7家企业313次竞价,最终以折合16.61万元/吨的价格成交,较13天前拍卖成交价9万元/吨提高近1倍。

根据行业专家预测,“十四五”期间国内光伏平均年新增装机约为60-70GW,全球光伏市场也正在蓬勃发展,光伏玻璃有可能成为制约光伏产业发展的“木桶”短板,削弱中国光伏制造的全球竞争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拖后腿。产业链产能闲置,政策约束成了“保供应链”的枷锁。


业界盼重估政策,消除光伏发展瓶颈

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秘书长吕芳表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光伏产能结构问题,2025年全年新增装机有可能突破300GW,2025年底全球组件产能有可能超过400GW,供应链安全尤其重要,原辅材料和设备供应链均要协同起来,不能有短板。光伏用的超白玻璃应该与普通建材玻璃区分出来,作为光伏产业的辅材鼓励发展。”

光伏玻璃属于玻璃制造在光伏特定应用领域的分支,是技术和资本双密集型行业。目前业内的光伏玻璃主要采用超白压花工艺,与早期做建筑装饰、技术含量较低的压延玻璃有较大差别。(见图表1)


图表1:光伏玻璃与普通玻璃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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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福莱特公司招股书,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将光伏玻璃纳入新增平板玻璃需产能置换范围,旨在杜绝企业借用光伏玻璃名义新增产能过剩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但是由于政策设计没有细化类别,造成浮法工艺下的光伏玻璃产品和主流仅用于光伏组件的超白压花玻璃产品混淆。

“智汇光伏”创始人王淑娟认为,平板玻璃行业是结构性的产能总量过剩,是普通建筑玻璃产能过剩。建议有关部门对压延玻璃新增产能的政策予以重新评估、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避免行政性的“一刀切”。


2020-10-10

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的“较量”将迎拐点

在中国传统能源“减煤”“脱碳”的过程中,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正强势突起,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向绿色低碳的转变,正推动着一场能源革命的进行。业内预计,“十四五”时期,中国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的“较量”将迎来拐点。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发展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大幅削减各种污染物排放,有效防治水、土、大气污染,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都要求能源与环境的绿色和谐发展。

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官方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正逐步提高。2019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15.3%,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为42%、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为32.7%。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低碳经济研究院院长何建坤日前对记者表示,现在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整个发电量的32%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达到45%-50%;2035年后,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超过化石能源。到2050年,中国将接近实现碳中和,所以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达到90%左右,电力系统将以非化石能源为基础。

业内人士认为,为了减少碳排放,优化环境和实现温控目标,“脱碳”将成为中国能源革命的有效路径。非化石能源将成为“十四五”能源增量的主体。

何建坤提出,中国现在还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能源消费还会不断增加。现在的能源结构是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所以,能源消费增加也就意味着二氧化碳的排放会不断增长。要实现中国在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新增能源需求必须主要依靠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来满足。

而加快推进能源革命,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面临着现实困难与挑战。水能、太阳能和风能的供能受日照、天气、季节等自然条件影响,能否稳定入网提供充足稳定持久安全的电力供应,成为能否替代传统能源的关键。

何建坤坦言,中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只有短短的30年时间,要在比发达国家更短的时间内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中国每年碳排放下降的速度和减排的力度要比发达国家大得多。

何建坤说,大量可再生能源上网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挑战。因此必须解决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供电每天的高峰低谷调峰,以及季节性调峰,要发展智慧化的互联网,必须加强氢能、储能等技术手段的应用。

储能是可再生能源真正成为主流的必要条件。而这种储存必须足够可靠,否则无法取代目前只有化石燃料和核能才能提供的持续性电力供应。

“当前氢能、储能等技术手段有,但要系统解决技术障碍、降低成本还需要一个发展过程”,何建坤说。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隽预期,“十四五”时期,中国能源转型将进入增量替代阶段,煤电“踩刹车”,清洁能源“踩油门”。2025至2035年,能源转型将进入存量替代阶段,煤电加速退出,清洁能源和电能将分别成为生产侧和消费侧的第一大能源。


2020-10-09

国网倾力破解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难题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正由装机规模高速增长向高比例消纳时代迈进,风电、光电也从过去的“微不足道”变为“举足轻重”。业内专家学者纷纷表示,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并网必将对电力系统特性带来显著影响,而通过构建广泛互联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升级新能源涉网技术来支撑电网电压、频率稳定成为趋势。

装机快速增长

给电力系统带来挑战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7.94亿千瓦,同比增长9%,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9.5%,其中,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均为世界第一。“目前,新能源已成为主力电源之一。截至2019年6月底,国网经营区新能源累计装机3.2亿千瓦,是2008年的38倍,占全网总装机21%,成为全网第二大电源。”国网国调中心原副总工程师裴哲义在9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承办的“风光水电力扶贫及生态修复高级研修班(第二期)”上预测,2035年新能源装机将达13.8亿千瓦。根据目前新能源实际运行特性,预计日最大功率波动可达6亿千瓦,是目前华东电网最大负荷的2倍,对电网实时平衡能力带来巨大挑战。

中国电科院新能源研究中心总工程师迟永宁也曾公开表示,大规模新能源并网给电网运行与控制带来一系列新的系统问题与挑战,如系统惯量、频率调节能力降低,系统电压调控能力减弱,故障与震荡特性发生重大变化。

在裴哲义看来,高渗透率新能源还改变了电力系统基础特性,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电力系统高度电子化,对以交流技术为基础的电力系统分析理论提出了挑战。

电力基础设施

对清洁转型支撑不足

据了解,新能源发电在时间维度上具有季节性、时段性的波动和随机特点,在地域上又受限于资源分布不均衡,需要多资源互补、跨地域互补,目前我国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还难以实现多能互补、时空互济、协调运行要求。而且,我国可再生资源与负荷逆向分布,其中,风能、太阳能资源集中在“三北”地区,水能资源集中在西南地区,用电负荷集中在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地区,占全国用电量80%以上。这决定了西部北部大量清洁能源需要输送到东中部消纳,对电网输送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电力基础设施对清洁转型的支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新能源高渗透率电力系统控制技术亟待提高。”裴哲义表示,由于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和随机性,特别是分布式发电的“弱调度”特点,高渗透率电力系统运行控制难度加大,需要研究多资源、多目标、多约束的协调控制技术。

在调节能力方面的挑战是,新能源大量替代常规火电,导致电力系统动态调节能力严重不足,电压支撑“空心化”严重,存在频率、电压崩溃风险。同时,风电的“弱转动惯量”和光伏的“零转动惯量”导致电力系统等值转动惯量大幅降低,电力系统作为旋转惯量系统,由于抗扰动能力下降,易发生稳定破坏。

此外,现有国家相关标准对常规火电、水电机组一次调频调压性能都有明确规定,但对新能源机组一次调频调压性能未做要求,因此,风电、光伏电站并不参与系统调频调压。

紧抓可再生能源

跨流域跨区域互补特性

可再生能源在时间维度上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时段性,并具有区域内水风光互补、跨流域水电互补、跨区域风光互补特性,因此,通过广泛互联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可实现全网发供用多能互补、时空互济、友好包容。裴哲义认为:“通过资源模拟分析,西北地区相同容量的风电、光伏互补后,日发电出力最大波动范围减少10-15%。”

解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除多能互补外,提升新能源涉网技术水平是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为此,国网近年来持续提升新能源调度技术水平,研发建立风电机组、风电场、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电站的详细仿真模型,构建新能源发电并网接入电力系统的仿真分析平台;研发风电场实时监测系统,实现对风电场资源和运行信息的实时监测;开发风电场综合监控系统、有功和无功控制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研发适用于平原、丘陵、山地等地形及高原山地、温带海洋性/大陆性、亚热带季风等多种气候类型的风电功率预测系统。

据悉,国网在“三北”各省(区)已安装30套新能源AGC(自动发电控制)、AVC(电网自动电压无功控制)系统,实现新能源通道能力充分利用、发电空间规范分配、无功电压稳定控制。“国网还组织开发了新能源测算工具。”裴哲义介绍,按季度滚动开展经营区新能源消纳测算,确定新能源利用率总体目标、新增装机布局等,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相关情况,得到认可。目前国网正在完善并试点部署水电消纳能力计算评估工具,开展水电消纳能力和弃水专题分析。


2020-10-09

光伏组件“报废潮”即将来袭 需严防环境污染

对废弃光伏组件进行回收再利用,既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又利于循环发展和节约资源,还利于形成新产业、催生新经济增长点。但目前国内光伏企业主要关注降本增效,对组件回收和再利用的注意力投入有限;同时,我国仅制定了一些通用性、指南性的技术文件,并不能作为可强制实施的文件。欧洲光伏产业发展较早,已经开始面临一定规模的组件报废挑战,其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以光伏组件20年的使用寿命计算,上世纪90年代末期和本世纪初期所实施的光伏项目组件即将面临“退役”。和其他垃圾不同,光伏组件含氟,如不进行专业处理,有毒气体不仅危害工作人员,还将对周围地区造成二次污染。在此背景下,组件回收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开始受到市场的关注。

“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光伏组件的回收处理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组件回收处理的行业研究工作。”近日,在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起的“废弃光伏组件线上研讨会”上,协会副秘书长王世江透露。


光伏组件“报废潮”来袭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亮告诉记者:“2013年开始,我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明显扩大且持续提升,以组件20年的寿命来计算,预计2030年后才将迎来一次规模比较大的组件报废潮。”

自2013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成倍数增长,2017年甚至一度达到53吉瓦。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16吉瓦。以每片300瓦组件重量约18公斤计算,一旦组件“扎堆退役”,如何处理这些成千上万吨的“大块头”将成为产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但值得注意的是,早些年建成投运的一些光伏项目组件近几年来已经出现更换需求。另外,行业分析机构集邦咨询提醒,考虑到人为运维不到位或自然环境造成的损毁与组件本身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变质、蜗牛纹等问题,光伏项目投运后5年开始出现部分组件淘汰、更换,这或将导致组件报废高潮提前到来。

据了解,组件主要由玻璃、铝、塑料、半导体材料等组成,其中九成以上的材料都可以回收再利用。经过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回收再利用,将有效避免组件有毒气体的产生,合理进行废气、废液和废物的收集与处理。

王世江表示:“对废弃组件进行回收再利用,不仅可以保护生态环境,还将利于产业循环发展,节约资源。”

国际光伏组件回收非盈利组织PV Cycle研究显示,在实验室或小规模回收处理后,组件回收率最高可达96%,平均回收率也有70%,高于其他行业的回收率。


相关国家标准缺位

面对报废组件挑战,产业内企业正投身于相关研究之中。例如,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展“晶硅光伏组件回收材料分选关键技术研究”“晶硅光伏组件回收硅材料提纯技术研究”“晶硅光伏组件可产业化选择性剥离技术研究”等。

英利集团首席技术官宋登元表示,开展废弃组件回收工作不仅能有效应对大规模组件退役废弃带来的二次污染、降低光伏全产业链资源消耗,还能形成新兴产业、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前景可期,但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还未形成组件回收处理的国家标准和政策机制。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裴会川介绍:“2017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过一项团体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其中主要规定了组件回收再利用的术语与定义,收集运输和贮存、拆解、处理、再生利用的基本要求。”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标准仅仅是一个通用性、指南性的技术文件,说明了组件回收再利用行业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并不能作为可强制实施的文件。

近几年,随着国家开始重视光伏组件的回收处理问题,组件回收处理国家标准《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建筑用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正在研制。此外,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别成立了光伏组件回收与再利用标准工作组,力图联合行业各方,促进产业发展。


欧洲经验值得借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主要光伏企业仍将大部分精力聚焦在降本增效上,对组件回收和再利用工作的精力投入较为有限。当前组件回收再利用的参与方以中小企业为主,且集中在江苏、浙江等南方地区。

记者随机采访了6家组件回收再利用企业,得到了两种不同的回收标准。一种是以瓦计算,“现在回收价格大概为0.5—0.6元/瓦,具体还要看组件的情况再确定。之前的话,这价格能在1元/瓦左右,这两年降下来了。”江苏泰州某光伏组件回收公司张经理说。第二种是以片计算,295瓦的组件回收价格大概在160—200元/片。若以瓦计算,则回收价格在0.5元—0.7元/瓦之间。

相比之下,我国组件回收价格偏高。据了解,PV Cycle的组件回收价格仅约0.2元/瓦。如果报废组件回收价格定得太高,则会影响回收企业的利润。

由于欧洲光伏产业发展早于中国,其已经开始面临一定规模的组件报废挑战。PV Cycle作为欧洲较为成熟的组件回收组织,在欧洲范围内有上百个回收站点,建立了经济可行的回收网络,成功回收了上万吨的老旧组件。

据介绍,为促进我国组件回收和再利用产业的发展,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正在追踪PV Cycle工作模式等。同时,我国光伏企业英利和苏美达也加入了该组织,在欧洲范围内,其组件报废后,将由PV Cycle履行回收废弃组件的义务。

在苏美达看来,单个企业研发组件回收技术难度较大,处理成本高,而以PV Cycle为代表的组件回收模式对管理数量较大的组件回收市场有借鉴意义。


2020-09-30

“风光配储”必须坚持市场化发展

风电、光伏大规模接入电网,在优化电源结构的同时,其波动性和间歇性缺陷给电网带来的影响也日趋放大,电网的调峰、消纳压力巨大。加之对电网弃风弃光率的考核,建议或“强配”储能,成为“解困”的内在逻辑。这表面看来无可厚非,而事实是,无论是调峰还是消纳,都是一个系统性问题。系统性问题必须要用系统化的思维和办法解决,需要充分考量政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兼顾各方权益。这既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风光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截至目前,全国先后有新疆、内蒙古、江西、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吉林、辽宁、山西等十几个省(区)发布相关政策,要求或建议新增平价风电、光伏项目配置储能,力促储能在新能源(主要是风、光)发电侧应用。之后,多地以鼓励创新之名迅速跟进,“风光+储能”蔚然成风。

各省政策均对储能配置的装机规模、储能时长等提出明确要求。例如,内蒙古要求光伏电站储能容量不低于5%、储能时长在1小时以上;湖北要求风储项目配备的储能容量不得低于风电项目配置容量的10%,且必须与风电项目同时建成投产;山东明确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的20%考虑,储能时间为2小时,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各地政策各异,但对发电侧的要求大同小异。

“新政”频出,争议四起。其实,风光+储能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早已为业内外所接受,争议又从何而来?

“风光+储能是人类未来能源的终极解决方案”。作为发展潜力巨大的新产业形态,风光储在能源革命进程中将起到关键作用,在推动新时代能源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中不可或缺。储能发展到今天,风光配储能早已不是一个需要展开讨论的问题,问题是风光应该如何配储能。意见的对立,既有视角的问题、自身利益的考量,也有政策本身的问题,面对电网企业日趋增大的调峰压力、风光企业攀高的投资成本、储能难得的成长机遇……任何简单的论断都有失公允。


从外部强加的发展不是真正的发展

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政府部门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确实是政府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在实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政策、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这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表现。我们应该看到,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各类文件的出台应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原则,围绕建设更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映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在加强和改善供给制度上下功夫,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也许,梳理清楚这个问题,也就明白了风光配储能政策引发争议的个中缘由。

经济学创新大师约瑟夫·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对发展和创新阐述甚详。在他看来,静态的、周而复始的、仅有数量变化而没有创新的“循环流转”不叫创新,也不叫发展,仅仅是经济增长。发展不是从外部强加的,而是内在的,是内部自行发生的变化。在熊彼特看来,“你不管把多大量的驿路马车或邮车连续相加,也绝不可能从中获得一条铁路”。那么,我们能从未来大量风电场、光伏电站中摆放着的一个挨一个的储能电池中获得什么呢?

熊彼特认为,只有创新才能发展,在他看来,所谓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就是要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中去,以实现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的“新组合”。他进一步明确指出“创新”的五种情况,人们将熊彼特这一段话归纳为五个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按照这些创新的基本含义,当下的风光配储能政策也只能算是个做法,与创新关系不大。

以某省出台的政策为例,明确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的20%考虑,储能时间为2小时,无非就是把业界已接受的风光储变成了广受诟病的“风光强配储能”,把配置容量、储能时间做了硬性规定而已。这些静态的、数量的变化,无论是与“发展是内在的,是内部自行发生的变化”理论还是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要求,都相去甚远。在风光逐步步入平价时代,储能尚未以独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的当下,这种疑似“风光强配储能”的模式,非丝非竹,穿新鞋走老路,无论是对于新能源还是储能,都难以带来真正的高质量发展。正如熊彼特所举的例子,去建铁路的是新兴企业家,而不是驿站马车的所有人。简单说,发展就是体系内在的创新,是生产力的质变,或者生产本身的结构提升。显然,“简单粗暴”的一纸行政命令带来暂时的效率或者短暂“繁荣”的同时,已背离了风光配储能的初心。


一体化是实现风光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全国风光装机量已达3.9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风光配储能的模式也已广泛应用。

风光大规模接入电网,在改善电源结构的同时,其波动性和间歇性的缺陷给电网带来的影响也日趋放大,电网的调峰、消纳压力巨大。加之政府部门对电网弃风弃光率的考核,建议或“强配”储能,成为电网企业“解困”的内在逻辑。这表面看来无可厚非,而事实是,无论是调峰、还是消纳,都是一个系统性问题,系统性的问题必须用系统化的思维和办法来解决,需要充分考量政策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兼顾各方权益。反对者并不反对风光配储能政策本身。各地文件的“一刀切”,头疼治头、腿疼治腿的做法与逻辑,缺少系统性整体性的考量才是各方,尤其是发电侧不满意的关键。

目前来看,虽然已有十几个省份出台了风光储的政策,但政策均仅明确了发电侧的责任,对发电侧因此增加的权利却只字未提。对电网侧、需求侧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亦是了无一字。即便认为风光等新能源具有波动性的“原罪”,必须自配储能,也应该权利义务对等。比如在早期新疆的光储试点中,明确了配储能的项目可增加100小时基数电量。平价时代的风电光伏项目,看似减少了资源费等非技术成本,却要背上储能的技术成本。正如有评论指出的,“不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以某省为例,2020年该省申报竞价光伏项目共976MW,电网公司要求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储能时间2小时测算,100MW竞价光伏电站将配置40MWh储能,以当前储能系统1.7元/Wh(不含施工)的价格计算,光伏度电成本增加近0.09元。北京领航智库测算,按照某省0.3949元/千瓦时的燃煤标杆电价测算,平价光伏电站按照20%配比投资储能电站,工程造价将增加0.68元/瓦,工程造价增加15%以上。在不考虑储能参与调峰补偿等商业模式前提下,项目内部收益率也将低于8%。按照装机规模20%的配置,一般情况下光伏投资普遍要升高15%至20%左右。

8月27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的《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地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两个一体化”的推出,源于当前电力系统综合效率不高、源网荷等环节协调不够、各类电源互补互济不足等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亟待统筹优化的现实。

《指导意见》在能源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基本原则框架下,提出“两个一体化”的范畴与内涵,强调统筹协调各类电源开发、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适度配置储能设施、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能力。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因地制宜实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等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

在“源网荷储一体化”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侧重于围绕负荷需求开展,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安全、绿色、高效为目标,创新电力生产和消费模式,为构建源网荷高度融合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探索发展路径,实现源、网、荷、储的深度协同。

虽然不能寄望于一个文件解决一个行业由来已久的诸多难题,但毫无疑问,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治理模式,再加上配套的保障机制,为解决新能源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正确的发展方向。


市场化是风光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场化的需求是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技术和市场处在供给与需求的两端,而政策机制和资本只是供给和需求对接的中间桥梁。经过20多年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宏观调控体系更为健全,主客观条件具备,我们应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迈出新的步伐。实践证明,经济发展就是要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用市场化的手段推动风光储的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转变包括储能和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方式,同时使新兴产业的发展质量更高、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当前,各地出台的风光储政策,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作为承受配储压力的风光企业来说,储能配置参数的测算依据在哪里?电网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新能源企业配套储能?按新能源装机容量比例配置储能的强制性做法是否可行?配套储能的成本是否全部要由新能源开发企业承担?诸多问题当前仍是一笔“糊涂账”。

在没有配套政策和相对成熟的市场机制以及盈利模式的情况下,单纯要求在风光发电侧配置储能,然后简单地由发电企业来承担储能投资成本的做法显然不够合理,亦非市场配置的结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失灵。按照目前的政策,新能源企业只是根据规定安装了20%的储能,具体的储能设施标准、释放的时间、充放电能的流失、投资的回报等,既无政策规定,也无保障措施。有测算表明,在具体储能项目上,仅仅依靠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收益还很难支撑行业发展,这也是风光企业不愿投资储能的原因。简单捆绑新能源并不能真正体现储能价值,也不利于储能的健康发展,在加大风光企业投资,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对储能行业带来的更可能只是一次低层次的跃进。风光储是技术进步,也是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尽管电网企业不应强制要求新能源企业配储能,但有理由对新能源并网质量提出要求,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在仅仅依靠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收益难以支撑行业发展、简单捆绑新能源并不能真正体现储能价值的背景下,创新建立商业化模式、坚定不移走市场化的路子更是不二之选。

一是应确立综合治理和投资多重分担的市场模式。风光发电的波动性及其对电网稳定的影响仍然是新能源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利用储能技术快速响应、双向调节、能量缓冲的特性,可以提高新能源系统的调节能力和上网友好性。储能是未来电力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建立新能源企业与电网企业共同设计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方式及盈利模式,为新能源和储能可持续发展创造机会。无论是从市场化角度还是从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保障储能的社会效益看,坚持谁投资获益谁来买单、利益相关方共同承担是比较合理的选项。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打造风光配储的多种商业模式。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新能源配储能商业模式空间正在打开,储能参与各类电力服务的公允价值缺失,成熟机制不足,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实施细则更加缺乏,亟需政策给予配套,促进各种市场化模式的成长。如,由于目前电化学储能成本相较抽水蓄能仍然较高,通过辅助服务机制,对参与电网调峰调频的储能设施从政策上予以保障。青海省明确,在电网需要调峰资源的情况下,储能调峰价格暂定0.7元/千瓦时,优先消纳风电、太阳能发电。新疆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电储能设施所充电电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0.55元/千瓦时。

三是以省级统筹为目标,实现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当前,根据装机容量按比例配储能,家家都上,遍地开花,满地芝麻,不见西瓜,既不经济,也没效率,造成资源能源和投资的浪费。建议以省级统筹为目标,按照分类调整、分级侧重、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的原则,以市场化手段,在集中风光企业按比例配套储能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可以吸纳社会资本,在装机容量大、接近负荷中心的风光场站,集中建设较大规模储能电站,既可以从规划层面解决储能设施小而散、“家家起火冒烟”的弊端,也可以做大储能市场主体。随着储能市场规模的扩大,技术成本逐年下降,电改红利不断释放,储能独立主体地位将得到确立和巩固,可直接参与电网级调峰、电力市场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备电及需求侧响应服务及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把储能的应用价值直接在市场中充分体现出来,实现电网、发电、储能、需求侧的多方共赢。

四是完善标准规范,为风光储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我国从2010年开始制定电力储能的相关标准。截至目前,电储能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已达31项,其中已发布或报批27项;团体标准约47项,其中已发布或报批29项。针对电化学储能的国家标准有7项、行业标准有2项,目前均已发布。问题在于,国内储能设施的技术参数、标准规范在加快统一和规范的同时,如何才能得到有效推广执行。不能严格有效地遵循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无疑将导致乱象丛生。在当前风光配储能的过程中,个别风光企业就“按照比例”上了一批环保性、经济性、安全性均不够高且充放效率偏低的储能设施无标可依和标准执行的刚性不强是一个重要原因。

五是借鉴国外做法,建立风光配储奖励扶持机制。国外成熟的电力市场,新能源侧的储能超过50%的收益源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辅助服务等获得收入,新能源侧的储能发展条件优渥。从国际经验来看,英国电力市场比较成熟,独立储能电站既能参与政府的储能采购计划,还有峰谷价差等收益,有些电站的多重收益甚至能有十几种。韩国则为配套储能系统的风电给予额外的可再生能源证书奖励,使得配套储能的风电光伏电站在可再生能源证书计算中的权重远远高于其他不配套储能的电站。


2020-09-30

“合理利用小时数”陷入争议漩涡

近期,国网公布了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至此,国网区域共有3811万千瓦项目经多轮闯关,正式纳入补贴清单,但与补贴发放密切相关的各区域“合理利用小时数”和执行细则至今尚未公布。

“合理利用小时数”首次出现在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的财建4号文《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财建5号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是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多种情况,计算出来的地区合理的满发小时数。

在没有公布合理小时数的情况下,应付补贴额度应如何计算?未来的补贴覆盖率又该如何预测?业内一致反映,需监管部门给出清晰释义。


政策初衷 为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铺垫

此前,我国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电价补贴由三部委发布目录确权,上述两份文件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针对新增项目,明确了以收定支、新老划断、新增不新欠的产生方式;针对存量项目,为2016年以后并网项目打开了补贴确权路径;针对所有含补贴项目,明确了仅有合理利用小时部分存在补贴,超额电量部分没有补贴的原则。

补贴确权从目录到清单,为何将“合理利用小时数”作为确认补贴发放的测算标准?某能源研究机构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为推动现货试点地区可再生能源全量参与市场,按照‘价补分离’思路制定合理利用小时数,即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内,发放固定补贴;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外不予补贴。”

在易渡(武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宋燕华看来,“合理利用小时数,意味着‘电价打折’,以前发一度电就有一度电的补贴,现在只有一部分电量有补贴。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和补贴退坡大背景下,合理利用小时数出台已成必然,顺势而为是发电侧的本分,但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合理利用小时数水平和执行方式。”

上述专家表示认同,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大势所趋。“未来可再生能源的超额收益更多来自于参与市场竞争,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预测准确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合理划定 避免政策形成反向激励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合理利用小时数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保障收购小时数”并不是一个概念。“合理利用小时数主要与补贴发放相关,保障利用小时数主要与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否参与市场相关。”

此前有传言称,国家发改委拟将一、二、三类资源区合理利用小时数明确为1600、1350和1100小时,记者为此求证了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双方均表示,目前尚未确定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数值,正在对合理利用小时进行核定和测算,未来可能在量化测算的基础上发布各区域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合理利用小时数应如何划定?光伏行业协会某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一个地区所有光伏电站都执行同样的利用小时数,显然不公平。

以光伏电站为例,部分电站使用双面发电组件、跟踪支架等先进技术,可以在不增加组件、逆变器数量的前提下,提升系统发电量,增加利用小时数。“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利用小时数,或将打击光伏企业研发、应用高效技术的意愿,不利于产业技术进步和度电成本下降。政策的目的,是要促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而不是反激励。”

宋燕华表示认同,在存量项目股权转让中,无论按照经营期累计还是年度目标控制,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部分电量将不存在补贴,发电小时数更高的项目无法取得高回报。“某种意义上说是在鼓励‘后进’,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利用小时数而造价更低的项目更具投资吸引力和收益确定性。”


科学执行 处理历史欠账需出台细则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曾表示,合理小时数的确定,将为新能源电站的持有方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新的补贴政策可能对新能源项目评估、交易,以及未来的估值计算产生影响。

在如何执行的问题上,财建4号文的官方解读中表示,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改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获得更多收益。

宋燕华表示:“‘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这句话存在两种理解:一是按照累计额度控制,二是按照年度额度控制补贴规模。两种模式项目投资回报会存在显著差异。但不论采取哪种补贴控制模式,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后的电量发还是不发,也将成为一个问题。”

此外,设计施工阶段即存在组件超配的电站、建成并网后通过技改提升系统容配比的项目,如何适应新规尚存疑虑。从目前各地补贴对账情况来看,未来补贴会采取怎样的确认方式,尚无官方确定口径。

“部分省份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已经接到对账通知,第八批项目首次取得补贴指日可待,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细则尽早提上日程,发电侧才好及时调整发展策略。”一位不愿具名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2020-09-29

“合理利用小时数”陷入争议漩涡

近期,国网公布了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至此,国网区域共有3811万千瓦项目经多轮闯关,正式纳入补贴清单,但与补贴发放密切相关的各区域“合理利用小时数”和执行细则至今尚未公布。

“合理利用小时数”首次出现在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的财建4号文《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财建5号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是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多种情况,计算出来的地区合理的满发小时数。

在没有公布合理小时数的情况下,应付补贴额度应如何计算?未来的补贴覆盖率又该如何预测?业内一致反映,需监管部门给出清晰释义。


政策初衷 为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铺垫

此前,我国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电价补贴由三部委发布目录确权,上述两份文件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针对新增项目,明确了以收定支、新老划断、新增不新欠的产生方式;针对存量项目,为2016年以后并网项目打开了补贴确权路径;针对所有含补贴项目,明确了仅有合理利用小时部分存在补贴,超额电量部分没有补贴的原则。

补贴确权从目录到清单,为何将“合理利用小时数”作为确认补贴发放的测算标准?某能源研究机构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为推动现货试点地区可再生能源全量参与市场,按照‘价补分离’思路制定合理利用小时数,即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内,发放固定补贴;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外不予补贴。”

在易渡(武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宋燕华看来,“合理利用小时数,意味着‘电价打折’,以前发一度电就有一度电的补贴,现在只有一部分电量有补贴。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和补贴退坡大背景下,合理利用小时数出台已成必然,顺势而为是发电侧的本分,但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合理利用小时数水平和执行方式。”

上述专家表示认同,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大势所趋。“未来可再生能源的超额收益更多来自于参与市场竞争,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预测准确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合理划定 避免政策形成反向激励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合理利用小时数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保障收购小时数”并不是一个概念。“合理利用小时数主要与补贴发放相关,保障利用小时数主要与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否参与市场相关。”

此前有传言称,国家发改委拟将一、二、三类资源区合理利用小时数明确为1600、1350和1100小时,记者为此求证了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双方均表示,目前尚未确定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数值,正在对合理利用小时进行核定和测算,未来可能在量化测算的基础上发布各区域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合理利用小时数应如何划定?光伏行业协会某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一个地区所有光伏电站都执行同样的利用小时数,显然不公平。

以光伏电站为例,部分电站使用双面发电组件、跟踪支架等先进技术,可以在不增加组件、逆变器数量的前提下,提升系统发电量,增加利用小时数。“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利用小时数,或将打击光伏企业研发、应用高效技术的意愿,不利于产业技术进步和度电成本下降。政策的目的,是要促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而不是反激励。”

宋燕华表示认同,在存量项目股权转让中,无论按照经营期累计还是年度目标控制,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部分电量将不存在补贴,发电小时数更高的项目无法取得高回报。“某种意义上说是在鼓励‘后进’,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利用小时数而造价更低的项目更具投资吸引力和收益确定性。”


科学执行 处理历史欠账需出台细则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曾表示,合理小时数的确定,将为新能源电站的持有方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新的补贴政策可能对新能源项目评估、交易,以及未来的估值计算产生影响。

在如何执行的问题上,财建4号文的官方解读中表示,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改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获得更多收益。

宋燕华表示:“‘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这句话存在两种理解:一是按照累计额度控制,二是按照年度额度控制补贴规模。两种模式项目投资回报会存在显著差异。但不论采取哪种补贴控制模式,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后的电量发还是不发,也将成为一个问题。”

此外,设计施工阶段即存在组件超配的电站、建成并网后通过技改提升系统容配比的项目,如何适应新规尚存疑虑。从目前各地补贴对账情况来看,未来补贴会采取怎样的确认方式,尚无官方确定口径。

“部分省份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已经接到对账通知,第八批项目首次取得补贴指日可待,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细则尽早提上日程,发电侧才好及时调整发展策略。”一位不愿具名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2020-09-29

山东:“光伏+种养”为31万户贫困户敲开脱贫增收“致富门”

在位于鲁西北的聊城市莘县古城、王奉等镇的14个村,总容量325千瓦的14个养驴场光伏扶贫项目已并网发电,一块块太阳能光伏板联排成阵,在太阳照射下熠熠闪光。

据介绍,这14个光伏扶贫项目由养殖大户承包经营,养殖大户与贫困户签订代养协议,明确贫困户收益份额,年可发电46.8万千瓦时,每年为14个贫困村及贫困群众带来27万元的光伏收益。

从山东省扶贫开发办获悉,近年来,山东因地制宜在光照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开展光伏精准扶贫,通过“光伏+种养”模式实现土地高效利用,为31万户贫困户敲开脱贫增收的“致富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烟台蓬莱市刘家沟镇三赵村曾是个贫困村,由于缺乏特色产业,村里145户村民主要依靠400多亩地维持生计。今年,国网蓬莱市供电公司捐赠的一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发电,三赵村集体收入将达到6万元,不仅帮助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还带动村民发展起了大棚种植等产业。

莱阳市团旺镇李家白庙村有7户贫困户,2019年在国网莱阳市供电公司帮扶下,李家白庙村20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建成发电,每年为村集体增收2万多元,并帮助全村贫困户修缮了破损的房屋、缴纳了水费。

光伏扶贫项目有太阳就能发电有收益,可为贫困群众提供长达20年的收入来源。截至2019年底,山东已建成1.2万余个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183万千瓦,为31.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送上稳定增收的“阳光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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